罷免主委遭抹黑 性工作者喊冤 - 台北萬華
By William
at 2009-10-03T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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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免主委遭抹黑 性工作者喊冤
台北市萬華有一棟大樓,有住戶發起、罷免管委會主委的行動,
不過有媒體報導說,這是住戶當中的性工作者,因為不滿設門禁
而發起的,但是事實真的如此嗎?長期協助性工作者的民間團體
,今天舉行記者會,認為性工作者,因為這件事而無辜被搬上檯
面,根本是欺壓弱勢。這些性工作者平常都是鄰居,租房子住在
同一棟大樓裡,但是卻被媒體報導,指她們【乞丐趕廟公】反對
設門禁,還發動連署要罷免主委,讓她們覺得很冤枉。聲淚俱下
、控訴大樓主委歧視她們,前大樓管理員也站出來聲援。
來到這棟大樓,電梯門口就貼著罷免主委的連署,在這裡住了六
年的朱先生也說,罷免主委跟有性工作者住在這裡沒有關係。住
戶質疑管理委員會的帳目不清,也質疑大樓安全有問題,但是主
委卻說承租戶沒有資格發言。面對指控,主委的弟弟,也是大樓
管委會幹部的林先生,全都否認一場住宅大樓內的爭議,性工作
者無辜被搬上檯面,日日春協會認為這根本是欺壓弱勢。崔媽媽
基金會則表示,管委會沒有權利對特定人加收管理費,而承租戶
在管委會裡面,就算沒有投票權也有發言權,應該尊重他們的權益
(2009-10-02 20:00) 公視晚間新聞
http://www.pts.org.tw/php/news/pts_news/detail.php?NEENO=128820
租屋要多繳管理費 私娼火大
{圖}
萬華這棟住商混合的電梯大廈,每層樓分隔為一間間的小套房,有
住家也有一樓一鳳的私娼工作室(記者邱紹雯攝
{圖} 上班小姐是好厝邊
私娼姊妹們自認被大樓管理委員會主委欺壓,挺身而出控訴(記者邱紹雯攝)
1/3住戶是「上班小姐」
〔記者邱紹雯/台北報導〕私娼要多收大樓管理費?台北市萬華區一
棟大樓住戶有3分之1是私娼,大樓管委會認為她們帶客人回來營業,
造成「電梯用電暴增」,要求每人每月多繳1000元管理費,引發私娼
們抗議,發起連署罷免主委,主委自認受到無妄之災。
電梯用電暴增要求多繳費
這棟老舊大樓共有180戶,位於萬華區康定路,屬於特有的住商混合形
態,一樓就有茶室,從大廳電梯直達各樓層,就是一間間隱密小套房,
住戶中約3分之1是特種行業女子,包括私娼、前公娼共10多人,昨天在
大樓舉行記者會,控訴居住權被漠視。
私娼「親親」指控,大樓管委會主委以「上班小姐」進出造成「出入份
子複雜」為由,擅自決定增設門禁,根本沒給住戶表達意見的機會。
娼批欺負人擺明收保護費
「親親」還說,主委私下找租、住戶,聲稱若是「上班小姐」,每月都
得多繳1000元管理費,也未說明使用流向,「擺明欺負人、收保護費」。
主委︰執行住戶會議結論
管委會主委林松春出示9月召開的「區分所有權人(房東)會議紀錄」解
釋,增設門禁、以刷卡進出,是會議結論,他只是執行。他也坦承,有住
戶提議,公共分攤的電梯費,因私娼接客頻繁,應該多負擔管理費,但最
後沒有共識。
目前大樓貼著數十名住戶的罷免主委連署,簽名的包含流鶯與一般住戶。
林松春說,他對娼妓並沒有歧見,只希望在任內將大樓打造為「萬華豪宅
」,維持居住品質。
不應視職業訂特別條款
「崔媽媽基金會」社會發展部主任郭寶珍說,公寓大廈增設門禁或加收管
理費,應獲得每戶房屋所有權人的共識,但無論如何,都不應依照職業訂
定「特別條款」。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oct/3/today-so1.htm
2009/10/02 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
罷免主委,非關門禁!小姐贊成合理門禁!主委莫再專斷獨行、欺壓
弱勢!要求主委公開辯論大樓公共議題!性工作者願作好厝邊!
主題:
勞工
標籤:
性勞動
張貼者:
張心華
採訪時間:2009-10-02,下午兩點半。
地點:日日春協會萬華辦公室 (台北市萬華區永福街81號2樓,近康定
桂林路口)。
發言:萬華『養家賺吃查某』(性工作者)代表數名。
協辦: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
聯絡人:日日春秘書陳星喬 0968-655-821
今天媒體報導,北市某棟大樓因流鶯反對住戶設置門禁提議,還連署罷免
主委,是「乞丐趕廟公」的行為。流鶯姐妹要出面向社會說明:性工作者
也很在乎、並願一起維持社區的安寧與秩序,我們之所以連署罷免主委,
非關門禁,而是反對主委種種專斷獨行的作風,甚至仗著權勢,勒索苦命
流鶯!
(問):萬華的『養家賺吃查某』,是否抗拒門禁?
(答):萬華的『養家賺吃查某』,支持大樓有合理的門禁管理、合理的
出入管理,萬華的『養家賺吃查某』也希望維護社區安全。主委
對媒體說,萬華小姐堅拒門禁,是污衊!是為了掩飾自己惡行的
說辭!
(問):萬華『養家賺吃查某』為何要罷免主委?
(答):因為主委才是真正公共利益的妨礙者。
主委任內經常未取得住戶(區分所有權人)共識,就對大樓進行重
大改建(@如拆除停車場遮風用的牆壁、@如在防火巷建立柵門)
甚至以在防火巷建立柵門的行動,影響公共安全甚劇。
如果許多大樓公共議題的決定,真的由『區分權人會議』共同決議
,小姐絕對尊重。
(問):小姐認為主委最惡質的地方?
(答):藉著小姐弱勢非法身份,搜刮利益,小姐來當賺吃查某已經夠不得
已,主委還語帶恐嚇的威脅,只要你是上班小姐,就要每個月多交
一千塊。還威脅屋主,如果租給上班小姐,就罰三萬。善待小姐的
管理員,被無故開除,欺壓弱勢,莫此為甚。
(問):只有小姐想要罷免主委嗎?
(答):故想要罷免主委的人,不只是小姐、也有很多住戶,因為主委的行
為,住戶亦非常不同意。(@照片二,住戶的字跡)(@住戶聲音檔)
(問):小姐是否不尊重住戶、小姐是否『乞丐趕廟公?』
(答):錯!小姐很努力當好厝邊。主委抹黑小姐說,小姐是『乞丐趕廟公』
,罵小姐不顧及住家利益,事實上,小姐很願意尊重住家。例子:主
動掃地、幫忙殘障的鄰居進門。小姐願意當好鄰居、好厝邊。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47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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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Ol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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