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強冠5千萬被撤銷 高市衛生局要上訴 - 高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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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10日電)強冠公司販售「全統香豬油」原料使用不合格的原料油
,被高雄市衛生局依違反食安法裁罰新台幣5000萬元,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判決撤銷裁
罰。衛生局表示,將會提起上訴。

高雄市衛生局於民國103年間,查獲強冠違法使用不合格原油製成香豬油,裁罰強冠5000
萬元,並銷毀查扣豬油原料及成品。

衛生局說,對於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判結果深感遺憾,仍堅持立場認為應維持裁罰最高額
,將於收到裁判書後提起上訴,以維護食品業製造紀律與確保民眾食品安全。

衛生局重申重視食安問題,加強食安稽查,保障市民食的安全,呼籲所有食品業者勿心存
僥倖,以身試法,將堅持一貫原則,對於不法業者嚴懲不貸。

https://goo.gl/HgNz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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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ames avatarJames2016-11-12
他說是用一例不兩罰來擋,所以另一罰是啥?
Olga avatarOlga2016-11-14
另一罰是刑法的罰金啊 罰了1.2億 其他家有寫
David avatarDavid2016-11-16
行政罰被刑罰吸收是現行行政法的常識
Thomas avatarThomas2016-11-18
但酸民似乎不了解 如果覺得這樣不妥就請立委修法吧
Doris avatarDoris2016-11-20
立委豬公怎麼可能修?當然是先一例一休和弄倒kmt再
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