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人和債權人的身份是否可同時並存? -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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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親近日剛過逝,她與家父於28年前離婚,並一直保持單身,所以我們三個兄妹成為第一順位繼承人。28年來雖有保持連繫,但她住在屏東,而我們住在台北,因為沒有生活在一起,不了解母親實際的遺產及負債情況,目前還沒決定是否完全抛棄繼承或是限定繼承?1.聽說辦理限定繼承比較優,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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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ivia avatarOlivia2010-04-23
1.妳已經向國稅局申請調查妳母親的部分遺產,剩下的借貸部分,如果是透過金融機構,可以向他們申請調查帳戶出入清單,這樣填寫起來就方便快速多了,至於不是透過金融機構的,就較困難了,變成妳們要去一一尋找,找到有借貸關係的人。2.限定繼承,是指在一定範圍內,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如
Donna avatarDonna2010-04-25
債權人如未於一定時效內去向法院申報債權,時間過了,債權也就消滅如此一來搞不好財產會大於負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