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火犯被逮要「雞腿便當」 吃飽全招認 - 三重

Table of Contents


縱火犯被逮要「雞腿便當」 吃飽全招認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1/8347663.shtml

【聯合報╱記者林昭彰/三重報導】
2013.12.09 03:16 am

毒犯陳姓男子涉嫌近日連續在新莊、三重地區縱火5起,遭警

方2度函送法辦,前天再度被捕,一開口竟說「我要雞腿便當!」

吃完再「加點」牛肉麵口味的大碗泡麵,吃完才坦承犯案。


警方說,陳嫌(34歲)一被送進三重分局偵查隊就說「餓了2天

沒吃飯」,要求吃1個雞腿便當,泡麵還指定要大碗的牛肉口

味,花費員警120元,陳吃飽後才應訊,但直接說「不要問我

為什麼?那些案子都我幹的。」


陳嫌坦承5度縱火,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檢方向法院聲

押獲准;員警私下指出,「有免費牢飯可吃,他暫時不用擔心

餓肚子了」。


警方調查,陳嫌有多次毒品和殺人未遂、妨害自由、公共危險

等前科,11月13日凌晨在新莊區化成路縱火焚燒1輛小轎車,當

天晚上被捕,供稱因10年前的女友住附近,女友父親當年阻止2人

交往,還擁有同款轎車,「誰知道燒錯車?」


14日清晨6時,陳嫌又在三重區三和路縱火燒自己的機車,當天

晚上落網後供稱:「有個仇人住在附近」、「腦中一直有聲音叫

他燒車,無法控制自己」,警訊後再度函送。但當晚7時,陳又

同地點附近燒雜物。


警方說,陳嫌原在三重區租屋,房東和鄰居受不了他常在屋內大

吼大叫、自言自語,還曾把家裡小冰箱等物品往樓下巷道扔,房

東將他趕出。


本月6日凌晨2時,陳又在三重區永盛公園旁縱火燒掉7輛機車、波

及1輛小貨車;當天中午12時再到三和路縱火燒雜物。


由於三重分局已通報加強查緝,三重派出所副所長楊文濱6日晚間9時

許下班,騎機車途經重新路三段時發現陳嫌,立刻攔下並通報警網

帶回。

【2013/12/09 聯合報】@ http://udn.com/



心得:最近經濟真的不好,三蘆板友們們要多小心自己的財物。

--

All Comments

Leila avatarLeila2013-12-10
這種一看就知道吸毒成性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3-12-11
飯給人吃的,這種人只適合吃米田共。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3-12-11
汙辱我最愛的雞腿!!!
Quanna avatarQuanna2013-12-14
2F XD
Lydia avatarLydia2013-12-19
下班路上騎車經過還認得出通緝犯的警察杯杯也很強耶@@
Mason avatarMason2013-12-23
我家附近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