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議員賴炳輝 被通緝37年6月 - 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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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議員賴炳輝被控5、6年前在大村鄉長任內,向3名包商索取10%的便當錢,被法院依

貪汙罪判刑確定,昨天是強制拘提執行的最後期限,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智勇說

,檢方已發布通緝,期限長達37年6個月,到2050年1月18日止。


黃智勇說,行刑權是根據宣告刑計算,賴炳輝觸犯3個貪汙罪,法院各判有期徒刑8年,最

高法院在上月19日駁回上訴確定;依刑法第84、85條規定,通緝期限是30年,加上四分之

一的「通緝緩衝期」,共37年6個月。


賴炳輝51歲,通緝期限屆滿時,他已88歲。地方人士表示,目前賴炳輝人應該在大陸東莞

,已有人勸他回台,畢竟一個人流落異域,又不是很有財力,日子會過得很辛苦;回來服

刑,關上8 、9年就能緩刑,恢復自由身,與家人團聚。


彰化檢方通知賴炳輝本月16日報到執行,但他潛逃匿居,檢察官簽發拘票,由員林警方見

人即拘。昨天上午,警方把拘票送回地檢署,表明賴炳輝的太太、父親和親友,都聲稱很

久沒看到賴炳輝,賴炳輝也沒跟他們聯繫,各種跡象顯示,賴炳輝已逃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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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reda avatarFreda2012-08-25
跑路不意外
Susan avatarSusan2012-08-27
回來還可以早點畢業 不回來就註定客死異鄉了吧~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2-08-29
垃圾,死在匪區剛好而已
Belly avatarBelly2012-08-30
這垃圾不會回來了啦,祝牠早點在國外掛掉
Xanthe avatarXanthe2012-09-01
Quanna avatarQuanna2012-09-03
幫補血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2-09-05
幫抽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