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政府招聘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 - 金門
By Ursula
at 2009-01-10T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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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of Contents
金門縣政府辦理98年度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招聘計畫
壹、錄取名額:共計1名(備取2名,儲備期間1年)。
貳、薪資待遇:每月32,935元(大學),享勞健保、勞退金及年終獎金。
參、聘用期程:自面試錄取後至98年12月31日止。
肆、應徵資格:
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訂頒「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職業
重建個案管理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者。
(二)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研究所畢業,擔任全職就業服務員、職業輔導評量員或成人個案
管理工作一年以上者。
(三)大專校院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心理輔導、勞工關係、企業
管理或人力資源發展之相關科系所畢業,或取得就業服務員乙級技術士證,擔任全
職就業服務員、職業輔導評量員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二年以上者。
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應於進用後一年內,完成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專業訓練
36小時以上,成績及格取得結訓證明,始得繼續提供服務。
伍、應繳文件
(一)履歷表(請附上最近半年內正面半身脫帽2吋照片1張)、自傳(請留白天可聯絡之
電話)。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學歷、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三)男性須繳退役或免役證明文件影本。
陸、工作項目
(一)身心障礙者就業轉銜、諮詢、評估及開案、研擬職業重建服務計畫、派案或轉介、
追蹤及結案;個案資料之傳輸、匯入、轉出及建檔;協調及整合身心障礙者職業重
建資源網絡等就業重建工作。
(二)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工作。
(三)其他。
柒、報名日期暨方式:自98年2月3日至2月9日上班時間,親自或委託或掛號郵寄送達本府
社會局(寄件地址:893金門縣民生路60號金門縣政府社會局勞工課收,郵件應於2月
9日下班前送達)。
捌 、報名資料領取:請逕行上本府網站下載空白報名表填寫或洽本府社會局登記領取。
玖、甄選方式:採口試甄試,合者約談(甄試時間預定98年2月20日下午2時假本府第一會
議室辦理),不合者恕不退件。
(一) 口試:佔成績40%。
(二) 學經歷:佔60%。
A.學歷:佔30分
(一)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者。
(30分)
(二)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研究所畢業,擔任全職就業服務員、職業輔導評量員或成人個
案管理工作一年以上者。(30分)
(三)大專校院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心理輔導、勞工關係、企
業管理或人力資源發展之相關科系所畢業,或取得就業服務員乙級技術士證,擔
任全職就業服務員、職業輔導評量員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二年以上者。(20分)
B.經歷:佔30分(以下兩款合計以30分為限)
(1)擔任全職就業服務員、職業輔導評量員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年資,每滿1年計算2
分;年資尾數滿半年以上未滿1年者,以1年計;未滿半年者,以1分計,最高以30
分為限,需檢附服務年資證明)。
(2)其他與應考類科所需知能相關;每滿1年計算1分;年資尾數滿半年以上未滿1年
者,以1年計;未滿半年者,以0.5分計,最高以30分為限,需檢附服務年資證明
)。
拾壹、本計畫未盡事宜,得依有關規定辦理。
=====================================
報名表請上金門縣政府網站下載(http://www.kinmen.gov.tw/)
--
壹、錄取名額:共計1名(備取2名,儲備期間1年)。
貳、薪資待遇:每月32,935元(大學),享勞健保、勞退金及年終獎金。
參、聘用期程:自面試錄取後至98年12月31日止。
肆、應徵資格:
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訂頒「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職業
重建個案管理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者。
(二)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研究所畢業,擔任全職就業服務員、職業輔導評量員或成人個案
管理工作一年以上者。
(三)大專校院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心理輔導、勞工關係、企業
管理或人力資源發展之相關科系所畢業,或取得就業服務員乙級技術士證,擔任全
職就業服務員、職業輔導評量員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二年以上者。
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應於進用後一年內,完成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專業訓練
36小時以上,成績及格取得結訓證明,始得繼續提供服務。
伍、應繳文件
(一)履歷表(請附上最近半年內正面半身脫帽2吋照片1張)、自傳(請留白天可聯絡之
電話)。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學歷、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三)男性須繳退役或免役證明文件影本。
陸、工作項目
(一)身心障礙者就業轉銜、諮詢、評估及開案、研擬職業重建服務計畫、派案或轉介、
追蹤及結案;個案資料之傳輸、匯入、轉出及建檔;協調及整合身心障礙者職業重
建資源網絡等就業重建工作。
(二)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工作。
(三)其他。
柒、報名日期暨方式:自98年2月3日至2月9日上班時間,親自或委託或掛號郵寄送達本府
社會局(寄件地址:893金門縣民生路60號金門縣政府社會局勞工課收,郵件應於2月
9日下班前送達)。
捌 、報名資料領取:請逕行上本府網站下載空白報名表填寫或洽本府社會局登記領取。
玖、甄選方式:採口試甄試,合者約談(甄試時間預定98年2月20日下午2時假本府第一會
議室辦理),不合者恕不退件。
(一) 口試:佔成績40%。
(二) 學經歷:佔60%。
A.學歷:佔30分
(一)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者。
(30分)
(二)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研究所畢業,擔任全職就業服務員、職業輔導評量員或成人個
案管理工作一年以上者。(30分)
(三)大專校院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心理輔導、勞工關係、企
業管理或人力資源發展之相關科系所畢業,或取得就業服務員乙級技術士證,擔
任全職就業服務員、職業輔導評量員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二年以上者。(20分)
B.經歷:佔30分(以下兩款合計以30分為限)
(1)擔任全職就業服務員、職業輔導評量員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年資,每滿1年計算2
分;年資尾數滿半年以上未滿1年者,以1年計;未滿半年者,以1分計,最高以30
分為限,需檢附服務年資證明)。
(2)其他與應考類科所需知能相關;每滿1年計算1分;年資尾數滿半年以上未滿1年
者,以1年計;未滿半年者,以0.5分計,最高以30分為限,需檢附服務年資證明
)。
拾壹、本計畫未盡事宜,得依有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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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表請上金門縣政府網站下載(http://www.kinmen.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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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nnie
at 2009-01-12T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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