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錄後不詢問不實陳述涉誣告 高市警局長1 - 高雄

Table of Contents

1.完整新聞連結: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299776

2.完整新聞標題:筆錄後不詢問不實陳述涉誣告 高市警局長:要有同理心

3.媒體來源(作者/媒體)/完整新聞內文:邱奕能/聯合報 110-03-06

高雄市警察局長黃明昭甫上任不久,為拚治安、提升高市警形象大力推動多項措施,不過
部分措施基層警不埋單,其中就有要求各分局成立「環境督導小組」,要求各警察單位環
境整潔,此舉被基層警譏笑「局長就像兩皮將軍」,還有不得向報案人詢問如有虛偽、不
實陳述會涉及誣告罪,以免民眾心生恐懼。

對此,黃明昭回應,要求辦公廳舍整潔,是盼望同仁有個好的辦公環境,全力為鄉親服務
。另外新式報案單,是期望同仁在面對被害人時,能有同理心,替受害者做完筆錄後,不
需再詢問以免讓被害人受到二度傷害。

高雄警界群組近來瘋傳,轉局長指示,並要求各分局、大隊、隊要確實要求,第一、各單
位落實受理報案,不推諉、拒絕、匿虛報。第二、再加強教育員警受理報案的態度與服務
熱忱及同理心,第三、製作報案筆錄最後勿再詢問如有虛偽、不實陳述會涉及誣告罪,將
讓人覺得不舒服或心生恐懼。

據了解,不僅如此,高雄市警察局還要求各分局成立「環境督導小組」,將環境整潔列為
重點督導項目。但此舉第一線警察不埋單,認為平時勤務就相當繁忙,有時防彈背心、警
用裝備擺放位置稍有疏漏,就怕引起局長注意。

另外,新式受(處)理案件證明單上路後,市警局也指示第一線警察,在製作筆錄最後,
不得再向報案人詢問其中備註的「謊報案件或不實陳述屬違法行為,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得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免讓報案人感到不舒服或心生畏懼。

--
https://bit.ly/3djXRN7

-----
Sent from JPTT on my HTC U20 5G.

--

All Comments

Thomas avatarThomas2021-03-07
如果是照實陳述 這有啥好心生畏懼的
Harry avatarHarry2021-03-07
我以被警方說過這句話的身份回答一些事
警察想吃案
Megan avatarMegan2021-03-08
明知道我陳述的事實並非誣告,卻以可能犯誣告罪
試圖勸我不要報案,還假意關心我上班來不來的及
Mary avatarMary2021-03-08
幹,直接受理民眾報案好好做筆錄,拖我4小時是三小
Sarah avatarSarah2021-03-08
警察不先受理報案,用可能會告錯人來亂小
受理調查很難嗎?
Joseph avatarJoseph2021-03-08
可是樓上,舊式三聯單跟新式報案證明單第一條就是
寫這個…
Joseph avatarJoseph2021-03-08
最後負責的刑警過了1個月讓我去消案了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21-03-08
調查檢附了監視器拍下的照片,我絕對沒有誣告問題
Heather avatarHeather2021-03-09
這只是應告知事項,跟宣讀權利差不多r
David avatarDavid2021-03-09
他還把相關證據轉給負責單位去找當事人開罰
Dorothy avatarDorothy2021-03-09
就像被開罰單要跟你說繳納期限還有應到案處所一樣
Hardy avatarHardy2021-03-09
你說的叫客觀的現像,我說的是我報案的現況
不要把你的認知放在別人當下的狀態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21-03-09
在我撥了一通電話給相關人士,對方跟警察講了
啥叫誣告,警察才乖乖做了筆錄
Hedy avatarHedy2021-03-10
受理的時候怎麼會知道你陳述的是不是事實 告知誣告
要件本來就只是流程跟權利 哪來什麼恐嚇意圖
Xanthe avatarXanthe2021-03-10
誰知道你當下的狀態,我只是就你講的回答你而已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21-03-10
那是你不在現場,你不就是以一個不明白當下狀態
在發言嗎
Emily avatarEmily2021-03-10
我就跟你講了,不管新舊報案證明單,第一條就是這
個,提醒你也要被嗆,我也是醉了
好啦好啦,警察吃案,你開心就好
Poppy avatarPoppy2021-03-10
而且警察在告知誣告是以曲解的方式在告知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21-03-10
明知道這種事得先經過調查才有辦法查實,卻仍以誣告
在跟民眾講,那就是想吃案
Edith avatarEdith2021-03-11
對對對,警察吃案,警察該死
Erin avatarErin2021-03-11
說警察想吃案是我以親身經歷寫下的,是你說人家該死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21-03-11
隨便你怎麼說囉
Quanna avatarQuanna2021-03-11
講話不負責的才不該亂留言
Andrew avatarAndrew2021-03-11
好啦,冷靜,我又沒說你誣告
William avatarWilliam2021-03-11
你來搭我腔,留言惹人生氣,然後叫人冷靜啊?
Carol avatarCarol2021-03-12
我回答你新舊報案單第一條就是講誣告,你要生氣,
我也沒辦法,要氣你就氣吧
Ula avatarUla2021-03-12
制式跟法規的說明,有時如同另一位留言者說的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21-03-12
那算是一種告知
但是因為我受過警察的氣
Thomas avatarThomas2021-03-12
我的理解,長官不能說告知不對,而是不該為了吃案
Hedda avatarHedda2021-03-12
以曲解法條方式令民眾心生畏懼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21-03-13
如果當年我能錄下那段12個警察打算吃案的畫面
我想這篇大概就是多數民眾的心聲
Candice avatarCandice2021-03-13
就是受理報案而已,沒有誣告問題,不要再亂用法條了
Puput avatarPuput2021-03-13
to david213 ,我的案件很單純,只要調查就能還我清白
Zora avatarZora2021-03-13
我被告知誣告的方式,如果你在現場,你就會知道
Eartha avatarEartha2021-03-13
那位不負責受理報案的警察超嘴炮
你能相信有警察分不出H跟M的嗎?
Vanessa avatarVanessa2021-03-13
我車牌是H開頭,一開始讓警察看畫面,他們都說那是H
我就說那就是有人偽造車牌啊
然後12位警察就異口同聲說那是M啦
Agatha avatarAgatha2021-03-14
拍攝角度 影片長度不足 解析度不夠都出來了
然後跟我說 你無法確定對方是不是偽造車牌
Steve avatarSteve2021-03-14
你會吃誣告罪
講的是在情在理,但就是不願受理
Ingrid avatarIngrid2021-03-14
只有2位警察小聲的同我說,這不就你車牌,就受理就好
Olga avatarOlga2021-03-14
最後為何是消案? 因為經過調查對方不是偽造車牌
而是檢舉人的拍攝問題
Candice avatarCandice2021-03-14
要先受理報案的案子就不要跟民眾鬼扯法條
所以刑警跟我說明後,我也同意消案,我再堅持提告
Adele avatarAdele2021-03-14
那才是誣告
Rae avatarRae2021-03-15
本來魯小你誣告就是要吃案,還解釋什麼
Callum avatarCallum2021-03-15
to drcula ,你有相關親身經歷嗎?
Ivy avatarIvy2021-03-15
我老媽以前被搶劫,警察魯小了3-4個小時,就是不給
報搶劫,一直魯小說是被偷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21-03-15
如果有信心,不用怕那句話啊
Bennie avatarBennie2021-03-15
是啊,我也沒怕,他們就算拖了4小時我還是完成了
問題是我是去報案,警察這樣一弄,我還要先辯贏法條
William avatarWilliam2021-03-16
這就是拖字訣,拖到我受不了 就不想報案
to drcula ,那後來有找回來嗎?
Ina avatarIna2021-03-16
然後嚇唬老人家,說被偷報搶劫是誣告,誣告最高判7
年,說你沒證據證明他搶劫,他如果說只是偷會很麻
煩,搞到最後只給報失竊
Mason avatarMason2021-03-16
沒,根本不了了之
Ula avatarUla2021-03-16
被偷報被搶...抓到人,法院最多改判竊盜罪
幫你媽媽QQ
Elma avatarElma2021-03-16
鴿子傳統起手式就是先拿誣告出來唬人一直不辦
Dorothy avatarDorothy2021-03-16
現在跟以前不同了,報案時錄影,沒警察敢在那油嘴
滑舌
Jacky avatarJacky2021-03-17
十幾年前我惹上一個莫名其妙的網路糾紛在高雄報案被
吃案,結果十年後兇手之一在台南一樣因為網路糾紛,
案子被警方受理,兇手也吃上官司…
Cara avatarCara2021-03-17
誣告這麼容易成立的話 濫訴的早就死絕了 哪輪得到
我們平民百姓 想吃案還怕人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