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第一次告人公然侮辱跟毀謗 - 雲林Susan · 2012-04-17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其實是否告的成還未知, 至少可以肯定的是,就算告不成也不可能反被控告誣告。 文章也已經轉寄信箱跟截圖了。 真的,大家討論事情歸討論事情,別情緒上來就說一些有的沒的。 -- 雲林All CommentsKelly2012-04-20有難度Mason2012-04-23我知道,但還是想試試看Mia2012-04-26加油!! 應該沒有我?Charlie2012-04-29我覺得..要不要給那些人一個機會叫他們道歉捐錢給育幼院之累不要浪費司法資源..對方不鳥你才走法律途徑啦!!Anonymous2012-05-02司法資源不浪費也是被a走 所以告也沒關係 告身體健康的..Jessica2012-05-05花生省魔術?Ida2012-05-07誹謗Lydia2012-05-10我怎麼會沒跟到QQOphelia2012-05-13有啊,您有跟到啊,18000,您接著他那句話之後有發言咧Anthony2012-05-16認真說 刪除就去警局這段修掉比較好 因為這會變威脅威脅的要件還簡單一點 被害人心生恐懼就算數了Franklin2012-05-19然後換對方說他有備份 你們兩個可以告到地老天荒Cara2012-05-22下一位,貓狗請準備收信Aaliyah2012-05-25無聊找事做~~這樣也要告,還PO一篇文讓大家知道~~Gilbert2012-05-28真的超無聊 要告就告阿-.- 跟小孩沒什麼兩樣!Sandy2012-05-31嗯,要說是無聊也可以,畢竟每個人對於汙辱的定義不一樣Susan2012-06-03但如果說啥要告就告,坦白說這講法有時候會害死人就跟之前八卦版起鬨要跳樓就跳啊一樣.....Bethany2012-06-06……請不要浪費司法資源好嗎?Franklin2012-06-09阿你就自己要告了 說的一副好像我叫你告的一樣= = 傻眼Hedy2012-06-12樓上誤會我的意思,先跟您說抱歉,但這說法有時會讓人有Elvira2012-06-15情緒上的舉動,本來不跳樓跳下去,還在猶豫卻馬上決定Tom2012-06-17亂罵人沒腦袋是很不應該 雖然每個人的回應法不同Olive2012-06-20我沒時間精力去告 大概用更難聽的話罵回去讓他知道別人不爽Genevieve2012-06-23反正也不怕對方告,畢竟是對方開始的Zanna2012-06-26我都有在發樓雲林板 居然沒看到@"@Hazel2012-06-29Good luckEmma2012-07-02提告那是每個人有的權利~~有些人網路發言 道德層次都會降低被告真的是活該Regina2012-07-05看來這件事我沒FOLLOW到Barb Cronin2012-07-08看到了 XDDDAnonymous2012-07-11沒有Follow到..Caitlin2012-07-14民法也無法告??損害賠償是兩年追訴期耶~這未免也拖太久@@Todd Johnson2012-07-17怪了 這也要告 那在本文推文的很多人可能都要被告囉...Anonymous2012-07-20還有,人沒事"刑法"也告不了吧,沒受傷無法提過失傷害~Todd Johnson2012-07-23那一篇文章?Una2012-07-26人沒事不代表不會被抓去關 不用的話救援王也不會住土城了Sarah2012-07-28回樓上~現在是在講原PO妹妹車禍提告的部分喔~講刑事告訴喔~Charlotte2012-07-31浪費司法資源= =再說告不成啦不用玩了Ina2012-08-03基本上ptt的代號並不能當成一個自然人Mason2012-08-06除非你把你個人真實的資料完完整整的弄到帳號上不然對你的名譽也無實質的損害Christine2012-08-09沒有損害就構成要件來說根本就不該當阿= =所以說別傻了要告浪費各自的時間Skylar Davis2012-08-12說不定連偵查都沒有就不起訴的= =無聊阿Charlotte2012-08-15重點是還特地po一篇文章說自己要告人Hedwig2012-08-18小孩子吵架是不是真夠無聊加幼稚阿= =我也說你無聊幼稚要不要順便也一起告Noah2012-08-21樓上你錯囉 告不成的話 當初某聖潔教授怎麼讓一堆人PO文道歉呢不過我也覺得這種事情私底下處理就好了 真的告了 勝訴Olga2012-08-24了 再來PO事情經過 讓大家有所警惕 比較有用Cara2012-08-27之前明明就有幾次的案例是用ID或帳號罵人被告的了Rae2012-08-31雖然我也覺得這只是小事 但每個人的接受程度本來就不一樣Emily2012-09-03如果說因為這種事情要告人是幼稚的話Catherine2012-09-06教授哪篇是因為貼新聞討論她 大家在推文謾罵 跟這次針對Lily2012-09-09那跟小朋友罵人白痴之後 再說我又沒指名道姓說誰是白痴不是也蠻幼稚的嗎Edwina2012-09-12資料未明的帳號不太一樣吧Jack2012-09-15心平氣和 別動不動就告來告去的 真的不好 且浪費國家資Charlie2012-09-18= =只能說教授那事件跟這個完全不相干Callum2012-09-21重點是再於實質名譽的損害ok無損害告個x阿= =Valerie2012-09-24透過網路無真實性帳號的謾罵對真實個人名譽有無影響Suhail Hany2012-09-27自己想想看吧= =答案一定是沒有Jessica2012-09-30既然沒有影響那就無實質損害也就無310的適用Related Posts請推薦斗六地區水電行,水電師傅北港有人遺失小狗嗎(似乎是邊境牧羊犬)有人知道大新國小的教導主任如何聯絡嗎?想請問湖山寺....台哥大門號 費率401 斗六/虎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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