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通過 汽機車行駛抽菸罰600元 - 菸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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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12)初審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未來汽機車駕駛在行駛道路期間抽菸,影響他人安全將可處新台幣600元罰鍰。

初審通過條文明訂,汽機車駕駛人行駛道路,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
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之行為者,處新台幣600元罰鍰。

而提案修法人國民黨立委丁守中表示,近來接獲不少民眾陳情,
抱怨路上汽機車駕駛在停紅綠燈前點菸,卻在換號誌時沒有抽完,
菸灰飄到進後方駕駛眼睛,讓民眾深感困擾。

除此之外,這些汽機車駕駛者有時也會隨手把菸蒂丟在路上,造成環境汙染。
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組長方仰寧更補充,駕駛者不管是用手夾菸或就口吸菸,
只要產生菸灰就構成處罰條件,警方可以攔車開單,民眾也可自行拍照檢舉。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155560



吸菸有害身體健康,請勿吸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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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4-11-16
可是電子煙沒菸灰也沒菸蒂該怎麼算XD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4-11-18
GG....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4-11-23
真的被前方機車的菸灰弄到差點出車禍過..自己是不在移動
時抽 所以對這新法還好...但汽車駕駛好像比較不影響吧?
Daniel avatarDaniel2014-11-26
電子菸好像不算菸品算藥品XD
Una avatarUna2014-11-29
還好已改電子煙XDDDDDDDDDDD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4-12-04
咦?仰寧?
Queena avatarQueena2014-12-08
一手抽煙一手騎車或開車的確是對行車安全不太妥當
Tom avatarTom2014-12-10
都直接上車前解決~XD
Linda avatarLinda2014-12-12
已改電子煙 舒胡~~~
Olga avatarOlga2014-12-15
爛透了,汽車內抽也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