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此篇心得文,
看到幾位新店版友的一些想法,
覺得跟眼鏡文無關,跟我本人有關,
簡單回應一下。
1.文章以敘述的方式,
最後再行推銷之實。
如果推薦一間自己喜歡的店,
在新店版確定已經有規範格式,
若此篇不符合直接被刪文也是合理合法,
若沒有規定的格式,
我真的不知道我該如何改善。
2.此篇為不合規定文廣告文一事。
我在2006年也在此版推薦過這間店,
現在文章放在精華區,
事隔7、8年推薦同一間店是否已不符合版規。
還有,
推薦的原因就兩個,
好店共享,也希望自己喜歡的店能夠生意興隆。
如果希望自己喜歡的店生意興隆不符規定,
我當然不願意自己在此版是不受歡迎的版友。
3.不實推薦,需受檢驗需有人負責。
此店我推薦的就是老闆,
老闆的服務老闆帶給我的幫助。
贈品、折扣、配至完成的速度我支字未提,
我真的不知道現在推薦文壓力需要那麼大。
4.此篇回應自己文章的目的就一個。
如果新店版分享文推薦文有我未理解的規範,
我會更謹言慎發文。
5.文章中有關店家價錢的敘述,
為避免爭議,
會自行修改。
以上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