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遇到一些問題該如何解決? - 台北南港
By Skylar DavisLinda
at 2014-04-15T19:12
at 2014-04-15T19:12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tutor (TT)》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現租屋處為3房1廳1衛,與房東同住
: 因房東多次自行進入我房間,但體諒其為70歲阿姨並未計較
房東侵入房客住宅仍然可能構成侵入住宅罪(刑法306條)
不過如果你沒有明確請他離開,表示你同意或者默許,比較難以成罪
: 但導火線是這次她說我偷吃她泡麵=..=
: 我不想再忍耐,跟她理論後決定搬家,並請她退回房租及押金
這點似乎無法構成單方終止租約的事由,
但如果你們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是可以雙方協議終止租約的。
: 改由他兒子出面,告知我必須今天清空搬離否則我未繳4月房租算侵占
沒繳房租不代表就是侵佔,
沒繳房租還要定相當期間催告,遲付兩個月以上才可以終止租約(民法440條)
所以基本上還是在租賃期間,沒有侵佔的問題。
: (未繳4月房租,是因為跟阿姨說好我4月底搬家,兩個月押金她還我一個月就好
: 另外一個月算4月房租,阿姨說好)
你們這樣算是有雙方協議終止租約。
在我來看,四月底搬家,然後還一個月押金,是對彼此都公平也比較妥適的作法。
: 他兒子告知我,我提前解約必須扣一個月押金,並且限我4/15 24時搬離否則
: 明日將向士林法院提告,並且只准許我一個人上樓搬家,不准其他閒雜人等進入
: 最好不要有情緒上的言行,否則鬧到派出所,士林法院甚至我工作的服務單位最高首長
: 都不好。
不知道為什麼會有這麼情緒性的主張
可能之間還有別的不愉快吧~
: 我告知他,是阿姨多次進入我房間在先並非我違約在先
: 另外一個房客甚至遇到阿姨以為她去上班了
: 阿姨自己拿鑰匙開鎖進入發現她在還說:"阿,我以為妳去上班了"才關上房門走開
: 他請我提出證據否則就是亂說話要負法律責任
: 我有錄音阿姨向我承認過年我回家鄉不在租屋處時
: 她讓她孫子進入我房間的錄音
: 問題:
: 1.因此我想請問,這樣子我有做錯嗎?
: 我只是要拿回我的押金及房租並且是阿姨先行違約(擅自進入我及另外一位租客房間)
: 為何是我要被趕走?我並未追究她擅自進入的法律責任
如果房東有違法之事實可以主張單方終止契約,
但我來看,你們應該算是雙方協議終止,不然房東阿姨不會同意退押租金
: 為何還只准我一人自己搬家不準別人幫我?
: 2.這樣的錄音是否有法律效用?室友是否可成為我的證人?
錄音可以當證據呀~ 室友也可以當證人
只不過證明的都是進入房間的事實而已
可是進入房間不必然表示有侵入住宅的違法性
因為你沒有嚴正要求他不可以進入房間
甚至在知情後也沒有立刻追究,這樣會比較難以認定他有
: 3.現在因為還在上班我該怎麼做?
遇到了就是得要面對~
建議這兩天快去找房東阿姨簽協議終止契約書
白紙黑字寫好住到四月底,押金退一個月,大家這此打住。
搬一搬找個愉快的地方住比較好啦~
: 拜託大家幫忙了,謝謝您們!
--
Tags:
台北南港
All Comments
By Agatha
at 2014-04-17T10:05
at 2014-04-17T10:05
By Steve
at 2014-04-19T00:59
at 2014-04-19T00:59
By Charlie
at 2014-04-20T15:52
at 2014-04-20T15:52
Related Posts
昆陽徵人一起甩肉運動
By John
at 2014-04-12T09:26
at 2014-04-12T09:26
台北市米克絲妹妹認養
By Ethan
at 2014-04-11T04:08
at 2014-04-11T04:08
南港有好吃的豬血湯嗎?
By Elizabeth
at 2014-04-10T23:59
at 2014-04-10T23:59
後山埤玉成街的大腸麵線去哪了
By Daph Bay
at 2014-04-09T21:41
at 2014-04-09T21:41
找曬圖行
By Skylar DavisLinda
at 2014-04-09T11:07
at 2014-04-09T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