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內湖噁爛房順利退租 爽 - 台北內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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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朋友代po

當初因為工作關係急著找房,在前一任房客沒搬走前,先看了屋況,或許有些細節真的沒
看仔。這真是一大敗筆。入住後房東用床墊跟床包掩蓋,只是當時心想,冰箱有發霉跟髒
污沒清,廁所、牆面也是,結果床墊卻鋪得好好的,直覺有問題才把上面的東西移開。

回應跟憲法有關的問題,畢竟憲法規定人人有繳稅納稅義務,房租以簽字筆寫上“不得報
稅”跟憲法有牴觸,因此合約在法律上根本失效,再者這是對付房東的話術,如果對方想
確認可以直接去試試看,最多我按期付房租,但如果事情鬧大了,她在江南街117巷五樓
房屋,就有可能被查稅(全層分成五間套房,每間收取8000元以上房租,加上夏季用電5.
5,非夏季收5度電,對外出租至少五年起跳,光是逃漏稅就有得繳,她哪裡敢跟我計較?


PO文是分享遇到惡房東的整治辦法,畢竟我沒有動刀動槍,也沒辦法支付不合理的房租,
提供給大家參考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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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oris avatarDoris2016-10-16
推,謝謝你的分享,也辛苦了,與這種非善意又不肯積極
Leila avatarLeila2016-10-18
解決問題的人交流,真的無比累人。也恭喜你解脫了!
Olga avatarOlga2016-10-20
此篇文為替朋友代po的
Joseph avatarJoseph2016-10-22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6-10-25
不過不是憲法說房租要報稅 是在法的層級規定的 這點有錯
Kelly avatarKelly2016-10-27
本來報稅是國民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