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女遭騷擾 警:當做噩夢算了 - 台北大同區

Table of Contents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yelliwkimo (蔡頭比我帥)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社會] 女遭騷擾 警:當做噩夢算了
時間: Thu Mar 11 03:50:49 2010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5467985.shtml


【聯合報╱記者姜炫煥/台北報導】 2010.03.11 03:24 am


一名法律系的女大學生,數月前在台北市一家超商列印資料時,遭人性騷擾,嫌犯趁亂離

去後,處理員警卻要她當成噩夢作罷;女生自力查出嫌犯是林子修報警抓人。士林地檢署

昨天依性騷擾防治法罪嫌將林起訴。

去年十月廿六日下午四時許,這名女大學生在大同區民生西路一家超商列印資料,因不熟

悉操作而頻頻出錯,在旁整理資料的房屋仲介業者林子修(卅九歲)見狀,表示要幫她的

忙;她雖拒絕,但林還是硬擠入狹窄空間,用身體擠壓住被害人約十秒鐘,被害人大聲制

止,並請店員報警,林子修才起身。


轄區大同警分局林姓警員據報趕抵時,林子修趁機騎機車欲離去,被害人趕緊奪下鑰匙,

沒想到林拿出備分鑰匙,逕行逃逸;警員見狀也離開現場。

被害人心有不甘,在列印機旁找到林子修的身分證影本,上網搜尋,兩個多小時查出林子

修租屋處,報警抓人。林被依性騷擾防治法移送士林地檢署後,反控被害人搶他的鑰匙,

涉嫌搶奪,檢察官鄭嘉欣已受理分案。

鄭嘉欣偵查時,女大學生指稱案發後,林姓警員私下對她說「就當成噩夢一場」,要她作

罷,不要提告;鄭嘉欣已函請市警局督察室,追查林姓警員有無失職。

大同警分局表示,當時因被害人未表明提告之意,而性騷擾屬告訴乃論罪,林姓警員才未

當場逮捕林子修,林姓警員也否認噩夢一場的說法,而是告訴被害人,半年內都可以向警

方提告。



--
魔王~你~吟~了~~~大日如來~~~~佛光普照~~~

--

All Comments

Linda avatarLinda2010-03-12
鴿子 不意外
Zanna avatarZanna2010-03-14
警員見狀也離開現場 = =?
Bennie avatarBennie2010-03-15
智障 不意外
Tom avatarTom2010-03-17
都姓林?親戚關係嗎?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0-03-18
....上網怎麼會查到租屋處的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0-03-20
591租屋網
Oscar avatarOscar2010-03-21
精X上腦 不意外
Thomas avatarThomas2010-03-23
人肉..不過這倒不是重點...被害了還要靠自己找犯人..慘
Lydia avatarLydia2010-03-24
這就是傳說中的__案?
Kama avatarKama2010-03-26
每堂謾
Agatha avatarAgatha2010-03-27
吃 那女生真可憐 自己辦案
Ula avatarUla2010-03-28
最好講半年內可以提告這句,還讓被害人自己辦案,真爛`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0-03-30
米鴿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0-03-31
王聖人表示: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0-04-02
為了給犯人自新的機會,要我被騷擾也願意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0-04-03
我不願意為受害人下地獄
Wallis avatarWallis2010-04-05
但是我讓受害人活在地獄裡 我愛更生人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0-04-06
中間有空白處 斷章取義 妓者不意外
Lily avatarLily2010-04-08
有的警察需要再教育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0-04-09
因為犯人是房仲業者,所以才有辦法上網找到資料吧
Yuri avatarYuri2010-04-11
以後報案要帶攝影機
Faithe avatarFaithe2010-04-12
女生好可憐
Ula avatarUla2010-04-14
警察踢到鐵板了 哈哈
Sandy avatarSandy2010-04-15
警察只負責收屍體跟收錢
Robert avatarRobert2010-04-17
樓上別醬說 還是有很多好警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