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之神,詢問有關車禍的問題 -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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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知識家您們好:
我前兩禮拜發生了車禍,我騎機車前往上班途中,時速大約在50-60中,而對向車道一輛休旅車突然左轉讓我煞車不及的撞上了車身,當場鼻血血流送往醫院,醫院診斷我的鼻骨骨折。
對方和對方汽車險的保險專員來家裡,我們開口機車維修、醫藥費、薪資補償、精神賠償15萬全部,因為幫我講話的叔叔說我看起來沒外傷,所以就沒有要求太高。
但我後續有有噁心想嘔吐的狀況發生,就到高雄榮總做檢查,醫生診斷出我在車後終受到撞擊有輕微腦政盪症候群。
現在雙方意見不合要上調解委員會,請問有甚麼要注意的和其他的相關訊息可以提供給我。謝謝貴人

All Comments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4-08-09
發問的大大你好
針對你的問題筆者回覆如下
1.依文中所述之事故經過情形
本案肇事責任歸屬大致如下
對方車: 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先行 應為肇事主因
我方車: 目前並未發現違規因素
但須小心被認定有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或是未減速慢行之次要過失
若對肇事責任歸屬尚有疑慮
大大你可於事故滿30天以後向警方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

應可釐清雙方責任歸屬
2.依文中所述 我方傷勢情形為 : 鼻骨骨折 輕微腦政盪症候群
我方目前向對方求償15萬元(機車維修、醫藥費、薪資補償、精神賠償) 尚稱合理!!
但大大需特別注意我方的診斷書中是否有載明 需修養 及 需家人協助照顧 等字眼
因為診斷書的內容 將嚴重影響我方求償之權益
若我方後續尚有需美容除疤的部分 亦可請醫生協助開立證明!!
3.調解時 請務必小心注意和解金額有無包含強制險之理賠?
因為我方傷勢情形 尚有後遺症之疑慮
筆者建議大大務必於和解時 特別註明和解金額不含強制險之理賠
這樣對我方較為有利!!
4.相關法源依據如下 大大可以參考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94條第2項
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併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不得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102條第1項第7款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七、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民法第184條 第1項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民法第191-2條
汽車、機車或其他非依軌道行駛之動力車輛,在使用
中加損害於他人者駕駛人應賠償因此所生之損害。但
於防止損害之發生,已盡相當之注意者,不在此限。
民法第 193條第1項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
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
償責任。
民法第195條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
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
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民法第196條
不法毀損他人之物者,被害人得請求賠償其物因毀損
所減少之價額。
民法第197條
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
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自有
侵權行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
6.加油了
筆者為 交通事故義工諮詢網 志工
網友若有其他問題
可點我的名字來信或來電討論之

Cara avatarCara2014-08-08
看來擬題的兩造皆在知識+詢解.
俗話說機車駕駛人.肉包鐵.
汽車駕駛人鐵包肉.綜觀兩造
事故發生前既無冤亦無仇.
純粹車速煞車不及的意外!
希望兩造.申報地方調解委員會.
由調解委員協調.既可免掉訟累.
和不必要的車馬費與寶貴時間.
僅供參考.順祝 夏安

2014-08-15 04:08:04 補充:
如果人生在世.到處結怨成仇.那麼?
人之初性本善.就不是聖賢的理想囉!
許多業餘解說律法引述第幾條第幾條.
究竟有完沒完.綜觀一樁意外.究竟還
要怎麼攪成非得對方@@@才高興呢
意外.別有用心讓事故複雜化.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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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nobia avatarZenobia2014-08-08
1.對方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是肇事主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2條.你未注意前方人車動態.未減速慢行.(超速)是肇事次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3.94條.車禍肇責是依據筆錄.現場圖.跡証.動向.通向.標誌.標線.號誌…等等為依據.申請車禍分析研判表釐清肇責.
2.你可申請對方強制險及第3人責任險理賠.但第3人責任險是依據肇責歸屬賠償.你們可請當地民議代表如議員.村里長.鄉民代表幫忙協調溝通談和解.或到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車禍能和解就和解.以和為貴.若有和解.不包括強制險在內對你較有利.
3.你後續有有噁心想嘔吐的狀況發生.就到高雄榮總做檢查.醫生診斷出你在車後.受到撞擊有輕微腦政盪症候群.你有腦震盪可請醫師依照事實在診斷證明書上填寫腦震盪後遺症:頭痛、頭暈、平衡感失調、記憶力減退、不宜夜間工作、不得熬夜、不得從事粗重工作.需XX休養、XX門診治療。經過一年治療後.若還在繼續治療.可以申請強制險殘廢等級13級有10萬元可申請. 強制險部份.強制險醫療險上限20萬可分次申請二年內可向保險公司申請.依實際狀況開斷診斷書
1.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
2.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3.交通費:指轉診費或往返門診之交通費用.自用車亦可比照辦理。
4.看護費用:以傷勢狀況而定,須由醫師開斷診斷書。每日以1200元為限.但不得超過30日5.其他費用: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第3人責任險. 1.工作損失.須由醫師開立診斷書以及自身的薪資證明. 薪資證明:年度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若無法提出薪資證明.則可依勞工最低薪資19273元作為參考
2.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也就是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3.財產損失.只要是因此場車禍所造成的損之皆可列為財產損失.
如修車費.或車輛年份的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
4.精神慰撫金.實務上慰撫金賠償之計算.並無具體基準.應斟酌當事人兩造身分.地位.資力.工作性質.被害人或家屬所受損害輕重.精神上痛苦程度指數.加害人態度及其他核定之數字.
5.其他損失.強制險以外.所支出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