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多網路上妨礙名譽~請問有法律知識的大大 - 生活
By Lily
at 2014-06-18T00:00
at 2014-06-18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在網路上有分享一個生活經驗~
可是有個人就跑過來無理的砲轟我~
我也沉住氣得跟他討論
但是他卻找來一堆朋友在那邊漫罵...
所以我決定真的對他們提出告訴....
我有個問題想要請教各位大大
1. 如果是這樣網路有2個以上被告者~而且居住地若是不一樣~請問會在哪裡開庭?
2. 有些人並不是謾罵的很嚴重~有些超嚴重的~所以若要我和解~我和解條件會不一樣~有些只要在網路上正式對我發表道歉聲明就好~有些不只要道歉還要賠錢~但是那個主謀我一定跟她告到底!別想和解~請問我可以這樣告一票人,但是和解條件不一樣嗎?
3. 若有些真的很輕微,事後也表達悔意~我可以對『某些人』撤告嘛?若是想要在一票被告中只撤告某一些人~請問這要怎麼做呢?
我有這3個問題~請有法律知識的大大幫忙一下解答 >"<~謝謝~
已更新項目:
TO 仰天
謝謝你~目前就你的答案最確切主題
2 個已更新項目:
TO 阿龍黃
我知道管轄法院有 『以原就被』的原則~可是你沒看清楚我的問題 @@
若是被告有2個以上~但是這『些』被告住在不同的地方~那請問是哪家法院來管?
假設我同時控告2個人~ 1個人住在台北~1個人住在高雄~那請問是台北管還是高雄管呢?
若要說案件結果發生地~也沒辦法~因為這犯罪發生在『網路』~網路並沒有開任何法院~
這才是我的問題~
可是有個人就跑過來無理的砲轟我~
我也沉住氣得跟他討論
但是他卻找來一堆朋友在那邊漫罵...
所以我決定真的對他們提出告訴....
我有個問題想要請教各位大大
1. 如果是這樣網路有2個以上被告者~而且居住地若是不一樣~請問會在哪裡開庭?
2. 有些人並不是謾罵的很嚴重~有些超嚴重的~所以若要我和解~我和解條件會不一樣~有些只要在網路上正式對我發表道歉聲明就好~有些不只要道歉還要賠錢~但是那個主謀我一定跟她告到底!別想和解~請問我可以這樣告一票人,但是和解條件不一樣嗎?
3. 若有些真的很輕微,事後也表達悔意~我可以對『某些人』撤告嘛?若是想要在一票被告中只撤告某一些人~請問這要怎麼做呢?
我有這3個問題~請有法律知識的大大幫忙一下解答 >"<~謝謝~
已更新項目:
TO 仰天
謝謝你~目前就你的答案最確切主題
2 個已更新項目:
TO 阿龍黃
我知道管轄法院有 『以原就被』的原則~可是你沒看清楚我的問題 @@
若是被告有2個以上~但是這『些』被告住在不同的地方~那請問是哪家法院來管?
假設我同時控告2個人~ 1個人住在台北~1個人住在高雄~那請問是台北管還是高雄管呢?
若要說案件結果發生地~也沒辦法~因為這犯罪發生在『網路』~網路並沒有開任何法院~
這才是我的問題~
Tags:
生活
All Comments
By Edwina
at 2014-06-21T10:25
at 2014-06-21T10:25
我很少主動遮蓋別人的問題或回答
但如果 我真的看不下去
我會舉出相關狀況 以分類版主的身分
請求管理員 做出是否該移除的定奪
不否認 有人提議要對刑法妨害名譽罪章節提出廢除
但目前 已有相關判決 就連網路遊戲的妨害名譽都能成立
為何 其他網路平台的妨害名譽 不能成立
況且 現在多數判決 就算是公然侮辱 也未必只有一兩千元
請不要以錯誤資訊誤導
我雖然不是律師 不是法學博士 但我 還是會翻翻之前的判決來看
1.網路 不會沒有發生地
除非版大是用意念在與對方爭議
不然板大與對方爭議 總有個平台
不管它是 網站 論壇 或甚至聊天室 網路遊戲 都一樣
總有個伺服器吧
只要有伺服器 在台灣 總有個地方放吧
那放的地方 就可能是管轄地區
當然若不再台灣 或不只一個
或是板大認為沒有
板大也可以寫聲請狀 依刑事訴訟法第9條
請高院做出管轄權相關裁定
所以若是在網路上犯罪 有可能最後會在該網路平台伺服器所在地開庭
當然也有可能經由板大所說兩地被告法院同意
合併在一法院審理
(刑事訴訟法第6條參照)
2.板大要撤告就通通撤告
要不然就通通不能撤
(刑事訴訟法239條 前段)
3. 板大在提告之前 可以針對某些人提告
但不能再提告後再來分割
所以板大可以先寄存證信函通知他們和解
在針對沒有和解的提告
沒辦法依版大的說法處理
By Dorothy
at 2014-06-22T18:43
at 2014-06-22T18:43
1. 你到你戶籍地的地檢署按鈴控告之後. 案件就會在你的戶籍地地檢署審理.
被告只要能找到人.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就算他是住在金門. 馬祖. 綠島. 蘭嶼. ...
一樣都會被傳到你的戶籍地地檢署出庭.
當初罵我被我告的那個 ox
就是收到傳票後一直置之不理不出庭(他大概是以為遇到詐騙集團).
屢傳不到
結果後來被發布通緝.
沒幾天後就被幾名彪形大漢押了 300 公里到我戶籍地的地檢署歸案.
我從頭到尾只告訴檢察官一句話: 請檢察官將被告起訴.
連和解都免了.
後來就收到起訴書 + 簡易判決書了.
2014-06-19 10:30:44 補充:
你的疑慮: 『以原就被』的原則是沒錯.
但是它還有一項 "案發地" 的但書.
所以
你到你戶籍地的地檢署按鈴控告之後. 案件就一定會在你的戶籍地地檢署進行審理.
By Erin
at 2014-06-21T15:07
at 2014-06-21T15:07
當被挑釁時, 你不妨當做是條狗在吠吧..!
釋懷吧..! 這個世界兩條腿的狗是很多的,有公也有母的..!
By Catherine
at 2014-06-21T16:34
at 2014-06-21T16:34
2.當然可以.只是你會很累吧.
3.告訴乃論寫狀紙撤告即可.
4.請問你用暱稱發言被攻擊嗎?
By Megan
at 2014-06-20T08:11
at 2014-06-20T08:11
你好!
如果是這樣網路有2個以上被告者~而且居住地若是不一樣~請問會在哪裡開庭? 原則上, 是在你提告的轄區。
請問我可以這樣告一票人,但是和解條件不一樣嗎? 可以, 需個別單獨和解 , 才不會影響其它被告心理不平衡。
若有些真的很輕微,事後也表達悔意~我可以對『某些人』撤告嘛?若是想要在一票被告中只撤告某一些人~請問這要怎麼做呢? 填寫"撤回刑事告訴狀", 填誰名, 誰就被撤回, 一人一張或數人一張均可, 交給檢察官。.
By Anthony
at 2014-06-18T06:26
at 2014-06-18T06:26
2.答:等你提告後起訴再來談這個問題
3.答:撤告當然依當時條件符合撤告程序具狀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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