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大無法進口眼藥水業經前衛生署函釋,應以人用藥品列管,宜歸列貨品分列號列3004.90.99.90-4號。進口時需檢附行政院衛生署核發同意文件,大陸物品禁止進口;業者都說液體類的不能進台灣海關是正確說法。二進口藥品應向海關申報。如未申報或申報不實藥品,依法沒入並罰貨價1倍,另大大還要被海關以違反「藥事法」移送法院課以刑責,可謂賠了夫人又折兵,得不償失,一些自稱專業代購者有辦法,那是可能海關抽到免驗時可以矇混過關,萬一抽到查驗時,大大可能會笑不出來,相關罰則非常重,勸大大勿以身試法。三.個人覺得德國相關產品,品質穩定度相當高,可以考慮選用。四.檢附貨品分列號列3004.90.99.90-4號相關資料及簽審規定供 大大 參考,若仍有疑義可電話查詢,或自行上網搜尋。 30049099 90 4 其他醫藥製劑〈不包括第3002、3005或3006節所列者〉包含經混合或未混合產品供治療或預防疾病用,具有劑量(包括經皮給藥形態者)或零售包裝式樣者 Other medicaments (excluding goods of heading 30.02, 30.05 or 30.06) consisting of mixed or unmixed products for therapeutic or prophylactic uses, put up in measured doses (including those in the form of transdermal administration systems) or in forms or packings for retail sale KGM 0% 0%(GT) 0%(HN) 0%(NI) 0%(NZ) 0%(PA) 0%(SG) 0%(SV) 10% 818 M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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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則3004簽審規定:818、MP1 818 (一)進口人用藥品,應依503規定辦理。(二)進口動物用藥品,應依406規定辦理。(三)進口食品添加物,應依508規定辦理。(四)進口醫療器材,應依504規定辦理。 503:檢附行政院衛生署核發同意文件 MP1 (一)大陸物品有條件准許輸入,應符合「大陸物品有條件准許輸入項目、輸入管理法規彙總表」之規定。(二)「大陸物品有條件准許輸入項目、輸入管理法規彙總表」內列有特別規定「MXX」代號者,應向國際貿易局辦理輸入許可證;未列有特別規定「MXX」代號者,依一般簽證規定辦理。
很多人去日本旅行,買了一堆成藥,那就奇怪了,
人去帶回來少量就可以,網購連1 個都不行,
都什麼時代了,還限制這種東西,
又不是進口來賣的,要限制也要看數量吧。
另外我知道晶碩光學也有推出維他命日拋,除了含水量58% 還有抗UV之外,又額外添加維他命B6 / B12 / E..等保濕因子,你可以去買來戴看看吧~
幫您查了一下!
下面就是您所要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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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不到答案?答案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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