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很自私...!!無言 - 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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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ewmimo (mimo)》之銘言:
: 今天出去一整天回家...已經晚上六點快七點
: 又看到兩台車(之前是一台)停在樓下....剛好進出超不方便...
: 整個都要側身過還擦身到旁邊機車
: 雖然是巷子...但..總不能妨礙進出吧
: 太扯...!!
: 看樣子又是一樓住家的人私停...連鄰居也這樣認為是一樓
: 而且在他門口旁放花盆不讓人停摩托車...也就算了

台北市的話可以拍照 + 上網陳情附照
這是路霸的行為唷

不過北縣的話我就不確定 1999 有沒有處理了

: 自己設停車棚(綠色那種)停轎車...省下停車費...= =

有設停車棚、且該地非其私有地的話是很明確的佔用事實
一樣可以使用電子陳情 + 附照的方式檢舉

我之前就有這樣的案件
地政人員會去現場協助警方確認該地是否為該民眾之私有地

: 有些住一樓會給人放停摩托車...但他剛好邊邊最裡面= =
: 我是租在公寓之一...可能沒資格吧
: 但是已經影響進出了說...而且我家有小朋友耶...
: 進門前還看車一撇...車子前面玻璃還放聯絡手機...(誰會打= ="浪費)
: 要是我真的氣到就打給里長...廣播...
: 不過想問版上朋友如果你住巷內...
: 樓下住戶停車...影響進出..
: 可能不講會停很久...但是不只一次停這裡...
: 你會如何處理?不管?

我發現北縣一般大都是請里長廣播或是警員來柔性勸導
就連上述所說的佔用案子這一年來都只處理過一件
(該案為處文林國小正門那的便利商店巷內
 一整條巷子都有車棚、花盆
 只是那個屋主好像跟樓上的槓上才會被報警舉發佔用
 我跟警員聊天的結果是他也幾乎沒看過搞到那麼大的情況
 地政、公所、派出所和分局都要到場去指證 囧)

反觀我窩了二十多年的北市永遠都是拖吊 or 報警開單 or 舉發佔用
或許有時太過有人情味也未必是好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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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wretch.cc/blog/spoly

    人客~ 來看看唷~
    本店無正妹~ 只有流氓唷~ ( ′3`)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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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da avatarIda2010-05-31
其實要槓上嗎?原本想要匿名檢舉...我只是租屋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0-06-02
陳情也可以暱名的啊...
Oliver avatarOliver2010-06-04
沒錯,私有地的確認先確認好在做舉報處理。
Isla avatarIsla2010-06-05
可以匿名嗎??粉多匿名是不處理的..
Hedy avatarHedy2010-06-07
電子陳情可以選不公開個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