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主曾經發過一篇公告,對政治事務的討論表示了准許有但書的立場
( 文章代碼(AID): #1Cws2G80 (BigPeitou) [ptt.cc] [公告] 關於政治事務的討論 )
在這篇文章中,板主也特別提出了幾點加以上色,要大家特別注意,茲節錄如下:
『在討論的部分,希望大家聚焦在跟北投發展相關的政治事務上
此後這段期間,如果文章討論的內容不是以北投發展相關為主,我會
予以鎖定。
但是如果因為少部分板友對於文字歧見的容忍度較低,或者比較難以
克制自己情緒與用詞,為了維持大部分理性和平的討論,我只能禁止
這些違規的板友,在這期間,再參與討論的權利。』
不過,理想是美好的,幻想是亂說的,現實卻是殘酷的,
因為實際情況完全跟公告是兩回事。
以『水美溫泉違建事件』為例,這個事件可以劃分為幾部分:
1.水美蓋了違建 (http://bit.ly/eLb2kb 可輸入 光明路 224號 查詢 )
2.建管處也列管為違建,但不是草草結案,就是排定拆除日期卻沒執行
(http://163.29.37.119/web/default.asp 可輸入 光明路 224號 查詢 )
3.有地方議員召開協調會(註一),但根據反水美網站,結論是違法的就拆除(註二)
4.目前排定本月下半拆除
註一:府院間違建處理原則( http://bit.ly/fqonJn )
註二:反水美團體網頁的大事記 見99年9月24日 ( http://bit.ly/e2vR0k )
首先,要請板主跟大家想的是:
『水美溫泉違建』 跟 『北投發展』 有什麼關係?
今天某處有間卡拉OK太吵 是不是也算北投發展相關事務?
今天某處頂樓違建加蓋,是不是也算北投發展相關事務?
今天某公園狗屎太多,是不是也算北投發展相關事務?
今天某處每天深夜均有打麻將聲,是不是也算北投發展相關事務?
上面所舉的例子,每一項都會影響到周遭居民的生活品質,
這些是否都算北投發展相關事務,可以不斷地拿出來討論呢?
如果不是,那就該視為一般的心情抒發文,
就像是有時候會看到有人PO文表示深夜不知哪邊太吵,影響睡眠
又或是發現哪邊的東西變難吃,黑特一下即可。
再者,如果視為北投發展相關事務,那我們就來檢視一下是否真的有理性和平討論?
首先,違建該拆固然該拆,
但是相關文章中,不時出現周水美說了什麼話,欺負北投人之類的敘述
請問,如果究竟是反水美違建? 還是反周水美?
如果周水美沒說那些話,違建就不該拆嗎?
今天不管周水美說了哪些跟違建本身無關的話,也不管這些話的真實性
應該都跟違建是否該拆無關
像這樣因為反對某人的某項行為(蓋違建),而把某人其他的話語也拿出來撻伐
希望大家跟著討厭某人
這難道是理性討論?
應該算是心情抒發或是黑特文吧!
再者不是周水美,而是其他人說這些話,難道也會被拿出來撻伐,順便來個反水美違建?
所以這難道還算就事論事?
應該算就人論事,因人取言吧!
再來,對於未發生的事情(例如一些建設未來的影響或是政見),
在討論時勢必會有較多想像、推測之觀點
但是對於已發生或正發生的事,要討論就應該有確切證據,才有討論價值。
否則就該自己茶餘飯後跟三五好友私下打屁閒聊即可。
例如:
我不能因為其他地方有出現補償金談不攏而出現環保抗爭的事件
就在這邊推論:反水美團體應該也是跟水美價錢沒談好,所以才抗爭喔
這就是惡劣的論述,也是低級政客常用的『合理懷疑』的低級手法。
對於賴議員在水美違建拆遷的事件當中,也應該抱持一樣的態度,
除非有確實證據,(例如:有明確證據顯示政府相關人員表示議員要求緩拆或不拆)
否則不管你心中怎麼猜測跟推論,都不該拿到公眾面前進行討論。
結果在『水美違建事件中』看到的是,
不時有人一邊拳打水美違建,順便腳踢賴議員,
但看到的證據永遠都是,因為賴議員有開協調會,拆遷延後了,所以推論是議員在搞鬼!
這算理性討論?
今天應該是追著相關承辦人員或負責人,追究為何延宕跟草草結案吧?
即使今天這些相關人員有受到壓力,但如果自己不說誰給的壓力,當然責任就自己扛
這樣才是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吧...
最後,遇到持不同見解,則開始扭曲他人意見、要求表態或表明立場、甚至進行造謠
我支持拆違建,我也沒投賴議員,甚至即使再多一票,我也不會投她
難道因此就要跟著支持反水美團體,一起罵周水美或議員嗎?
難道目的相同,就要支持其手段?而不能反對其手段?
反對其手段的就一定是目的不同?
難道不站在一起,就是站在敵對的那邊?
這跟低級政客常喊的:『不做某件事,就不愛台灣』、『愛台灣就要做某事』二分法批評
有什麼差別?
這陣子下來,
我看到的不是公共議題的討論
也不是北投發展的相關討論
只有少許的水美違建拆遷延宕
更多的是周水美被罵,賴議員被質疑
充斥著黑特內容跟亂入鄉民用多個ID偽造很多人都有某種看法的假象
偶而穿插的暴走跳針推文
詭異的是,如果認為並相信賴議員有這能耐,為何不找其他議員來抗衡?
從頭到尾都沒看到這種情形,
只出現對賴議員跟周水美的反彈聲音,
沒看到其他積極找尋其他議員(明明自己認定議員有這能力)的情形
最積極的反而是在多個板面發表類似的文章或推文。
究竟反水美團體的目的,是要反周水美 跟 反賴素如?
還是 希望得到更多人對違建拆除延宕的重視?
我想板友們跟板主可以自己捫心自問跟自由心證。
確定的是,類似的文章與推文,存在北投板的板面上,
這當然也是板主的認可,(未認可自然就處理了)
板主希望有怎麼樣的討論風氣與方向,也是板主權責,完全尊重!
只是回頭看看先前的公告,
這跟我對板主的『理性討論』這件事所理解的,真的不大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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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Cws2G80 (BigPeitou) [ptt.cc] [公告] 關於政治事務的討論 )
在這篇文章中,板主也特別提出了幾點加以上色,要大家特別注意,茲節錄如下:
『在討論的部分,希望大家聚焦在跟北投發展相關的政治事務上
此後這段期間,如果文章討論的內容不是以北投發展相關為主,我會
予以鎖定。
但是如果因為少部分板友對於文字歧見的容忍度較低,或者比較難以
克制自己情緒與用詞,為了維持大部分理性和平的討論,我只能禁止
這些違規的板友,在這期間,再參與討論的權利。』
不過,理想是美好的,幻想是亂說的,現實卻是殘酷的,
因為實際情況完全跟公告是兩回事。
以『水美溫泉違建事件』為例,這個事件可以劃分為幾部分:
1.水美蓋了違建 (http://bit.ly/eLb2kb 可輸入 光明路 224號 查詢 )
2.建管處也列管為違建,但不是草草結案,就是排定拆除日期卻沒執行
(http://163.29.37.119/web/default.asp 可輸入 光明路 224號 查詢 )
3.有地方議員召開協調會(註一),但根據反水美網站,結論是違法的就拆除(註二)
4.目前排定本月下半拆除
註一:府院間違建處理原則( http://bit.ly/fqonJn )
註二:反水美團體網頁的大事記 見99年9月24日 ( http://bit.ly/e2vR0k )
首先,要請板主跟大家想的是:
『水美溫泉違建』 跟 『北投發展』 有什麼關係?
今天某處有間卡拉OK太吵 是不是也算北投發展相關事務?
今天某處頂樓違建加蓋,是不是也算北投發展相關事務?
今天某公園狗屎太多,是不是也算北投發展相關事務?
今天某處每天深夜均有打麻將聲,是不是也算北投發展相關事務?
上面所舉的例子,每一項都會影響到周遭居民的生活品質,
這些是否都算北投發展相關事務,可以不斷地拿出來討論呢?
如果不是,那就該視為一般的心情抒發文,
就像是有時候會看到有人PO文表示深夜不知哪邊太吵,影響睡眠
又或是發現哪邊的東西變難吃,黑特一下即可。
再者,如果視為北投發展相關事務,那我們就來檢視一下是否真的有理性和平討論?
首先,違建該拆固然該拆,
但是相關文章中,不時出現周水美說了什麼話,欺負北投人之類的敘述
請問,如果究竟是反水美違建? 還是反周水美?
如果周水美沒說那些話,違建就不該拆嗎?
今天不管周水美說了哪些跟違建本身無關的話,也不管這些話的真實性
應該都跟違建是否該拆無關
像這樣因為反對某人的某項行為(蓋違建),而把某人其他的話語也拿出來撻伐
希望大家跟著討厭某人
這難道是理性討論?
應該算是心情抒發或是黑特文吧!
再者不是周水美,而是其他人說這些話,難道也會被拿出來撻伐,順便來個反水美違建?
所以這難道還算就事論事?
應該算就人論事,因人取言吧!
再來,對於未發生的事情(例如一些建設未來的影響或是政見),
在討論時勢必會有較多想像、推測之觀點
但是對於已發生或正發生的事,要討論就應該有確切證據,才有討論價值。
否則就該自己茶餘飯後跟三五好友私下打屁閒聊即可。
例如:
我不能因為其他地方有出現補償金談不攏而出現環保抗爭的事件
就在這邊推論:反水美團體應該也是跟水美價錢沒談好,所以才抗爭喔
這就是惡劣的論述,也是低級政客常用的『合理懷疑』的低級手法。
對於賴議員在水美違建拆遷的事件當中,也應該抱持一樣的態度,
除非有確實證據,(例如:有明確證據顯示政府相關人員表示議員要求緩拆或不拆)
否則不管你心中怎麼猜測跟推論,都不該拿到公眾面前進行討論。
結果在『水美違建事件中』看到的是,
不時有人一邊拳打水美違建,順便腳踢賴議員,
但看到的證據永遠都是,因為賴議員有開協調會,拆遷延後了,所以推論是議員在搞鬼!
這算理性討論?
今天應該是追著相關承辦人員或負責人,追究為何延宕跟草草結案吧?
即使今天這些相關人員有受到壓力,但如果自己不說誰給的壓力,當然責任就自己扛
這樣才是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吧...
最後,遇到持不同見解,則開始扭曲他人意見、要求表態或表明立場、甚至進行造謠
我支持拆違建,我也沒投賴議員,甚至即使再多一票,我也不會投她
難道因此就要跟著支持反水美團體,一起罵周水美或議員嗎?
難道目的相同,就要支持其手段?而不能反對其手段?
反對其手段的就一定是目的不同?
難道不站在一起,就是站在敵對的那邊?
這跟低級政客常喊的:『不做某件事,就不愛台灣』、『愛台灣就要做某事』二分法批評
有什麼差別?
這陣子下來,
我看到的不是公共議題的討論
也不是北投發展的相關討論
只有少許的水美違建拆遷延宕
更多的是周水美被罵,賴議員被質疑
充斥著黑特內容跟亂入鄉民用多個ID偽造很多人都有某種看法的假象
偶而穿插的暴走跳針推文
詭異的是,如果認為並相信賴議員有這能耐,為何不找其他議員來抗衡?
從頭到尾都沒看到這種情形,
只出現對賴議員跟周水美的反彈聲音,
沒看到其他積極找尋其他議員(明明自己認定議員有這能力)的情形
最積極的反而是在多個板面發表類似的文章或推文。
究竟反水美團體的目的,是要反周水美 跟 反賴素如?
還是 希望得到更多人對違建拆除延宕的重視?
我想板友們跟板主可以自己捫心自問跟自由心證。
確定的是,類似的文章與推文,存在北投板的板面上,
這當然也是板主的認可,(未認可自然就處理了)
板主希望有怎麼樣的討論風氣與方向,也是板主權責,完全尊重!
只是回頭看看先前的公告,
這跟我對板主的『理性討論』這件事所理解的,真的不大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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