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蓋蓄水池用2O年 地主恐被罰 - 八里
By Sandy
at 2016-08-02T00:15
at 2016-08-02T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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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府蓋蓄水池用2O年 地主恐被罰
※無使用證明 官方找不到當年資料
〔記者葉冠妤/新北報導〕廿年前省府補助蓋農用蓄水池,卻因當時沒申請農業設施容許
使用證明,八里區將近二十座蓄水池的地主都面臨六至卅萬不等罰鍰,農委會水土保持局
找不到原始興建資料,導致新北市府也無從核發許可,整件事成了「無頭公案」,沒人能
負責。水保局台北分局與市府回應,將安排現勘,盡速認定蓄水池是由哪個單位補助施作
。
八里荖阡里、米倉、埤頭里山坡地約廿座一百噸的蓄水池,多為民國八十五至九十年間,
由當時的省府補助興建,讓農民灌溉農地用。去年年中,莊姓農民想要將自己土地上的埤
塘廢溜,請市府單位會勘辦理,卻意外被發現農地上有一座蓄水池,經查因沒有申請農業
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涉有違反農地農用違規行為。
※地主︰當初政府送的 卻被指偷蓋
莊姓農民喊冤,「當初政府要送給我們,我們當然很高興」沒有多想,現在卻指是農民自
己違規偷蓋,開出勸導單,政府查了整整一年,至今還沒辦法給個答案。
因該農地位於林口特定區計畫內,在範圍內的土地從事建造、採取土石、變更地形等行為
,違反了都市計畫法第七十九條,將可處以六萬元以上、卅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拆除、
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不過,農業局農牧經營管理科長張麗珍表示,莊姓農民一案
尚在釐清階段,城鄉局目前只有開勸導單,還沒有進入裁罰程序。
莊姓農民說,雖然目前只有他一人收到勸導單,但附近將近廿座蓄水池,等於近廿個地主
都可能遭殃,有的人已經七老八十,難道還得奔波於各單位找證明?且主責造冊的水保局
說「因已過檔案保存期限,無從查閱」,讓人無所適從。
※先開勸導單 水保局將現勘釐清
水保局台北分局副分局長高伯宗回應,因資料已過保存期限,沒辦法調閱,但據退休人員
說法,當年水保局並未補助八里地區建蓄水池,也有可能是經濟部水資局或地方政府補助
,水保局將至八里現勘,進一步釐清。
農牧科長張麗珍表示,若水保局能出示蓄水池造冊資料,市府才有憑據核發使用同意書,
但假設因年代久遠難以考據,市府也會站在幫助農民的立場,只要水保局認可蓄水池身分
,市府就會直接發給農民容許使用同意書。
---
原文網址: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016594 (有圖)
延伸閱讀:
美意做半套 議員促專案處理
〔記者葉冠妤/新北報導〕民國八十五年期間,當時的台灣省政府農林廳推動中小集水區
水土資源保育計畫,由農林廳水土保持局撥款補助,在農民土地上興建蓄水池,當時八里
荖阡里因盛產柚子及竹筍,因而被列為輔導興建蓄水池地區,以利灌溉果園。沒想到,政
府美意卻只做了半套,幫忙蓋了蓄水池,卻未協助農民申請農業設施證明。
八里區荖阡里長陳盛男說,荖阡里十幾座大型蓄水池,都是當年省府協助興建,不少農民
使用灌溉農地至今,且不只荖阡里有,其他地區應該都有此情況,沒想到事隔廿年,政府
自己沒留存資料,卻轉而要求農民出具容許使用同意書,讓農民有苦說不出。
市議員鄭宇恩表示,農民土地上蓄水池有沒有取得農業設施使用同意書,攸關農民農地移
轉是否適用減免稅賦,且若沒有同意書就等於擅自興蓋,也可能會被罰款,對農民影響大
,近期將與相關單位會勘,由水保局進行認定,不要再轉嫁給農民自行負擔。她也建議新
北市府專案處理,協助在當年時空背景下於農地上蓋蓄水池的農民,盡速取得相關證明文
件。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016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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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使用證明 官方找不到當年資料
〔記者葉冠妤/新北報導〕廿年前省府補助蓋農用蓄水池,卻因當時沒申請農業設施容許
使用證明,八里區將近二十座蓄水池的地主都面臨六至卅萬不等罰鍰,農委會水土保持局
找不到原始興建資料,導致新北市府也無從核發許可,整件事成了「無頭公案」,沒人能
負責。水保局台北分局與市府回應,將安排現勘,盡速認定蓄水池是由哪個單位補助施作
。
八里荖阡里、米倉、埤頭里山坡地約廿座一百噸的蓄水池,多為民國八十五至九十年間,
由當時的省府補助興建,讓農民灌溉農地用。去年年中,莊姓農民想要將自己土地上的埤
塘廢溜,請市府單位會勘辦理,卻意外被發現農地上有一座蓄水池,經查因沒有申請農業
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涉有違反農地農用違規行為。
※地主︰當初政府送的 卻被指偷蓋
莊姓農民喊冤,「當初政府要送給我們,我們當然很高興」沒有多想,現在卻指是農民自
己違規偷蓋,開出勸導單,政府查了整整一年,至今還沒辦法給個答案。
因該農地位於林口特定區計畫內,在範圍內的土地從事建造、採取土石、變更地形等行為
,違反了都市計畫法第七十九條,將可處以六萬元以上、卅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拆除、
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不過,農業局農牧經營管理科長張麗珍表示,莊姓農民一案
尚在釐清階段,城鄉局目前只有開勸導單,還沒有進入裁罰程序。
莊姓農民說,雖然目前只有他一人收到勸導單,但附近將近廿座蓄水池,等於近廿個地主
都可能遭殃,有的人已經七老八十,難道還得奔波於各單位找證明?且主責造冊的水保局
說「因已過檔案保存期限,無從查閱」,讓人無所適從。
※先開勸導單 水保局將現勘釐清
水保局台北分局副分局長高伯宗回應,因資料已過保存期限,沒辦法調閱,但據退休人員
說法,當年水保局並未補助八里地區建蓄水池,也有可能是經濟部水資局或地方政府補助
,水保局將至八里現勘,進一步釐清。
農牧科長張麗珍表示,若水保局能出示蓄水池造冊資料,市府才有憑據核發使用同意書,
但假設因年代久遠難以考據,市府也會站在幫助農民的立場,只要水保局認可蓄水池身分
,市府就會直接發給農民容許使用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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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網址: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016594 (有圖)
延伸閱讀:
美意做半套 議員促專案處理
〔記者葉冠妤/新北報導〕民國八十五年期間,當時的台灣省政府農林廳推動中小集水區
水土資源保育計畫,由農林廳水土保持局撥款補助,在農民土地上興建蓄水池,當時八里
荖阡里因盛產柚子及竹筍,因而被列為輔導興建蓄水池地區,以利灌溉果園。沒想到,政
府美意卻只做了半套,幫忙蓋了蓄水池,卻未協助農民申請農業設施證明。
八里區荖阡里長陳盛男說,荖阡里十幾座大型蓄水池,都是當年省府協助興建,不少農民
使用灌溉農地至今,且不只荖阡里有,其他地區應該都有此情況,沒想到事隔廿年,政府
自己沒留存資料,卻轉而要求農民出具容許使用同意書,讓農民有苦說不出。
市議員鄭宇恩表示,農民土地上蓄水池有沒有取得農業設施使用同意書,攸關農民農地移
轉是否適用減免稅賦,且若沒有同意書就等於擅自興蓋,也可能會被罰款,對農民影響大
,近期將與相關單位會勘,由水保局進行認定,不要再轉嫁給農民自行負擔。她也建議新
北市府專案處理,協助在當年時空背景下於農地上蓋蓄水池的農民,盡速取得相關證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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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016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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