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福金雞王不見的小道消息(未經證實) - 基隆
By Rae
at 2010-05-19T12:03
at 2010-05-19T12:03
Table of Contents
(若原文刪除,這篇也會刪除)
小弟吃飽太閒
原po不管你有何所謂的「消息」
中華民國刑法中310條誹謗罪 是這樣寫的
http://tinyurl.com/23fj2s3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
^^^^^^ ^^^^ ^^^^^^^^^^^^^^^^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
^^^^^^^^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關者,不在此限。
不管他有沒有犯法
你覺得,你未經查證就在公共的網路平台上說 某某可能犯法
散布這種未經證實的小道消息 你自己認為有沒有可能觸犯誹謗???
別人提醒你 說好心被雷親...
PTT上是可以查IP的
如果要告人 你可能真的會跑法院 (我沒在嚇你)
順便提醒各位板友 PTT雖然是在網路上 可是發文也屬言論
尤其是發完話還會有紀錄留下...請特別小心
--
小弟吃飽太閒
原po不管你有何所謂的「消息」
中華民國刑法中310條誹謗罪 是這樣寫的
http://tinyurl.com/23fj2s3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
^^^^^^ ^^^^ ^^^^^^^^^^^^^^^^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
^^^^^^^^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關者,不在此限。
不管他有沒有犯法
你覺得,你未經查證就在公共的網路平台上說 某某可能犯法
散布這種未經證實的小道消息 你自己認為有沒有可能觸犯誹謗???
別人提醒你 說好心被雷親...
PTT上是可以查IP的
如果要告人 你可能真的會跑法院 (我沒在嚇你)
順便提醒各位板友 PTT雖然是在網路上 可是發文也屬言論
尤其是發完話還會有紀錄留下...請特別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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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den
at 2010-05-21T07:47
at 2010-05-21T07:47
By Damian
at 2010-05-23T03:31
at 2010-05-23T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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