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疑惑...好棘手的法律問題 - 生活Regina · 2008-10-04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我有個問題想請問知識大大..就是我有個阿姨因在三十年前.因家暴(她先生打我阿姨...但未驗傷及向警局報案)就離開姨丈家...住在我外婆(尊稱)家.但戶籍到二十年前才遷至外婆家....因外婆往生多年..現住我家(因從小有印象就有這個阿姨照顧我及姊妹三人.因我們從小就是只有父親的養子(女).現因想幫我父生活All CommentsNoah2008-10-04如果真心希望能跟照顧妳們長大的阿姨結婚這個不失是一種方式用五項條約來訴請離婚1、法院請求判決離婚。民法第1052條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Isla2008-10-06你父親和你阿姨要保重身體,大家來比誰活的長壽.Isabella2008-10-04可以去調解委員會讓裡面的人幫你出面跟他說說看,看他要什麼的條件,若不行,再以法律去辦!!我記得有一條是類似分居很多年沒有做到丈夫的義務(做愛)這一條可以辦理離婚!!...ShowmoreRelated Posts山海經的相關問題有關於作文能力的提升關於室內空氣問題。不想要的舊電器要如何處理?請問養小兔兔的基本常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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