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請問各位版大關於獨立寫作架構的一個問題,
我之前的寫法都是
第一段: Intro.
第二到四段: 支持或不支持的原因及例子, 每段一個原因配一個例子
第五段:結論
(都只有正面敘述,例如選a,全文都只有提到a的好處,沒有提到b)
但是又時候會遇到原因和例子不是這麼好想的情況,
前幾天,在爬文的時候,看到有一個模版是這樣的:
第一段: Intro. (ex. 選a)
第二段: b的好處
第三段: b的壞處+舉例
第四段: 結論, 因為b的壞處大於好處, 所以選a
之後照這模版練習兩篇後,又覺得怪怪的,
如果把這模版修正為:
第一段: Intro. (ex. 選a)
第二段: a的好處
第三段: b的壞處+舉例
第四段: 結論, 因為a的好處優於b, 所以選a
請問各位版大,
這樣會比較符合ETS的胃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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