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宜蘭縣府逕自變更登記 一夕拿走救國 - 宜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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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時事來源:蓮荷報

2.完整標題:獨/宜蘭縣府逕自變更登記 一夕拿走救國團2千坪土地

3.完整內文:

公告現值1億4千多萬元的龍潭游泳池土地,宜蘭縣政府已火速辦理變更所有權人為「宜蘭
縣」,原地主救國團的土地沒了,竟不知情!救國團今不滿縣政府要拿走土地,卻事前完
全沒有溝通,作法鴨霸,與律師研議將提起救濟行動。

「真的嗎?」救國團總團部今天得知消息,感到驚訝與不滿。根據宜蘭地政事務所的土地
謄本顯示,縣政府是在昨天 (8日)火速辦了變更登記,登記原因是「撤銷」,土地所有權
人改為「宜蘭縣」,管理者是救國團。

礁溪鄉龍潭游泳池土地2000多坪,公告現值1億4000多萬元,市價約1億6千萬元,這塊肥
地對救國團而言,「竟然一天就不見了!」氣到跳腳。

救國團今天派人了解狀況,抗議宜蘭縣政府作法鴨霸、違法亂紀,哪有要把別人的土地變
更為自己所有,竟然事前完全不知會、也沒有溝通?還有法理可言嗎?救國團下午將與律
師研議提出行政或民事救濟。

縣府地政處強調,早年救國團是國防部的政府機構,民國93年因為資訊不完整, 才會讓
這塊自始至終都屬於公有財產的土地,錯誤更正登記到已經是人民團體救國團的名下,本
來就不該是救國團的地,如今只是回到原來的登記。由於是更正回復原來狀況,「何必跟
救國團講」?



4.完整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8/3132149

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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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8-05-13
拿回自己的東西而已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8-05-17
這次給推
Puput avatarPuput2018-05-20
我覺得可以 物歸原主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8-05-24
救國團掰囉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8-05-28
手法太粗糙,不喜歡陳這種不跑程序的做法
Callum avatarCallum2018-06-01
該做的公告還是必須做
Kama avatarKama2018-06-04
山大王...
Bennie avatarBennie2018-06-08
程序正義還是更重要吧!直接變更是哪招
Hardy avatarHardy2018-06-12
感覺是對面才會用的手法...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8-06-16
如果當初救國團取得土地是用錢買的話,就告政府侵權...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8-06-19
雖然討厭金德 但是看到這新聞就是爽XD
Irma avatarIrma2018-06-23
救國團又沒出錢買,這都有土地登記轉移紀錄,假掰
Daniel avatarDaniel2018-06-27
《土地法》第43條:「依本法所為之登記,有絕對效力。」
超越土地法的男人:陳金德!
Cara avatarCara2018-07-01
如果宜蘭縣政府覺得當時所有權移轉登記給救國團有問題的
Jake avatarJake2018-07-04
話,應該循求司法途徑救濟,而不是直接就叫地政事務所逕
為登記。
Robert avatarRobert2018-07-08
可以先假扣押,再上法院訴訟來救濟。
Rachel avatarRachel2018-07-12
而不是用這種粗暴方式來把不動產要回去。
Ina avatarIna2018-07-16
雖然救黨團本來就垃圾,不過宜蘭王這種做法已經根本不把法
律放在眼裡了
Leila avatarLeila2018-07-19
行政機關越過立法機關及司法機關而恣意任為的話,是獨裁
的表現。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8-07-23
陳金德從上任以來就很獨裁了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8-07-27
夠霸道說撤銷就撤銷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8-07-31
這樣真的是突破法律界限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8-08-03
政府做事還是要依法行政,該是誰的法院自會給個公道,
Queena avatarQueena2018-08-07
屆時再依法院判決強制執行即可,名正言順又依法行政,
Connor avatarConnor2018-08-11
但單方面以行政命令要求地政變更登記不僅可能違法,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8-08-15
甚至有可能會害了配合辦理所有權移轉的地政單位,
Sarah avatarSarah2018-08-18
代理縣長幾個月後就卸任,但縣府就要很長時間的收尾.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8-08-22
程序正義是很重要的,中央追討黨產都還要弄個黨產會,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8-08-26
如果單憑政府首長一紙行政命令就凌駕土地法或民法,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8-08-30
台灣怎麼好意思跟人家說自己是民主"法治"的國家呢?
Zora avatarZora2018-09-02
跟當初農地政策有87%的像,他就是王法,他說了算...
Edwina avatarEdwina2018-09-06
聯合還是少看,避免智能弱化
Noah avatarNoah2018-09-10
太扯啦。
Ingrid avatarIngrid2018-09-14
太扯啦。可以這樣直接開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8-09-17
花蓮王表示:唷....隔壁有可造之才出現了
Steve avatarSteve2018-09-21
看三明自的早已經是智障了
Una avatarUna2018-09-25
不依法行政就用搶的?民進黨好棒棒
Harry avatarHarry2018-09-29
這件事的程序是變更登記,還是更正?要分清楚。
Tracy avatarTracy2018-10-03
如果是更正筆誤那確實是不用經過法律程序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8-10-06
凡規則必有例外
Isla avatarIsla2018-10-10
呵呵 你家的地其實是我的 只是我筆誤
Lily avatarLily2018-10-14
這時候你會發現dpp其實就是跟鄉民一樣,我覺得我是對的
怎麼樣都可以,我說你是錯的搶你地都是正義
Eden avatarEden2018-10-18
凌駕法律之上的男人
Freda avatarFreda2018-10-21
凌駕法律算什麼 陳金德自己都可以宣布法律違憲了
Robert avatarRobert2018-10-25
我國法律位階可以在最上面多劃一層"金德"了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8-10-29
政府都不依法行政,人民不守法也是剛好而已,台灣離法治
國家還好遠,一個法治不落實的國家是不可能成為已開發
國家的,難怪用遠都在開發中。
Olive avatarOlive2018-11-02
貴縣政府有去討了釣魚台的土地嗎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8-11-05
不要說國家,上面一票人喊正義還不是因人而異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8-11-09
政府還能這樣玩噢?操,比強盜還可怕
Linda avatarLinda2018-11-13
救國團沒出一毛錢 憑什麼土地登記給它
Belly avatarBelly2018-11-17
就是說那個… 就算自己的東西 要拿回來 也是要申請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