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登報道歉 刊被害女姓名未違法 - 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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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英哲╱彰化報導】一名彰化神壇的陳姓負責人去年涉嫌對女子猥褻,事後登報向被害
女子道歉,這則道歉啟事原本再普通不過,但啟事卻將被害女子姓名披露,引發外界質疑
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不過審理法官說,啟事內容事前經雙方同意,未違反《個資法
》規定。

檢警憂二次傷害
當初偵辦該案檢警人員昨看到啟事都相當訝異,表示猥褻案的相關書類資料,被害人姓名
全都是代號,目的就是要保護被害人,而該則道歉啟事卻將被害人姓名全都露,難道不擔
心會對被害人造成二次傷害嗎?
該則披露被害人全名的道歉啟事是刊登在《自由時報》B4版下半版,內容是一名神壇負責
人在被害女子家中,對女子強制猥褻,造成女子精神嚴重損害及家庭失和,「特此登報對
被害人致十二萬分歉意,以取得被害人原諒,並保證以後並不再犯」。

先獲被害女同意
經查,該案發生在去年底,被告陳男拜訪被害女子婆婆,竟尾隨被害人進入客廳,強行猥
褻被害人胸部及下體,直到被害人的女兒撞見才罷手,事後經被害人提告,檢方將陳男起
訴。
法官表示,該案在法院審理時,曾詢問雙方是否有和解可能,兩造之後調解時,被害人提
出賠償20萬元及登報道歉的2項條件,事後被告花了約9萬元刊登道歉啟事,內容是經過雙
方認同,道歉啟事披露被害人姓名的作法,雖引發爭議,但因事前已獲被害人同意,並不
違法。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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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arry avatarHarry2012-11-24
應該要順便登出這個陳姓男子的全名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2-11-28
個資法上路了…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2-12-01
那男的才要公佈姓名吧 社會的亂源 又去性侵害別人怎
Freda avatarFreda2012-12-05
麼辦....
Sarah avatarSarah2012-12-08
對方都同意了 不會違反個資法
Freda avatarFreda2012-12-12
公布男的就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