牽狗走在路上違法嗎? - 屏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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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搬到勝利路的空翔新城

當然,我養的6歲臘腸也跟我一起搬過去

我知道有的人很討厭狗,我也自認是個還算守法的人

所以帶狗出入必牽繩,狗尿必灑水,狗便必撿


今天帶狗在大樓下面散步,看到大樓下面步道的兩端和中間都立了牌子

說:歡迎鄉親來此散步,請勿在此遛狗

我還站在那看那個牌子呢,就有個女的隔著草坪對我大罵

說:你是看不懂告示嗎?這邊不准遛狗!

真的是火大極了


我回家查了屏東公園管理辦法,道路管理法,不過沒找到大樓管理辦法


我想請問,他們立那塊牌子有任何法源依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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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Quanna avatarQuanna2016-11-24
就算真的不能溜,她憑什麼罵?
Lydia avatarLydia2016-11-25
另外公寓大廈條例第16條第4項有寫住戶飼養動物不得妨礙
Wallis avatarWallis2016-11-27
頂多就寵物製造的廢棄物有環保的問題,但你都會處理了 基
本上沒什麼違法的吧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6-11-28
公共衛生。 如果規約另有規定禁止飼養則從其規定。
Enid avatarEnid2016-11-29
這也是我想知道的另一點,目前的住戶規約沒有禁止養寵物
,但如果日後他們決議增加這一條,那像我們原本就有養寵
物的呢?難不成要逼我們棄養?
Belly avatarBelly2016-11-30
應該是社區大樓自訂公約吧!?
Una avatarUna2016-12-01
問你們管委會
Puput avatarPuput2016-12-02
真無言!委屈你了!
Noah avatarNoah2016-12-04
看你好欺負吧 如果是黑道大哥樣 她敢罵??
Dora avatarDora2016-12-05
私有產權,如果不是大樓住戶,連人都可以不准你踏入
可是你是大樓住戶啊@@ 當他在吠吧
Gary avatarGary2016-12-06
跟他說不爽叫警察啊
Donna avatarDonna2016-12-07
別難過,我在那邊蹓狗也跟管理員吵過,懶得跟他囉嗦就帶去
公園了。
Elma avatarElma2016-12-08
還有,我有看過那邊的住戶半夜蹓狗,覺得真的很可憐。
開放空間圍了一堆籬笆難看死了。
Enid avatarEnid2016-12-09
要將規約修訂為禁止飼養動物是不容易的,同法第31條有
規定比例,如果真的有要增加這條,可以集結同有飼養動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6-12-11
物的住戶出席會議,不同意之
Steve avatarSteve2016-12-12
動不動就說要告人的,可以錄影錄音,告恐嚇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6-12-13
哎呀搞錯了,這樣不能搞恐嚇XD,抱歉抱歉
Puput avatarPuput2016-12-14
他走開放式空間還不給遛狗 真的是很好笑...
Yedda avatarYedda2016-12-15
要看管委會怎麼訂規定 如果有規定不能遛狗又不聽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6-12-17
一個好的管委會會讓社區增值 反之...哀 那邊原就夠低了
Emma avatarEmma2016-12-18
就算你是住戶 管委會也有權把你趕走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6-12-19
有開會訂定公約才算啦!
James avatarJames2016-12-20
最好是能趕走 少危言聳聽了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6-12-21
符合第22條第1項的3款情形時,管委會確實能訴請法院,
Edwina avatarEdwina2016-12-22
予以強制遷離,如果禁止飼養動物明訂在規約中,而住戶
除有飼養且違約情形又重大時,管委會就能以訴請求。
Ingrid avatarIngrid2016-12-24
但要符合這要件又要讓法院判強制遷離真的很不容易啦
Kama avatarKama2016-12-25
1.23條2項才有第三款 2.妳何來法源依據能適用22條?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6-12-26
更何況22條效力在強也不可能違反物權規定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6-12-27
養寵物養到被強制遷離 我剛剛查了一下 還沒看到
Gary avatarGary2016-12-28
...第22條第1項就是請求權基礎了阿XDDDDD
Oscar avatarOscar2016-12-29
看錯了啦xddddd我以為妳說寵物 抱歉抱歉
我看了一下判決書 都是放火 阻擋逃生之類的 養寵物到沒
看到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6-12-31
第23條第2項是在說這7款事由沒規定在規約中,不生效力
Callum avatarCallum2017-01-01
對阿,基本上要因為養動物到被強制遷離,是非常困難的
但非常困難,不代表沒有可能發生,故此敘明
Andrew avatarAndrew2017-01-02
所以.目前的狀況是我們管委會必需召開所有權人會議,將"
不准遛狗"加入住戶規約裡,否則我其實可以不用理她?
然後,我家狗還算乖,最少同樓層的都挺喜歡牠,我也都會
清潔牠的排遺,應該不算情節重大吧
Iris avatarIris2017-01-03
是的!要經過住戶開會訂定
Rachel avatarRachel2017-01-04
先別管什麼條不條例違不違法啦 對方那三小態度 先吼回去
再說阿 怕什麼
Jacky avatarJacky2017-01-05
你就說 我只是路過而已 你兇個屁喔
Mary avatarMary2017-01-07
跟他說 妳是在大聲什麼辣
Doris avatarDoris2017-01-08
上次在屏工操場也中年大叔說要踹我的狗,我說:這裡
你家嗎?管好你自己就好(怒吼)
Ina avatarIna2017-01-09
一起責怪些讓狗到處大小便的垃圾飼養人吧,就是這些人
讓你被罵的。你只是很倒楣的無辜受害者
Emma avatarEmma2017-01-10
根本不是撿狗便的問題,管理員跟我說狗便不能落地,頗呵。
還跟我說這邊就像住戶的院子,你家的院子會給人家蹓狗嗎。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7-01-11
照我看原波你真的很不走運,因為你不但是住戶還有清潔,
結果還是被一些莫名其妙的人給亂罵。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7-01-13
我看起來很好欺負嗎?(看鏡子)
好吧現在來求申訴管道
Wallis avatarWallis2017-01-14
刊在燒賣抱歉,不用想那麼多,直接兇回去就好。
Oliver avatarOliver2017-01-15
第一段沒意義打錯了抱歉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7-01-16
那大樓底下幾乎都是公共空間,外是「所有人」都可以正常
使用的,跟公園差不多意思。那些住戶想佔為已有的態度跟
作為,遲早會爆發衝突,等著看吧
Joe avatarJoe2017-01-17
要是真要罰 那些騎機車去公園裡面的早就被罰到怕了
Elma avatarElma2017-01-18
更正一下,是法定開放空間
Tracy avatarTracy2017-01-20
如果你是租房子的 就搬到崇大新城去 那邊不會這樣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7-01-21
而且屋齡10年吧 房租可能會便宜些 有很大的庭院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7-01-22
會告人不代表很兇,只能代表很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