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規解釋文(代KDD版友PO) - 嘉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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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怕很多人沒有看完這一篇,所以我節錄很重要的重點..
幾個動作很簡單,請大家一定要看:

1.看置底文章的板規4,作者:mmoa

2./公告,看12/3的板規4,作者:powerseven

當然你可以說是因為上一板的處罰,說的沒有那麼明確
要把他弄明確一點,比較沒有爭議空間

但是,請問為甚麼改板規可以不用公告跟大家說明原因
我這篇也有可能被桶,原因是哪一天板主偷偷把板規改成內文一定要超過1000字。

哪天紅燈右轉突然間警察跟你說紅單是6000塊因為上星期改法令了
都沒有公告你們能接受嗎!!?

我看到這個真的很生氣,極度。
寧願躲在底下各別摸頭,到底為甚麼不願意出來面對大家說明一下!

氣到爆炸,我要去挖貓砂了。

喔對,我想說的是,桶了KD大之後板面上真的有比較平和。
我想多數人也當然想要溫馨又平靜還有人氣的嘉義板

但是如果這樣的平靜是讓上位者先消弭掉那些不合拍的聲音所得來的
發生在號稱民主聖地的嘉義的嘉義板,這不是很諷刺嗎..

其實現在這社會真的是這樣
當我們沒被怎樣(誤)沒犯到沒踩到線沒遇到的時候真的都沒有感覺
等我們遇到了,要喊聲也來不及了。

當還能努力出聲的時候,就認真發表意見吧,至少我努力捍衛過。

※ 引述《JJFROMCIA》之銘言:
: 版主在4/3偷偷修改了版規
:
: 請見置底文末
:
: ※ 編輯: mmoa (114.46.223.107), 04/03/2014 17:06:27
:
: 請用/公告
:
: 然後看12/03和2/14兩種版規中
:
: 版規四有什麼不同
:
: 4/3正是本人提出”不要佔位 不要摸頭”系列文的第一天呀!!
:
: 所以各位知道
:
: 什麼叫 “欲加之罪 何患無詞”了嗎?
:
: 什麼叫合法的修正版規以剷除異己了嗎?
:
: 與其想那麼多“作法”去保住版主的位置
:
: 卻不敢正視版民的訴求
:
: 嘉義版民能不憤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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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打一個大大的笑臉 心情悶時就看著它微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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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4-04-14
合購版幾次修改版規的時候都有舉辦過公投,
其他版至少也都會公告讓版眾表達意見,目前只有嘉義版
Irma avatarIrma2014-04-15
修改版規、水桶、劣退是事前事後皆沒有任何公告的。
Thomas avatarThomas2014-04-17
直接在刪文一欄註明原因,這樣不算公告?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4-04-18
我以為這樣也算公告的一種耶...因為前幾天他們有註明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4-04-19
我很認真跟你說那個之前也沒有。
Irma avatarIrma2014-04-20
當然四月之前,就是完全沒有畫面了~連原因也沒見過~
Emily avatarEmily2014-04-21
其他版是除了註明理由之外,還有額外的水桶公告文
Ina avatarIna2014-04-22
有一陣子甚至是一到嘉義板就看到一堆文章屍體和S
Yuri avatarYuri2014-04-23
我現在看懂你們的意思了~版主偷改法規>>沒有公告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4-04-24
再用偷改過的法規 >>直接秋後算帳,好下流的做法=_=...
Andrew avatarAndrew2014-04-26
恩,還有不想被罷免,所以直接去申請當組務實習小組長
Olivia avatarOlivia2014-04-27
小組長只需要迴避他本身的申訴,所以他可以坦其他兩位
Doris avatarDoris2014-04-28
Ursula avatarUrsula2014-04-29
高調!
Jake avatarJake2014-04-30
推,以前刪文是沒有原因的...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4-05-01
不要以為嘉義板的綠豆都是瞎子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4-05-02
私自改版規不能申訴嗎?真的以為自己是土皇帝?!
Eartha avatarEartha2014-05-04
其實我不太懂站務@@ 所以這篇是要講版主改版規沒公告?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4-05-05
吃相好難看......
George avatarGeorge2014-05-06
我是在噓土皇帝
Quanna avatarQuanna2014-05-07
為何至今都不想出來說明下?
Agnes avatarAgnes2014-05-08
真是夠了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4-05-09
純粹好奇其程序的路過,他有公告,新板規的公告期日是2/
14,就算應給適應期間,以這段期間也就足夠了吧。就算
開你罰單引用的是上個禮拜通過的法律,只要他生效了且
有給你適當適應期日,他就有效,不服你可以找原機關之
上級題訴願。要說爭議反而是文末的編輯日與公告日不同
,雖然我合理的猜想只是做文字的更正。另外我也找了有
關板主權力義務的規定看一下,條文中也只規定板主有訂
定板規之權力,找不到有程序相關規定,要說他弊病肯定
是有,如於新版板規中無說明哪些法條做了更動,也沒有
相關歷史沿革等,不過這些於站規中似乎也沒訂定,至少
我找不到。
Sandy avatarSandy2014-05-10
所以我們發現了一個可以修法的大漏洞,因為我們也不知道程
序。可是一直以來在其他板都會遇到板規的討論/修正,我以
為這是「應該」。好吧..只是我以為Q__Q
Dinah avatarDinah2014-05-11
如果沒有相關規定那這真的是很大的一個洞,建議從這方
向去努力,先把相關程序找出來
Harry avatarHarry2014-05-13
氣到要去挖貓沙XDDDDDD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4-05-14
沒有回應 還是沒有回應~
Emily avatarEmily2014-05-15
氣到要去挖貓沙~XD (逗貓棒*搖*)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4-05-16
刁民~ 順便來挖我家的~ 我是用木屑沙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4-05-17
罷免程序走到哪了呢?
Irma avatarIrma2014-05-18
這件事讓我看清嘉義板主的真面目
Mary avatarMary2014-05-19
van大您誤會了,新版規公告是2/14沒錯,但板主偷偷在4月3日修
改版規,您可看置底版規的編輯日期。
※ 編輯: mmoa (114.46.223.107), 04/03/2014 17:06:27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4-05-20
我沒誤會阿,我有提到爭議點是在文末的編輯日與公告日不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4-05-22
V大的意思是搞不好mmoa只是修改了字或是標點符號吧:p
Ina avatarIna2014-05-23
符啊,而原PO的癥結點也確實在公告不是嗎?怎麼了
Madame avatarMadame2014-05-24
不好意思可能是我的推文造成大家的誤解 真的很抱歉
目前還是看不太懂 希望有比較清楚的解釋Q_Q
Dinah avatarDinah2014-05-25
van的意思是,只要置底就算公告?內容怎麼改都沒關係?
Callum avatarCallum2014-05-26
有問題就討論很正常啊,拍拍Un版友
Elma avatarElma2014-05-27
你可以仔細再看一次我是否有這意思,如果有麻煩把相關字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4-05-28
句告訴我,我懶的解釋
Hedda avatarHedda2014-05-30
V大 現在大家討論的點是2/14公佈的版規 在4/3 被偷偷
Sandy avatarSandy2014-05-31
我沒提到嗎?我無言...XD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4-06-01
對不起,我重看了van大的推文,我想我誤解您的意思了,您的意
思是,似乎沒有任何規定板主這樣亂搞違法?
Eden avatarEden2014-06-02
躲在陰影下不敢出門 踹共
Olive avatarOlive2014-06-03
我不帶任何立場單純討論其程序,我不知道有無程序方面規
Olivia avatarOlivia2014-06-04
定,我只提到我找不到相關規定
Irma avatarIrma2014-06-05
修改版規好像要公告的樣子
Iris avatarIris2014-06-06
他確實有公告阿,怎麼了XD
Olivia avatarOlivia2014-06-08
他沒有公告「修改」
Poppy avatarPoppy2014-06-09
現在尷尬的是他也沒有在底下說清楚說他到底改了甚麼這樣
Kelly avatarKelly2014-06-10
V大 修改版規 要用公告 改那一條那一項 不能用修改的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4-06-11
v大的意思是,一般認知上修改版規需要公告,
但是站規上尚未找到修改版規需要公告這規定,這樣嗎?
Madame avatarMadame2014-06-12
好吧...給我點時間,我再詳細說明一下...
Kelly avatarKelly2014-06-13
一般法律的制定程序都有法律詳細規定...修改則準用制定
Yuri avatarYuri2014-06-14
程序,但這些法條上都找的到例如須經立法院三讀需總統公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4-06-16
布等,甚至也有規定限制人民權利義務者需定一定期間給人
Kelly avatarKelly2014-06-17
間適應等,這些都有依據。而你們認知的板規修改應經程序
那是從別的板獲知的經驗,或許那些版版主好,他在制定過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4-06-18
程會把那些條文做了更動及過去板規的歷史沿革等都附上,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4-06-19
抱歉紅明顯而已, 版眾努力研究 VS 版主毫不回應....
Belly avatarBelly2014-06-20
但那也只是別版的制定程序,其依據何在?我在站規找不到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4-06-21
別噓!!!V大沒惡意 剛剛在討論的時候我去查瞭一下
Gary avatarGary2014-06-22
其沒依據自然就沒拘束力,你也就不能拿別板板規來強制其
他版版主也這麼做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4-06-23
沒有啦,我沒有在噓V大啊 ,只是感嘆而已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4-06-25
板規事實上有明確規定~~水桶 板規都有
Jack avatarJack2014-06-26
事實上V大這樣做只是提醒我們一件事
版主這樣做是時尚侵犯到我們的使用權利 ((菸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4-06-27
那是實體法...我說的是程序法...
Zanna avatarZanna2014-06-28
阿~~新注音裱我阿~~~" 事實上" ~~ORZ
Lucy avatarLucy2014-06-29
我盡力了XD,至於要怎麼解釋是你們的事了
Elma avatarElma2014-06-30
所以如果一切屬實這就是嘉義板的一個超級大洞(無誤)
Emma avatarEmma2014-07-01
一切屬實=沒有明確的規定修改板規的相關程序→這個
Elma avatarElma2014-07-03
Annie avatarAnnie2014-07-04
謝謝v大的說明,我不太懂法律,你願意出面說明給了我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4-07-05
學習的機會,甘蝦。
Ula avatarUla2014-07-06
長知識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4-07-07
加油
Joseph avatarJoseph2014-07-08
這樣的作為跟30秒張慶忠有何兩樣 幹 出來面對 不然下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