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您好
感謝您對板規的建議
在此提出幾點回應 你同意的部分我就刪除原文了
※ 引述《pp0769 (pp0769)》之銘言:
: 6.[揪團] 出遊、打球、烤肉、散步、看電影均用此分類
: 6.1 Line、Facebook…等揪團,請至專板發文,禁止發表於本板。
: ->地方版的目的之一是什麽?先從line,facebook聯繫慢慢了解,
: 才好出遊、打球、烤肉、散步、看電影...不是嗎?
板工我也認為這條不是很合理,應該與時俱進。
我想這幾天就針對這條板規辦投票,要是贊成票>50%就修改,大家覺得好不好?
: 6.3 禁止濫用此分類進行報名駕訓班、補習、團購、合購…等,類似之行為。
: 此點違規將視為交易文,並依交易文相關規定進行處份
: ->都在彰化,大家可以節省些開支,還能認識些朋友也有錯?
我自己看這條板規是覺得其用意應該是
把容易引起金錢糾紛的 [揪團] 放在 [交易] 類別,是要提醒大家;
而不是禁止團報團購合購這類行為
一點小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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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louisee :話說十幾年前我念公立國中時,老師也曾做過這種事,但09/29 20:35
推 pttnowash :後來老師被我們出草了09/29 20:36
→ louisee :沒有送這麼多次,而且老師沒發通知單。另外,家長送09/29 20:37
→ pttnowash :老師上彩虹橋 血祭祖靈09/29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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