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說,我很確定版規沒有禁止我問跟版規有關的問題,
所以我來問了。
我的問題是版規最近改版後裡面大多是寫「刪除+處罰」,
而處罰是
以下板規文字中,如有[處罰]二字,初犯水桶三十天、二犯水桶六十天、三犯以後劣退!
(特註:如被水桶之板友,時間一到請自行來信通知解開水桶,水桶名單會在此篇推文)
也就是初犯水桶三十天,
包括版規
3 (注音文、空白文、字數不足文)
4 政治文,
5 綠記跟亂入
7 攻擊性言語、挑釁文章以及推文
9 販賣、合購
10 廣告租屋
4,7,9,10 板務要加強管制,我是沒意見啦,
但對於可能只是不小心錯發或誤發的版規 3 是不是處分太重啦?
另外前面那個因為開頭人違規,所以連回文一起被刪掉的處分,
是不是也不太合理啊? ( #1IdRfkxP (Chiayi) )
他到底違反哪條版規被刪文啊?
我讀完整個版規都沒讀到會發生這件事情的規範啊,我感到非常困惑。
回文的人回應的文章如果有內容,為什麼需要視為違規啊?
我想這是一個自由、公開,每個人都可以問問題的地方,
我身為一個嘉義人,問這種問題應該是很 ok 的吧。
如果這篇也要鎖文,請務必給我一下理由跟違反的版規。
我相信最照版規來跟強調照版規走就不會有問題的板務不會不照版規行事,
而目前版規處分中也沒有給予板務不用理由鎖定任何文章的權限。
至少,我讀不到任何一條版規,
說問板規跟問為什麼有文章被刪掉的問題,會被鎖文或造成其他任何處分。
btw 鎖文會導致我發文跟回應的權利喪失,並使我因確實讀完版規,
還是遭到剝奪權力而不想繼續參與版面討論,並因此喪失對版規的信心。
如果覺得意見不需要參考或不認同是一回事,
我尊重板務付出勞力的辛勞跟瞭解板務沒辦法滿足所有人。
但如果因為這樣就不能/不讓人發表意見,那就完全是另一回事,
只要沒違反版規我就有權說,板務也有權不理我,這些事情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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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跟我有一樣想法的,歡迎在下面回 +1,
但請不要針對板務發表評論,免得誤觸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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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實之間的世界,反抗軍與啟蒙軍的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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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都是我們的 足跡與遊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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