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上記者朋友,有點道德好嗎 - 新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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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這個顧慮,當初就不要貼上影片不就好了?網路上是公開的園地,記者只要有引用
出處,實務上似乎還沒聽過有告成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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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Kelly avatarKelly2012-05-06
未滿三行?
Hedy avatarHedy2012-05-10
原po哪知道會被記者,以後是不是都要小心會不會被記者盯上?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2-05-11
此例若是有錯誤報導肇生損害 會因為未善盡查證之理由被訴
Eartha avatarEartha2012-05-11
不會回文就好了嗎?? 在說誰知道記者會來~原原po當初也是
為大家好
Queena avatarQueena2012-05-15
只要原po沒同意,私自拿去用這事告的起來的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2-05-16
難道你的照片被放上色情網,人家有註明出處這樣可以嗎
而且你是事後才知道被人放上去的,根本沒同意
Mary avatarMary2012-05-18
有點同情心很難嗎?
Wallis avatarWallis2012-05-18
呃 w大 今天不是記者沒有經過同意報導 是他直接去店裡要
進行採訪,可能損害到原PO權益(丟工作) 引起原PO不悅
Kelly avatarKelly2012-05-20
老實說,這件事情我看下來真的不覺得記者有錯耶
有人到他們網站留言說某地方發生什麼事情,記者覺得有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2-05-22
報導之可行性,所以到那地方採訪。
這樣錯在哪裡...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2-05-22
沒有錯呀 只是沒良心而已
Agatha avatarAgatha2012-05-27
樓上你有看到原po後來說的嗎,他並沒有授權給記者
記者擅自拿去做成動新聞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2-05-27
影片所有者沒有同意,記者也不是警察,根本沒有權利這
麼做,因為這樣擅自拿去就是有錯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2-05-28
現在看到了= = 但是記者這樣做好像沒有違法 我記得之前
酪梨的部落格就是這樣 後來有看過法律人說只要有註明出
處的話,不違法。 只是這樣於道德來說不OK就是了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2-05-31
找到原文是這樣說的->「若有註明出處,即使不通知作者,
Quanna avatarQuanna2012-05-31
但是民事訴訟還是可以打的,亂拿人家的東西就是不對
Oliver avatarOliver2012-06-05
,也屬合理引用,就沒有問題。」
Megan avatarMegan2012-06-06
整件事情很明顯就是記者白目沒先去徵詢當事者同意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2-06-06
是說台灣媒體真的是很落後很野蠻就是了
Necoo avatarNecoo2012-06-11
我是覺得好像有兩派記者。先前一派去採訪的我不覺得有錯
就是了,後面直接做成新聞的讓我對他們觀感不好。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2-06-12
沒經過同意被告喔,恩..記者都能釋憲了,何況是..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2-06-16
剛剛查了一下,所引用到的法條為著作權法49、52條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2-06-19
女支者:你們這作法是在侵犯第四權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2-06-23
箝制新聞和言論自由<==凌駕於任何法條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2-06-27
最好的方法是報給旺旺中時,讓他們互鬥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2-06-30
不論怎樣,小弟認為記者報出來大家有注意到可防患就可以
Yuri avatarYuri2012-07-04
而且今天這個新聞事件是屬公共利益,不希望有另一個受害
者出現,大家互相提醒女性朋友注意即是
Hedy avatarHedy2012-07-06
告知一下有那麼難嗎 法律沒規定就不用做了喔?
Zanna avatarZanna2012-07-08
Ida avatarIda2012-07-09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2-07-12
你知道你自己在說什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