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署護航 北市府保護區開氣井 北投溫泉區違建就地合法 - 北投
By Xanthe
at 2010-03-21T15:56
at 2010-03-21T15:56
Table of Contents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51028
2010/03/20 苦勞報導
營建署護航 北市府保護區開氣井
北投溫泉區違建就地合法
易禹昕
苦勞網特約記者
責任主編:徐沛然
3月19日內政部營建署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召開會議,審議「新北投溫泉區」及「行義路
龍鳳谷溫泉區」新鑿氣井計畫,綠黨、台灣生態學會、荒野保護協會等團體下午至營建署
陳情抗議,高喊口號「護水戰役」、「不要放水」,反對在國家公園中開發。
但會議結果仍通過此案,台灣生態學會台北工作站主任廖本全表示,將針對國家公園法有
疑慮的部份提起行政訴訟,並至都市計畫委員會阻擋「行義路土地變更」一案。
非法就地合法
依照《國家公園法》第14條、第16條,於特殊景觀區中,不得從事「溫泉水源之利用」,
但長期以來仍有業者於此地任意開業,台北市政府未先處理非法問題,反而向國家公園計
畫委員會提出修正方案,要在這個地方新設6孔氣井,其中有4口井位於國家公園內。
北市政府代表認為,以6口井取代目前私建約190口井是相當「務實」的作法,消除違建又
美化景觀,也能更妥善管理溫泉業者,更說「你現在還有什麼其他的路可以走嗎?」一切
都是為了發展,為了觀光產業。
綠黨發言人潘翰聲於會中表示,此案提出前,應先公佈開發區中合法、不合法的溫泉旅館
,與土地敏感性疊圖、分析,再來談是否適合開發。除此之外,在特別景觀區中鑿井,根
本就是「違建」,北市政府卻聲稱此舉為「景觀美化」,非常可笑。
荒野保護協會主任周東漢也呼籲北市政府應把視野拉高,不要只關注在「景觀」,應考量
溫泉區開發造成的水土破壞,「若八八水災的雨量降在台北,出事了有哪個單位可以負責
?」他質疑。
廖本全亦表示,依公平性、社會性、生態性三層面來看,只見北市政府只談業者的回饋、
或者整體景觀的改造。同時,保護區怎麼可以作為商業、住宅用地,如何給予開發許可?
他痛批,這是在製造未來危機與災難的源頭,也是為即將於都市計畫委員會中審查的「行
義路土地變更」一案開路。
北市政府完全迴避團體代表於會議現場的發言,只要是為了景觀、為了發展,就可以知法
玩法。規劃中的4口井明明就在保護區內,亦無全盤的環境評估考慮,北市政府一再聲稱
不是幫助非法業者就地合法,但此種提案、審查方式,都讓人懷疑政府是誰的政府。
溫泉水?水資源?
除此之外,北市政府甚至試圖以《國家公園法》第20條解套,將「溫泉水源」當作「水資
源」,並且舉出過去已有東埔溫泉以「水資源」名義通過,認為開發沒有問題。周東漢認
為以第20條將溫泉水當作一般水資源不符合適法性,他說「東埔溫泉是一個錯誤的政策,
難道還要延續嗎?」(編按,東埔溫泉在2009年莫拉克風災中嚴重受損)
會中亦有委員指出,若將此案當作一般水資源審理,那麼涉及供水、蓄水應送環保署做「
環境影響評估」,現在直接於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中討論是有問題的。廖本全表示,98年
陽明山國家公園已發函予內政部營建署,要求營建署針對「新北投及行義路溫泉區水資源
利用計劃書」先做出「預先環境評估影響」。但這些事情都沒有做,營建署卻直接讓此案
在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中通過。
會議開始前,營建署國家公園組人員不許媒體進入會議現場,團體代表發言結束後也只能
待在窗簾後面的旁聽室,並聲稱委員發言有其隱私,在委員各自表述時將原本旁聽室的聲
音來源切斷。旁聽室的窗簾擋住的不只是媒體記者及團體代表的眼睛,它擋住的是大眾知
的權利,窗簾後面看見的只是一個封閉的營建署。
--
2010/03/20 苦勞報導
營建署護航 北市府保護區開氣井
北投溫泉區違建就地合法
易禹昕
苦勞網特約記者
責任主編:徐沛然
3月19日內政部營建署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召開會議,審議「新北投溫泉區」及「行義路
龍鳳谷溫泉區」新鑿氣井計畫,綠黨、台灣生態學會、荒野保護協會等團體下午至營建署
陳情抗議,高喊口號「護水戰役」、「不要放水」,反對在國家公園中開發。
但會議結果仍通過此案,台灣生態學會台北工作站主任廖本全表示,將針對國家公園法有
疑慮的部份提起行政訴訟,並至都市計畫委員會阻擋「行義路土地變更」一案。
非法就地合法
依照《國家公園法》第14條、第16條,於特殊景觀區中,不得從事「溫泉水源之利用」,
但長期以來仍有業者於此地任意開業,台北市政府未先處理非法問題,反而向國家公園計
畫委員會提出修正方案,要在這個地方新設6孔氣井,其中有4口井位於國家公園內。
北市政府代表認為,以6口井取代目前私建約190口井是相當「務實」的作法,消除違建又
美化景觀,也能更妥善管理溫泉業者,更說「你現在還有什麼其他的路可以走嗎?」一切
都是為了發展,為了觀光產業。
綠黨發言人潘翰聲於會中表示,此案提出前,應先公佈開發區中合法、不合法的溫泉旅館
,與土地敏感性疊圖、分析,再來談是否適合開發。除此之外,在特別景觀區中鑿井,根
本就是「違建」,北市政府卻聲稱此舉為「景觀美化」,非常可笑。
荒野保護協會主任周東漢也呼籲北市政府應把視野拉高,不要只關注在「景觀」,應考量
溫泉區開發造成的水土破壞,「若八八水災的雨量降在台北,出事了有哪個單位可以負責
?」他質疑。
廖本全亦表示,依公平性、社會性、生態性三層面來看,只見北市政府只談業者的回饋、
或者整體景觀的改造。同時,保護區怎麼可以作為商業、住宅用地,如何給予開發許可?
他痛批,這是在製造未來危機與災難的源頭,也是為即將於都市計畫委員會中審查的「行
義路土地變更」一案開路。
北市政府完全迴避團體代表於會議現場的發言,只要是為了景觀、為了發展,就可以知法
玩法。規劃中的4口井明明就在保護區內,亦無全盤的環境評估考慮,北市政府一再聲稱
不是幫助非法業者就地合法,但此種提案、審查方式,都讓人懷疑政府是誰的政府。
溫泉水?水資源?
除此之外,北市政府甚至試圖以《國家公園法》第20條解套,將「溫泉水源」當作「水資
源」,並且舉出過去已有東埔溫泉以「水資源」名義通過,認為開發沒有問題。周東漢認
為以第20條將溫泉水當作一般水資源不符合適法性,他說「東埔溫泉是一個錯誤的政策,
難道還要延續嗎?」(編按,東埔溫泉在2009年莫拉克風災中嚴重受損)
會中亦有委員指出,若將此案當作一般水資源審理,那麼涉及供水、蓄水應送環保署做「
環境影響評估」,現在直接於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中討論是有問題的。廖本全表示,98年
陽明山國家公園已發函予內政部營建署,要求營建署針對「新北投及行義路溫泉區水資源
利用計劃書」先做出「預先環境評估影響」。但這些事情都沒有做,營建署卻直接讓此案
在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中通過。
會議開始前,營建署國家公園組人員不許媒體進入會議現場,團體代表發言結束後也只能
待在窗簾後面的旁聽室,並聲稱委員發言有其隱私,在委員各自表述時將原本旁聽室的聲
音來源切斷。旁聽室的窗簾擋住的不只是媒體記者及團體代表的眼睛,它擋住的是大眾知
的權利,窗簾後面看見的只是一個封閉的營建署。
--
All Comments
Related Posts
有沒有類似光南的文具批發店?
By Hedwig
at 2010-03-21T15:50
at 2010-03-21T15:50
2010.3月 陽明山.竹子湖採海芋.苗榜
By Leila
at 2010-03-21T12:01
at 2010-03-21T12:01
請問陽明山天氣?
By Olivia
at 2010-03-21T11:35
at 2010-03-21T11:35
阿里郎村落 韓國料理店 徵工讀生
By Yedda
at 2010-03-21T11:08
at 2010-03-21T11:08
做臉.燙睫毛
By Olga
at 2010-03-21T09:36
at 2010-03-21T0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