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定義之說明 - 高雄

Table of Contents

2-1.2b 經查明有營利行為者,逕行水桶
營利之定義為買賣行為旨於謀求其利益
包含低買高賣、收取傭金、自產自銷、贈品轉賣、收取代買費服務費等。


(1) 低買高賣: 包含所有賣價比買價高之物品
例麥當勞 Kitty公仔配餐點原售99, 若置底賣區售價超過99
百貨免費來店禮, 若置底賣區售價超過0
即以賣家營利, 違反板規論處

(2) 自產自銷: 包含所有自己生產自己銷售之物品
因難以界定是否於販賣行為中獲利
例釣蝦場釣蝦後賣蝦, 或自製手工藝品自賣
即以賣家營利, 違反板規論處


以上兩點說明增訂於板規

--

All Comments

Necoo avatarNecoo2012-09-01
倒是有點還蠻有趣的,台灣沒有定價的要怎麼算XD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2-09-06
謀利,是謀取利益;而不是確定保證他要得利
你確定這樣規定解釋不會逼死自己嗎 = =
Tracy avatarTracy2012-09-11
紫色的字就是謀取利益的舉例,罰得是謀取利益。至於
他是不是自己白痴收太少錢還虧本根本不是重點啊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2-09-16
不是很懂花爸的意思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2-09-21
「因難以界定是否於販賣行為中獲利」→即以賣家營利,
Hedwig avatarHedwig2012-09-26
這邊就完全邏輯因果關係錯誤了。
Lauren avatarLauren2012-09-30
罰得是「獲利」還是罰其「行為意圖獲利」
Eden avatarEden2012-10-05
是否旨為某求其利益, 講的是意圖, 是抽象之概念
Yedda avatarYedda2012-10-10
你寫得,因…… 判斷基準是獲利欸 = =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2-10-15
化為具體就是, 凡有從買賣行為中獲利者, 則算違規
Jack avatarJack2012-10-20
因難以界定「是否於販賣行為中獲利」
Wallis avatarWallis2012-10-24
因可得於其「販賣行為中獲利」。 改這樣才對吧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2-10-29
否則將無以定義何謂"旨為謀求其利益"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2-11-03
凡有從買賣行為中獲利者, 則算違規→ 誰證明?
所以說你在逼死自己啊
Kelly avatarKelly2012-11-08
如果你真的想動版規,不要再疊床架屋扔一堆。翻一下
法學緒論的書,有關「立法技術」「不確定法律概念」
Edwina avatarEdwina2012-11-13
花爸所述是"完成論",亦即你的新增條文有衝突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2-11-18
簡單說,你寫的是要"真的拿到利益"後才可以處罰
而原板規之"旨",只要有謀求利益的意圖就可以處罰
Harry avatarHarry2012-11-22
海龜 完成論是板主說得,也是我質疑的。然後我有點
好奇版規 旨…那句是誰修訂上去的 XD
Edith avatarEdith2012-11-27
這樣會前後矛盾,而且造成執法上的問題....
Ula avatarUla2012-12-02
大概懂你們說的, 不過我比較偏向原版規定義太攏統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2-12-07
想說的是,在板主海選狂淘汰之前也就是現行版規最
原始版本,那群板主會去詢問法政類的朋友檢視,會這
Elvira avatarElvira2012-12-12
樣寫一定有它道理在。我傾向於相信交接過程沒有講清
處這些「故意設計」出來的不確定概念,並沒有好好
Eartha avatarEartha2012-12-16
傳承(使用說明之類的)給下一代。導致於下一代以為
是闕漏,狂補狂補,補到後來限縮死自己。
Xanthe avatarXanthe2012-12-21
有機會多徵詢這類朋友的意見;或者自己翻書。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2-12-26
同感,n版主上面那個兩相衝突問題都還沒解決哩....
Zora avatarZora2012-12-31
這樣看起來是公然營利30天,沒寫賣價60天水桶唷...
Lily avatarLily2013-01-05
僅僅一個沒寫賣價的疏忽,處分比公然營利還高...
Emma avatarEmma2013-01-10
恩, 會再做修正
Tom avatarTom2013-01-14
請增訂 (3) 版主單方面認定營利即可。
Hedda avatarHedda2013-01-19
省得管理上的麻煩,版主加油喔!!!!!!!!!!!
管版真的不要太認真,不然你很快就想閃人啦
Joe avatarJoe2013-01-24
樓上,那是不可能的,這種已經被組務駁回N次了
Joseph avatarJoseph2013-01-29
就算照你說的定,"營利"二字仍有嚴格的定義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3-02-03
拷,板務組那麼閒........
Hazel avatarHazel2013-02-07
"管版真的不要太認真" 連認真也有話說
超商的點數可不可以賣? 賣區有人賣耶 我有很多可賣?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3-02-12
說穿了就是避免黃牛 樓上幾位一定要搞這麼複雜!?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3-02-17
沒定價又如何? 一定要挑問題點來戰嗎 看久很煩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3-02-22
推一個,辛苦了,總是會有人喜歡或討厭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3-02-27
補推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3-03-04
如果去了解一下 人類對於權力.控制.命令的天生喜好感
Queena avatarQueena2013-03-08
就會發現做這些事情或許不會太辛苦 可能還樂在其中
其實這在心理學中幾乎可以說是常識和定案的結論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3-03-13
找麻煩的不就那幾個 幫腔的也是那幾個
Leila avatarLeila2013-03-18
2015/5/1 取消贈品轉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