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視告示!小情侶跨欄杆、攀大石拍照(武嶺 - 南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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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視告示! 小情侶跨欄杆、攀大石拍照

http://news.tvbs.com.tw/entry/548008

南投武嶺的山嵐美景,似乎讓拍照遊客,會自動把「危險、禁止攀爬」的告示牌隱形;陸
客跨過欄杆拍照,說是景色太美、情不自禁,大學生走到距離山崖不到半公尺的邊界,只
為拍照;還有小情侶跨過欄杆、爬上大石頭自拍,要是一個不注意踩空,底下就是百米深
的懸崖。

目擊民眾:「拿高一點。」

小情侶站在大石上,手舉高再舉高,只為了拍照,但換個角度、從側面看,好驚險,一步
的距離,就是懸崖。目擊民眾:「那邊可以過去嗎?那邊是可以過去的嗎?」

只是告示牌明明寫著危險、禁止攀爬,兩個人怎麼攀上大石?原來,是這樣。

遊客:「趕快過!」

腳一跨,禁止攀爬的牌子,當作沒看到,而不只他們兩個,欄杆外的這一群,都是這樣,
車手一跨,走到懸崖邊搞怪拍照,大學生們退後再退後,但不危險嗎?

遊客:「我以為還有別的路,沒有,就是爬過去,哈,只是要很小心。」

為了拍下武嶺的山嵐景緻,靠在欄杆上拍,拍不出全景,媽媽們不計形象,一腳跨過,小
朋友也有樣學樣,陸客更是沒在客氣,一個幫一個。陸客:「看那邊有人,就過去了。」

陸客:「情不自禁就過去了。」

陸客:「太漂亮了啊,要拍照片。」

說是為了美景、情不自禁,但其實在去年8月,同一個地點,武嶺觀景台就曾發生過墜谷
意外。現場民眾(2013.8.16):「摔下去,就爬不上來了。」

一名單車客跨過護欄自拍,不慎墜落百米深的山谷,傷重不治,但一年過去,死亡意外被
遺忘,遊客無視危險兩個字,還有現場管理人員吹哨子警示,照樣跨過去。

但武嶺所屬的太管處就說,這樣的行為也經違反國家公園法第13條,進入禁止區域,通常
會先勸導,如果不聽勸,則可以開罰1500到3000元,儘管美景當前,有非拍不可以的理由
,但牌子字寫那麼大,都說了禁止跨越,顧及安全還是要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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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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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4-09-26
情不自禁就過去了 情不自禁就過去了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4-09-26
國家公國警察什麼時候有開罰過~
Andrew avatarAndrew2014-09-26
情不自禁就摔下去了!?
Jacob avatarJacob2014-09-26
摔下去就變風景的一部份
Annie avatarAnnie2014-09-27
情不自禁就去了...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4-09-27
把摔下去的慘樣貼在旁邊比較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