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化爐底渣無處去 屏縣環保局促中央設「 - 屏東

Table of Contents

焚化爐底渣無處去 屏縣環保局促中央設「消化平台」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垃圾焚化底渣被視為可再利用資源,但在去年爆發魚塭遭違法
棄置底渣事件後,審計單位發現,屏東縣崁頂焚化廠產生的近4萬噸底渣乏人問津,只能
暫時掩埋存放,恐衍生新的環保問題;屏東縣環保局長魯台營籲請中央建置消化平台,紓
解底渣囤積壓力。

崁頂焚化廠每年平均約產生4萬噸底渣,負責回收再利用的承包商,去年涉嫌將底渣非法
棄置台南市魚塭,遭檢方法辦,崁頂焚化廠的底渣委外處理作業連帶受影響,多次流標,
直到今年3月仍無法委外處理,屏東縣環保局只好暫存於枋寮區垃圾掩埋場。

審計單位認為,依照崁頂焚化廠所產生的底渣數量,枋寮區垃圾掩埋場不到4年就會飽和
,環保局打算爭取附近的台糖地規劃為第二掩埋區,卻非長久之計,應朝循環再利用的方
向,儘快解除底渣堆積問題。

環保局長魯台營說,底渣固化後可作為砂石的替代性原料,用於道路級配或消波塊等護岸
工程,卻因「擋人財路」而遭到污名化,刻意散播底渣產品恐有「毒害」疑慮,市場銷路
受阻,影響廠商承包焚化廠底渣處理意願。

魯台營指出,為了消化屏東縣產生的底渣,已協調縣府工務及水利單位將底渣固化產品用
於縣內公共工程,儘管如此,地方政府能去化的數量還是很有限,應由中央統籌辦理,將
類似底渣等可再利用資源,全面應用在公共工程,才能達到循環使用目的。

http://m.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191567

--

All Comments

Rachel avatarRachel2017-09-16
請業者吃掉也是一種消化方式
Liam avatarLiam2017-09-19
擋人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