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父出頭涉持棍毆人 三重分局警員被記1小 - 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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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職新北市三重警分局的28歲許姓警員,日前休假勤餘時返回嘉義老家,但其父與人發生
衝突,許姓警員為了幫父親出頭,涉嫌持球棒毆傷民眾,遭控告傷害罪,執法者知法犯法
,已嚴重影響警譽,三重分局昨日接獲訊息後也火速祭出1次小過懲處。

不清楚警界的懲處機制,感覺小過是不是很好消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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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9-04-15
姑且不論好不好消 被記小過並不輕
Bennie avatarBennie2019-04-17
小過只是檯面上的,檯面下就不一定嚴重了
Regina avatarRegina2019-04-18
先前陪同告訴人作筆錄時,是該警員承辦。
Ina avatarIna2019-04-23
有些警察就是掛牌的8+9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9-04-23
個人休假行為 為何要上升到他的職業?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9-04-27
覺得不是在轄區附近 真的不用到記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