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
最近有個想法.不曉得大家有沒有想過??
現在無實體發票有額外專屬獎項
但是
為什麼政府不乾脆這樣推行
凡是已經電子化的店家
所有的中獎發票必須要無實體發票才算中獎(每兩個月25開獎+無實體專屬獎皆可以對獎)
也就是~只要是店家印出紙本電子發票.中獎發票一律無效
這樣.對於推行電子發票是否比較有幫助??
因為電子發票從2009年推行至今.無實體發票使用人數.不知道有沒有10%(感覺是沒有)
而且如果是這樣.店家就一定會配合可以刷載具
短時間之內對於不懂電子發票民眾.確實會很大的不方便
但是對於優點好處宣導給民眾聽
相信民眾接受度就會提高
不知道為什麼不願意這樣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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