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現在的孩子動不動就說要告人? -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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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知識+的生活法律版面常常看到很多孩子說要告對方不是公然汙辱就是毀謗(當然比較惡劣的像家暴或性侵就應該訴諸法律)我的意思是說,像這樣類似可以和解就和解的小案件應該動用到法院嗎??去法院告對方還要一筆金額正經一點的方法就是到各地的調解委員會去調解還不用花錢哩而且7歲以上未滿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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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08-06-12
很多人都只是說說而已這有很多部份是受到大眾傳播媒體的影響似乎把告人這件事情描寫的很輕鬆隨意但是另外一部分的考量我門把告這件事想的太嚴重提告是每個人的權利但是有些人將這個權利用於處罰他人...Showmore
Ivy avatarIvy2008-06-13
你的說法有待修正˙是現代人太愛欺負人了˙欺負人欺爽的˙怎可能私下和解呢˙到了法院也是說謊不承認居多˙他承認就有罪˙還可請人做偽證˙後請司法黃牛利用白手套走後門˙也會判不起訴˙受害人大部分都字認倒了八輩子霉˙所以做壞事做得很爽快˙越來越大尾˙而且打官司是不用花一毛錢的˙只要證��
Oscar avatarOscar2008-06-12
1.亂告,就是以為自己講話大聲就會贏2.沒有人覺得自己是錯的,所以需要藉由公平正義的第三方3.有人覺得自己是錯的,但是對方獅子大開口並無理要求,所以透過法律判決4.現在對人權之保障及自身權益保護的意識抬頭,沒有人可以隨意被侵犯、冒犯相對的法院提供給人民也更加便利的管道,如果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