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家這只有這間警察局 - 桃園中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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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吃光.......

如果遇到東西不見!但是知道是被人拿走的情況下
請堅持"我確定放某某位置,是被(偷)走的"
因為鴿子就是這樣吃定平凡的我們不懂法律
就算最後對方說是撿到的,但對方也得在法院跟法官提出證明(這點很難)

※竊盜屬於公訴罪!要負刑事還可要求民事賠償※

之前我手機被我朋友弄丟!是在餐廳用餐 上完廁所後發現遺失
但是不確定在哪裡弄丟!
我陪他去警局報案!有攜帶手機的購買紀錄及附上手機續號(網路上有交方法查詢)
鴿子一直說我是弄丟!還說謊報會有什麼責任等等云云
完全不用理他!我只說我確定是被偷走!你要不要受理?
還是要我先打110報案再請督察室來關切一下
之後三天內破案!
壓力 = 效率
對方歸還我手機外,另外賠償我5千元新台幣和解金!
但屬於公訴罪!只能請法官依照我簽的和解書幫他從輕量刑~~

以上是個人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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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3-02-27
讚!!!反正撿到的人也是故意不歸還 公訴罪也是剛好!!
Hardy avatarHardy2013-03-03
XD
Mason avatarMason2013-03-06
上次去報手機疑似被偷,他們會以很多種說法建議報遺失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3-03-10
最直接的他們會說,假如有人撿到還給你,那對方好心但也要上法院,就會讓人動搖要報遺失還是竊盜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3-03-13
能請問判決書字號嗎?謝謝分享
Tracy avatarTracy2013-03-17
同樓上+1,有點興趣。
Elvira avatarElvira2013-03-21
同樓上,謝謝分享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3-03-24
下次我也會先打110。我當初也是想那隻手機便宜就算了>"<
Zora avatarZora2013-03-28
判決書寄到我的戶籍地但我不用出庭~所以沒有保存~
Mary avatarMary2013-04-01
H大 那當初撿到手機的人 是真的想A走嗎?因為從你文中 好像手機一不見 你們很快就去報警了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3-04-04
我是三天後報案~~且每隻手機都有序號!只有使用就能找到嫌犯
Ula avatarUla2013-04-08
三天後那就是想a走吧...都給三天了 撿到的早拿去警察局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3-04-11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FJUDQRY01_1.aspx其實原PO要查文號 很簡單滴XD
James avatarJames2013-04-15
要睡了 我先承認我很想知道判決字號是因為第五行
Oscar avatarOscar2013-04-19
因為台灣是採"無罪推定原則" 是檢察官要提出被告"有罪"的證據 而非要被告自己提出"我無罪"的證據
George avatarGeorge2013-04-22
所已想看看判決文XDD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3-04-26
對了 根據某鴿子說 原PO是好運 假如真的對方是"撿到"
Olivia avatarOlivia2013-04-29
你報案報"竊盜" 有被反咬誣告的可能性XD
Queena avatarQueena2013-05-03
當然我不清楚你的經過 要說的是 真的遺失就遺失
Poppy avatarPoppy2013-05-07
不要遺失給人家報竊盜 到時候真的撿到的送去鴿舍結果被扣
Ula avatarUla2013-05-10
這樣以後誰撿到東西還敢送鴿舍阿@@"
Megan avatarMegan2013-05-13
三天未送鴿舍,且對方還使用拾獲的手機~~^^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3-05-17
如果他不用那隻手機~根本找不到人~不是嗎!~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3-05-20
不過他使用算是遺失侵占 跟你說的竊盜無關吧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3-05-24
h大分享一下判決書 讓大家了解一下長知識 不要片面
Linda avatarLinda2013-05-28
h大上面不是說他沒保存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