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更生日報 101.8.23四版
市所批軍愛民很諷刺 花防部指花蓮市有三萬個收容空間
記者張小菁/報導
颱風警報發布後,花蓮市公所為了安置災民問題,槓上軍方,發布新聞稿指責軍方:
「讓災民遭受二次傷害、淪為人球的行為,實在是『軍愛民、民敬軍』的最大諷刺」,並
表達強烈遺憾。
花蓮市公所指出,為了讓災民就近安置,市公所多日來已六次向花防部政綜組、後勤
科以及後備司令部等單位,積極協調軍方借出南美崙營區收容復興新村、美崙地區颱風受
災民眾,並承諾支付水電、餐食等相關開支,以避免災民飽受驚嚇之餘還要舟車勞頓,跋
涉橫跨花蓮市區到港天宮安置,原本花防部一度同意協助收容災民,但最後還是遭拒。
花蓮市公所說昨天下午,花防部副參謀長古建明以「優先尋找民間安置所」、「應委
由花蓮縣防災中心協調收容」等理由,認為市公所「對話層級不足」、「不符程序」,拒
絕市公所提出的災民收容請求,協調過程中,古建明直言「花蓮市有三萬個民間收容空間
,應該等到三萬個收容空間滿了以後,再找軍方幫忙」,對此,市公所表達強烈遺憾。
市公所表示,根據花防部提供的「第二作戰區鄉民收容統計表」顯示,花蓮市包括南
美崙營區、美崙營區、誠正營區等處,可容納安置的人數達六二五人,其中南美崙營區可
收容民眾為三百人,並認為,收容應以「便民」為出發點,上次蘇拉颱風於半夜突襲花蓮
,復興新村居民半夜倉皇撤離至花蓮市極西端的港天宮,許多災民因為行動不便、安置距
離過遠,降低撤離意願,而風強雨急也讓撤離路途充滿變數,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就
近安置」。
市公所說,他們肯定軍方對於救災的努力,但如果能在災害來臨前積極防災,並預做
準備,一定可以減少軍方人力、物力支出,市公所願意支付災民收容相關水電、餐食費用
,以及運送相關事宜,只求軍方給災民一個收容、安置之所。
為了平衡報導,轉貼軍方回應
記者田德財/報導
有關花蓮市公所向媒體披露「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拒絕收容災民」乙情,花防部說,
依據災防救法第廿四條,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於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
應勸告或強制其撤離,並做適當之安置;另災民安置主從,由災害防救中心優先調配縣市
政府開設之收容中心,已規劃花蓮市收容所計廿一處,可收容人數九、○七○人,如能量
不足時,始啟用國軍開設之臨時收容中心。-
花防部強調,國軍任務以戰備演訓為主,颱風期間須投注大量兵力執行防颱及災後復
原工作,國軍已完成災防整備事宜,並依地方縣市政府災害防救中心調度,待命實施收
容作業,絕無推拖、拒絕收容災民情事。
------------------------------------------------------------------------------
個人認為,軍方應秉持同理心,雖然有很多民間收容安置單位,但就近安置才是貼近
民眾需求,像上次,蘇拉颱風半夜來襲,美崙溪畔的復興新村居民趕忙撤出,這時候
還要他們坐車近30分鐘到西邊的港天宮,許多居民寧可到親戚家,試想,在載運路途中
如果因為風雨太大造成意外,或者前往親戚家的路途發生車禍,這責任該如何釐清
如果可以轉往南美崙營區安置(距離復興新村垂直距離30秒),不僅安全、便捷,也增
加民眾前往意願。
而且,軍方不應該以「程序不符」一語簡單帶過,積極作為應是告知如何解決狀況,
也不是談了好幾天細節,最後說「不可以」(程序不符早就可以告知並修正吧)
軍方代表回一句「民間收容滿了再找軍方」,看到了本位主義、顢頇、官僚的感覺
總歸一句話,軍方真的是救災時第一好幫手,是否可以更積極「防災」?
這邊,還是要對辛苦的阿兵哥致上敬意,你們的非凡團結力與勞動力讓災區在短時間
復原,我相信,只是少數長官的不當言詞以及想法,才會讓市公所槓上花防部吧!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