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災民收容,市公所槓上花防部 - 花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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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更生日報 101.8.23四版

市所批軍愛民很諷刺 花防部指花蓮市有三萬個收容空間
記者張小菁/報導

  颱風警報發布後,花蓮市公所為了安置災民問題,槓上軍方,發布新聞稿指責軍方:
「讓災民遭受二次傷害、淪為人球的行為,實在是『軍愛民、民敬軍』的最大諷刺」,並
表達強烈遺憾。


  花蓮市公所指出,為了讓災民就近安置,市公所多日來已六次向花防部政綜組、後勤
科以及後備司令部等單位,積極協調軍方借出南美崙營區收容復興新村、美崙地區颱風受
災民眾,並承諾支付水電、餐食等相關開支,以避免災民飽受驚嚇之餘還要舟車勞頓,跋
涉橫跨花蓮市區到港天宮安置,原本花防部一度同意協助收容災民,但最後還是遭拒。


  花蓮市公所說昨天下午,花防部副參謀長古建明以「優先尋找民間安置所」、「應委
由花蓮縣防災中心協調收容」等理由,認為市公所「對話層級不足」、「不符程序」,拒
絕市公所提出的災民收容請求,協調過程中,古建明直言「花蓮市有三萬個民間收容空間
,應該等到三萬個收容空間滿了以後,再找軍方幫忙」,對此,市公所表達強烈遺憾。


  市公所表示,根據花防部提供的「第二作戰區鄉民收容統計表」顯示,花蓮市包括南
美崙營區、美崙營區、誠正營區等處,可容納安置的人數達六二五人,其中南美崙營區可
收容民眾為三百人,並認為,收容應以「便民」為出發點,上次蘇拉颱風於半夜突襲花蓮
,復興新村居民半夜倉皇撤離至花蓮市極西端的港天宮,許多災民因為行動不便、安置距
離過遠,降低撤離意願,而風強雨急也讓撤離路途充滿變數,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就
近安置」。


  市公所說,他們肯定軍方對於救災的努力,但如果能在災害來臨前積極防災,並預做
準備,一定可以減少軍方人力、物力支出,市公所願意支付災民收容相關水電、餐食費用
,以及運送相關事宜,只求軍方給災民一個收容、安置之所。


為了平衡報導,轉貼軍方回應

記者田德財/報導
  有關花蓮市公所向媒體披露「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拒絕收容災民」乙情,花防部說,
依據災防救法第廿四條,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於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
應勸告或強制其撤離,並做適當之安置;另災民安置主從,由災害防救中心優先調配縣市
政府開設之收容中心,已規劃花蓮市收容所計廿一處,可收容人數九、○七○人,如能量
不足時,始啟用國軍開設之臨時收容中心。-

  花防部強調,國軍任務以戰備演訓為主,颱風期間須投注大量兵力執行防颱及災後復
原工作,國軍已完成災防整備事宜,並依地方縣市政府災害防救中心調度,待命實施收
容作業,絕無推拖、拒絕收容災民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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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軍方應秉持同理心,雖然有很多民間收容安置單位,但就近安置才是貼近

民眾需求,像上次,蘇拉颱風半夜來襲,美崙溪畔的復興新村居民趕忙撤出,這時候

還要他們坐車近30分鐘到西邊的港天宮,許多居民寧可到親戚家,試想,在載運路途中

如果因為風雨太大造成意外,或者前往親戚家的路途發生車禍,這責任該如何釐清

如果可以轉往南美崙營區安置(距離復興新村垂直距離30秒),不僅安全、便捷,也增

加民眾前往意願。

而且,軍方不應該以「程序不符」一語簡單帶過,積極作為應是告知如何解決狀況,

也不是談了好幾天細節,最後說「不可以」(程序不符早就可以告知並修正吧)

軍方代表回一句「民間收容滿了再找軍方」,看到了本位主義、顢頇、官僚的感覺

總歸一句話,軍方真的是救災時第一好幫手,是否可以更積極「防災」?

這邊,還是要對辛苦的阿兵哥致上敬意,你們的非凡團結力與勞動力讓災區在短時間

復原,我相信,只是少數長官的不當言詞以及想法,才會讓市公所槓上花防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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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ris avatarIris2012-08-24
我試問一下,軍中開放收容很多問題就會產生
Jacky avatarJacky2012-08-25
等到颱風過了大家都得輪著去救災,我請問這些人誰來
管理
Damian avatarDamian2012-08-26
市公所何嘗不是官僚? 只會吃人夠夠而已
James avatarJames2012-08-27
更積極的防災....你以為這麼多的事情靠一個指揮官就
Bennie avatarBennie2012-08-27
我覺得花蓮很奇怪 都喜歡把自己塑造成悲劇英雄
然後跟中央單位的機關對幹 沒撈到就說對方的不是
Ula avatarUla2012-08-28
能一手解決??軍方不是萬能的,你是人他們也是人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2-08-29
並且喜歡利用報紙的方式來搞民粹 非常要不得
Emily avatarEmily2012-08-30
無法同意這篇的論點 市公所層級本來就不適合要求營區
Olivia avatarOlivia2012-08-31
開放 畢竟這是關乎國家安全的問題 再加上 本來市府如
Joseph avatarJoseph2012-09-01
果已認定有疏散民眾之需要 早就該疏散了為何等到災害
發生了才來疏散? 今天又發這種新聞稿只會更讓人覺得
市政府只想把責任推給軍方而已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2-09-02
同意ho大說法,另,好奇市公所做了哪些積極作為?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2-09-03
我想最主要的應該是災民收容費用誰要負責支出吧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2-09-04
應該是市公所希望花防部來支出 XD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2-09-05
看錯 原來市公所願意支付災民收容相關費用 誤會 XD
Enid avatarEnid2012-09-05
市公所唯一的積極作為大概是有開始簽到了
Ethan avatarEthan2012-09-06
市公所這樣就不對了啊......麥鬧啊啦。~
Edwina avatarEdwina2012-09-07
颱風天軍的家人都沒人陪、要自力更生,這樣還不愛喔.
Sandy avatarSandy2012-09-08
市公所該做的事要先做好再說才對~
Zora avatarZora2012-09-09
同意ro大~
Oliver avatarOliver2012-09-10
軍方大概還要負責倒茶煮飯蓋棉被.萬一營炸還了得-"-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2-09-11
"花蓮市有三萬個民間收容空間" 都沒滿就"便民"進營區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2-09-12
如果說,層級不足對話,那應該早點說,而不是先同意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2-09-13
那國防/花防開民宿就好啦...更便民...(無奈貌)
Iris avatarIris2012-09-14
又say no,目前協助安置的收容所在國福的港天宮,如
Zora avatarZora2012-09-15
果您是災民,比較想要就近安置,還是離家很遠?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2-09-15
先同意那段要是真的話,大概是"便民"急應,結果仔細
Ula avatarUla2012-09-16
一想卻發現問題很大...層級也有關係。
Joe avatarJoe2012-09-17
解釋的方法很多,可以告訴市公所怎樣做才對,才可以
達到目的,而不是一句「NO」
Zanna avatarZanna2012-09-18
問題是,市區相對之下真的比較安全。災民想回家
但家裡不安全。
收容所通常比較安全,近的地方則不一定。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2-09-19
既然已經是二次、三次有經驗的災民,應該會知道危險
Yedda avatarYedda2012-09-20
而不是為了離家近而放棄自身安全。
Jack avatarJack2012-09-21
財物跟愛屋有心理精神上的羈絆、雞鴨豬牛也很重要
Necoo avatarNecoo2012-09-22
這些精神層面上的問題也很大。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2-09-23
除了行動不便者急難時應""強制""遷至安全的地方外。
其餘者,本應先顧安全而非便利啊...(個人離題的淺見)
Emma avatarEmma2012-09-24
本篇的重點感覺似乎是市公所抓花防出來打屁股 ="=
Oscar avatarOscar2012-09-25
災民的感受卻似被忽略了。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2-09-25
安全比方便重要吧 而且這種事不是到颱風來了才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