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萬華最正流鶯」吃醋互毆 2男反挨告 - 台北萬華

Table of Contents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PTg7GRZ ]

作者: Lin143323 (林益世三三二三)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為「萬華最正流鶯」吃醋互毆 2男反挨告
時間: Tue Jul 25 09:41:34 2017

為「萬華最正流鶯」吃醋互毆 2男反挨告性侵…GG了
ETNEWS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號稱是「萬華最正流鶯」的20多歲已婚女子因外表出眾,願意花錢包吃包住的男客不少,
平時她與邱姓攤商維持半包養的關係,後來被發現疑似劈腿許姓攤商。2名男子為了她爭
風吃醋還互毆,沒想到最後雙雙挨告性侵。

昨日(24日)才爆出萬華有一名60歲的性工作者罹患愛滋病,雖然已經是阿嬤級的年紀,
但每個月接客仍超過百人,光是去年底到今年6月估計就有800人可能遭感染。而根據《蘋
果日報》報導,同樣在萬華有另一名20多歲的已婚女子為了家計出賣身體,由於年紀輕加
上外型亮眼,平時就有許多男客願意花錢供她吃住換取性行為。
不過,該名女子原本與當地一名邱姓攤商維持半包養的關係,去年底卻被發現疑似「劈腿
」另一名許姓攤商,她聲稱是因為被欺負才會在一起,沒想到邱男為了幫她出氣還跑去和
許男理論,2人為此爭風吃醋、大打出手,最後還互告傷害。

但邱男與許男都沒想到的是,女子事後竟反過控告他們性侵,雙雙淪為被告。台北地檢署
傳喚2男到案說明,其中邱男坦承曾與女子發生性關係但並未違反意願,由於該女提告後
拒絕出庭,檢方認為事證不足,調查後給予邱男不起訴處分,至於其他部分目前則還在偵
辦當中。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725/973897.htm?from=fb_et_news

5.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All Comments

Sarah avatarSarah2017-07-29
五樓中鏢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7-08-02
難道柯文哲不用負責嗎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7-08-06
治安也太差
John avatarJohn2017-08-09
已婚女子?兩名性侵? 綠綠的所以我說那個老公呢?
Dora avatarDora2017-08-13
得愛滋,婊兄弟就會gg
Delia avatarDelia2017-08-17
柯文哲要負責沒錯啊 他為什麼不成立性交易專區??
Hazel avatarHazel2017-08-21
為什麼我住萬華都沒遇過
Bennie avatarBennie2017-08-25
社會大學不歸市長管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7-08-29
葉佩?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7-09-02
才20多歲為何淪落到萬華 去中山區的護膚養生館不好嗎有冷氣吹 客人的質又優 唉..
Kama avatarKama2017-09-05
台女真的要懂得保護自己
Andy avatarAndy2017-09-09
仙人跳耶~~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7-09-13
有圖片嗎
Joseph avatarJoseph2017-09-17
想看圖+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