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禽畜糞堆肥 東縣將重罰 - 台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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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羅紹平/台東報導】


一到夏天,台東市等鄉鎮就蒼蠅暴增,惹人詬病,為了民眾健康、維持環境品質,也避免
引發遊客反感,即日起畜牧場、果農不得使用生家禽、畜糞當機堆肥,不得販售輸出,違
者縣府將重罰畜牧業者3至15萬元、農友罰款6000至3萬元。

台東盛產釋迦、枇杷、水蜜桃等水果,不少果農會利用雞、鴨、鵝與牛、羊等糞便,當作
有機肥,以增加果園地力,但未經醱酵處理的生禽、畜糞直接用於果園,不僅散發惡臭,
還孳生大量蒼蠅,嚴重影響環境品質。

縣政府農業處昨天上午邀請地方有機肥生產業者、畜牧場與農友代表,在台東縣農會生鮮
超市3樓會議室舉辦宣導會;縣農業處長劉榮堂指出,農民使用生禽、畜糞,造成蒼蠅孳
生及環境惡臭,常引發民眾及觀光客反感,縣府基於維護居民生活品質及觀光產業責任,
即日起將從生禽、畜糞生產源頭加強管理,強力取締稽查。

劉榮堂指出,依調查統計資料,台東縣農地每年使用禽、畜糞量約3萬1600公噸,90%由外
縣市輸入,10%則由縣內畜牧場供應,縣府將加強縣內77家畜牧場稽查輔導,也將會同縣
環保局、縣警局等單位在南迴公路屏東、台東縣界的森永派出所不定期稽查。

縣農業處表示,各畜牧場須將生禽、畜糞,利用堆肥舍完成堆肥醱酵熟成,才可自行利用
或輸出販售,違者依畜牧法處業者3萬至15萬元罰款;農民違反規定將依廢棄物清理法,
處6000元至3萬元罰鍰。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7/72876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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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ristin avatarKristin2012-08-14
真的超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