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鎮長洪明江兼職 監察院彈劾 - 屏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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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潮州鎮長洪明江涉嫌違法兼職擔任學習網公司監察人;經監委陳小紅、江明蒼
調查後,洪供稱他僅為「人頭」,未實際參與經營且未獲得報酬,
但仍違法《公務員服務法》相關條文,因此今監察院今通過洪明江的彈劾案,
全案將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

據彈劾案文指出,洪明江於2002年10月29日登記為學習網公司監察人,
2010年3月1日就任潮州鎮鎮長仍未辭去公司監察人一職,已違反公務員不得經營
商業之規定。

據彈劾案文指出,洪明江自2010年3月1日起至2011年4月13日止,擔任學習網公司監察人
;洪明江雖主張僅同意當「人頭」,未實際參與經營且未獲得報酬,
惟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多號議決書已指明:「公務員掛名公司之監察人,
雖未實際參與公司營運,亦未支領報酬,僅足供懲戒處分輕重之參考,尚難據以免責」。
(陳雅芃/台北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721/912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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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選上鎮長後,忘了要辭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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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Ursula avatarUrsula2016-07-25
其實看過公懲會判決就知道這種案由超多
Eartha avatarEartha2016-07-28
都當幾年了 應該選上之後 忘記討好當今政府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6-07-31
是民選的 為何會變成公務員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6-08-04
民選的,選上之後可指揮基層公務員,為什麼不是公務
員,請去翻法條好嗎…
Poppy avatarPoppy2016-08-07
是公務員服務法第24條啦…跟指揮基層好像沒啥關係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6-08-10
領的是全民納稅的錢,是民選公務員啊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6-08-14
又不是公開發行以上的公司 為什麼會需要設監察人阿?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6-08-17
依地方制度法第84條直轄市長、縣 (市) 長、鄉 (鎮、市)
長適用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兼職禁止。各級
民意代表不適用公務員服務法。
Edwina avatarEdwina2016-08-20
公務員服務法13經商禁止14兼職禁止.例外得依法令規定兼任
他項公職或業務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6-08-23
掛人頭沒報酬,佛心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