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有幾篇文章涉及商業性廣告的問題,被板友批評。
其實在這之前,也有一些文章有這類的問題,例如紅極一時的德瑞克鹽水雞。
批踢踢站規以及學術網路規範明定,禁止商業廣告與商業行為。
而所謂的商業行為,如果寬鬆的說法,只要交易有涉及到利益就算。
但是這麼寬鬆的說法顯然無法解釋為什麼站方設立forsale板之類的交易類看板。
所以對我而言,我是把商業行為與商業廣告限縮的非常窄,
也就是除了營利之外,這個營利行為是這個使用者的主業或副業,也就是賴以維生。
如果採用這種說法,forsale和板上的交易文便不在禁止之列。
但是,批踢踢現在有許多使用者,
其中也有許多人家裡、甚至本身就是某間店的老闆。
雖然目前北投板的商業廣告文或疑似廣告的文章非常少量,
但是最近似乎有點逐漸變多,而且這樣一直懸而未決也不是辦法。
在這種情況下,請各位板友提供意見。
如果使用者替家裡的店或自己店裡打廣告,或者說分享情報,應該要禁止嗎?
或者,如果符合某些條件(如對板友提供優惠),就可允許有限度的廣告嗎?
或者,就清楚直接的嚴格照站方解釋,將這類文章一律禁止嗎?
或者,有其他的辦法,可以又顧及板面、又可以提供大家有用的資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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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除了宅沒別的優點 (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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