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法律跟隱私問題 - 生活Dora · 2010-09-07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以下是一個網友的問題剛進到這個網站,剛開始只是希望我自己開始有些不同的活動(除了看網路電視),看到有日記本所以打算每天寫一些,因為覺得有開放的自由,就是不被認識同時又可隨意說說,昨天突然發現,似乎太推心置腹了,就像上心理學實驗時被觀察者以為自己在一面鏡子後,其實鏡子另一面可供同學生活All CommentsFrederic2010-09-10你應該是女生吧?出社會也不久吧?我試著來回答你的問題1.警察擁有司法調查權,所以有權調閱你的各種資料,當然前提是你有違法,如果你賠有違法,警方也不是在調查卻擅自列印你的資料,那麼你可以告警察妨礙秘密罪,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並民事求償!2.你放影片到部落格上不管有沒有公開,只要有人能點閱��Related Posts監護權問題及如何寫書面協議?金剛經經文釋疑(一)請教解籤高手「藺相如完璧歸趙」「伍子胥過昭關」工作相關老舊的玻璃磚要如何清除請幫我算樂學計畫可以加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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