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問題~書記官是否犯罪~很急~20點~越高等級越好 - 回收

Table of Contents

問題敘述:我本來去資源回收廠上班藥環竊盜罪25000ㄉ罰金~後來我老闆給我25000元環罰金~我承認我暗槓10000元~書記官也知道~後來我們公司會計小姐打去問~後來因為書記官跟我會計說我只繳15000~我老闆因此把我給辭退~害我後來負不出10000~他害我被辭退~請問照理他不是我三等親~他為何為何他可以問我低��

All Comments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1-06-17
您好~!!判決書下來是需經過書記官~而您公司被罰25000元的裁決書是直接到書記官那裡執行~所以書記官需要執行判決內容~!!而您的公司也關心此案(不然未執行前項判決而再度營業"是以累犯懲處)所以公司要繼續營業必須先執行前項懲處~公司才會關心和在意~!!但是您只有繳交15000元給書記官"基本上與
Doris avatarDoris2011-06-17
書記官根本沒有犯罪!!不是"三親等"又如何,(三等親是外行人的說法!!)書記官並沒有問你的私事,是公司會計小姐打電話去問書記官,那書記官老實說有什麼不對!!又不是書記官主動打電話去詢問的,哪來問你的私事!!一萬塊要付房租就好好講,請人家通融分期付款還是怎樣,遮遮掩掩算什麼英雄��
Iris avatarIris2011-06-16
1.版大繳費處理的是執行科書記官並非判案的書記官且執行科是輪值的而且繳費的那麼多書記官哪會知道記得什麼該說不該說況且書記官沒有說謊的義務至於三等親外不可以過問私事不知版大從何看來2.繳房租是天經地義的事跟老闆說即可版大將罰款部分挪用為房租卻不告知老闆敢問版大在老闆立場會能
Poppy avatarPoppy2011-06-17
因為你有跟書記官講錢是什麼用途,書記官當然就會照實講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