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醫德(個人經驗) - 醫院
By Ivy
at 2012-08-11T23:13
at 2012-08-11T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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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atedog5566 (黑狗)》之銘言:
: ※ 引述《mas0531 (小猴兒)》之銘言:
: : 地點:聖母醫院 醫師:高啟原
: : 事件一:三月六日
: : 因為外勞二月十日逃逸,需要開立"零分巴氏量表",
: : 跟該醫師因為開立"零分巴氏量表"有過爭執,
: : (巴式量表為申請外勞用,須要由醫生評估!)
: : 巴氏量表文字內容只要是國中生應該都看得懂,偏偏醫師刁難,
: : 只因為他怕以後可能外勞逃逸,顧及法律層面,怕麻煩,就不願開立"零分",
: : (醫師親口承認的)~~~那病人的權益怎麼辦??
: : 跟醫院抱怨過後,居然說尊重醫師決定,若醫師應該而未開,由醫師個人承擔責任,
: : 這樣的話,還要主管幹嘛~~就是看我們不敢告嗎??
: : 我還真的怕麻煩,無法一邊上班、一邊訴訟、一邊擔心老母親照顧父親會累倒,
: : 我們也就算了,自己照顧六個月,還安慰自己,可以多些跟父親親近的機會!!
==> 檢察官到處在抓醫師開巴氏量表的事情,不管是醫師收錢開立假量表
、仲介騙人、還是醫師好心被利用了,反正現在醫界的氣氛是能少開
盡量少開,遇到來特定要求要幾分的就得特別小心,醫師沒辦法去病
家家做家訪,裝全癱的也不少,我就碰過病人跟身分證上不一樣,要
求查驗身分,本來癱在輪椅上的阿伯站起來罵了聲「幹」,甩門走出
去的,他大概也會認為我很沒醫德。
==> 這種氣氛只能說是歷史共業,像啥傷殘給付、失能給付,很多醫師也
很不想開,誰知道哪天會被檢察官約談?
==> 基本上,我認為外勞這檔子事情,是政府拿醫師當擋箭牌,月入二十
萬的家庭照顧一個全癱的病患,跟月入五萬照顧一個半癱的,哪一個
需要外勞?哪一個請得起本勞?兩個都月入十萬,但是一個家庭小孩
在離家到北部工作,另外一個小孩在家工廠做事,哪個需要外勞?
巴氏量表裡面無法自行上廁所分數比較低,但是就照護來說,定期換
尿袋輕鬆還是一個晚上得陪病人上十幾次廁所輕鬆?
是否需要外籍看護,不應該是「醫師說了算」,醫師診斷證書應該只
能當做參考,是否需要聘請外勞應該由社工家訪評估家庭支持後,再
考量家庭能力,總和來決定,而非單以巴氏量表來判斷,這種事情就
是政府挖洞給醫師跳,分數寫低了很容易仲介帶一堆人到你門診,你
就是被檢察官查的高危險群,寫高了又會被家屬說沒醫德。
仲介陪來的,我反而會更小心,誰知道是不是假病人。
說真的,家裡請不請外勞該只由醫生決定嗎?醫生又不住他家,怎麼
知道就病情來說他家的狀況需不需要請?本來就不該是只由醫師決定
,是政府自己在推責任,怪誰?
不要說蓋一蓋章1200,我認識的醫生裡面沒一個喜歡寫的,你寫一百
個萬一中間一個假的,你就等著被約談,風險太高,又不是寫一個一
萬二,這些醫師每個都有家庭,萬一被關,他的家屬怎麼辦?
之前一個朋友就因為方便安養中心老人,幫忙刷健保卡,誰知道安養
中心把死人健保卡拿來刷公藥用,好啦,變成醫師詐領健保費,新台
幣八十萬交保,順便被起訴,以後病人沒到你要開藥給他嗎?
「我爸躺在家裡不方便來」,這種話在門診都不知道聽多少次了。
你覺得那個後來好運改判緩起訴的醫師敢不敢再開藥給他方便?
這就是共業啦,政府不推家庭醫師,讓慢性病改在附近診所看,而不
是病家每個都要找專科醫師,民重要的是方便,檢察官要業績,最後
就是「依法治病」「依法開診斷書」。
共業,大家就得承擔。
: : 事件二:八月十日
: : 今天是外勞逃逸半年的大日子,代表我們可以申請看護了,
: : 就只能給常看診的醫師開立,基於醫師倫理,別的醫師是不會搶病人的,
: : 硬著頭皮去了!!說了要開立巴氏量表~~這次不用零分了,他就願意開了,
: : 跟我要表格,我沒有帶,
: : 醫師居然說:難道要我幫你找嗎??(搭配不削的表情與哼的狀聲詞)
: : 我心裡幹聲一堆了,又不是沒有收費,開個巴氏量表,
: : 勾勾選項,寫幾個字,蓋個章,要價$1200,
: : 這樣連幾張紙都不準備的??有求於人,只好忍了!!
: : call仲介救火,仲介也說:通常醫院都有表啊!!
: : 還是仲介馬上送來,要賺我錢當然要幫我解決,感謝仲介!!
: : 馬上填完表格再上去診間給醫師填寫,
: : 從18號跳到28號,期間敲了三次門,都跟我說等等,
: : 我等是沒關係,我爸,全身癱瘓軟坐在一般輪椅上(須坐特製輪椅)
: : 非等到其他人都看完了,才叫我們進去寫,我已經認為這是故意刁難了!!
: : 即使過號,也只要等三位吧!!
: : 進去寫完資料,巴氏量表須要由兩位醫師蓋章,
: : 醫師突然說:我幫你掛下午的診。
: : 我說:我爸這樣來回醫院很不方便,不行拜託其他醫師幫忙嗎??
: : 醫師又說:這是規定啊!!不是我說的,是政府規定的,一定要兩位醫師蓋章,
: : 我幫你找的這一位是我看過後他穩定會蓋章的!!
: : 我說:但是這樣對我們、病人來說,很不方便ㄟ!!
: : 醫師說:我知道啊!!就是這樣啊!!我知道不方便,那不然你要去找別位醫師幫忙,
: : 你去啊!!人家可能不會蓋章,我找這位是最方便的!!
: : 我:(靜默了好一會,心想:我也知道可能會被拒絕,但是基於同理心,總會有
: : 醫師願意幫忙吧!!況且病人都到醫院,他也可以鑑定啊!!)
: : 醫師再問:那你到底是要掛下午的,還是要自己去掛別的醫師??
: : 我:(又只能忍了)那麻煩醫師幫我掛下午的診!!
: : 醫師:對嘛!!這樣是最方便的!!
: : (整段對話就是一個驕傲、自滿、以為別人都不懂)
: : 我就到外面批價,邊想,這樣最好是最方便的!!一個植物人要上下轎車,
: : 只有我跟我媽幫忙搬動,媽媽其實幫不上忙,我也不是怕辛苦,
: : 最重要的是病人的折磨,一個要長期臥床的人,
: : 早上已經坐了將近三小時,還要下午折磨一次??
: : 最方便的當然是到院一次解決啊!!
: : 繼續騷擾仲介,得知家醫科應該會幫忙,但是老爸從來沒有看過該科,
: : 也不知道會不會幫忙,硬著頭皮上了,總會有仁心仁術的醫生吧!!
: : 硬著頭皮敲了診間門板,這也是對於人性的最後一絲希望!!
: : 果然...家醫科~莊惠蓉醫師~聽我說完,豪爽的答應了!!
: : 帶著爸爸及病歷表,一下就完成了流程,非常感謝 莊惠蓉醫師
: : 素未蒙面的家屬拜託,醫師都接受了,醫師之間的請託不是更容易嗎??
: : 就算醫師人緣不好,總會有一兩位臭味相投的人吧!!
: : 就是不願意幫忙,還刻意刁難!!看看了兩位的門診表,
: : 一位是我們的主治醫師,一位是主治醫師推薦醫師
: : 兩位診間就在隔壁~~
: : 根本就沒有重複的時間,要叫每一位開巴氏量表的人都進醫院兩次嗎?
: : 看來要換家醫院看診了~~
: : 這或許是醫師個人醫德問題,但是...聖母醫院正在籌建老人醫療大樓,
: : 這樣的形象,會讓我退步三舍...........
: : 連在一樓服務台的志工阿姨,都比醫師親切多了!!
: 其實,我倒認為說,看診時可以請仲介一起陪同,有甚麼規定等等,可以馬上討論處理,
: 在程序評估等等方面,現在醫療糾紛也不少,醫生他也是人,他也是選擇一種保護自己的
: 方式,照程序來,並沒有錯,或許為了自己方便,請醫生通融,醫生如果願意算是給你方
: 便,但如果不願意,也只能摸摸鼻子,畢竟這不是他的義務,在者,你如果是醫生,也得
: 設法保護自己,人性都是如此,而在這一篇文當中,主要是一面倒的敘述,醫生按部就班
: 照規定來,也是保護自己的方式,總不能說病人至上,萬一出事了,他也比較占得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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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述《mas0531 (小猴兒)》之銘言:
: : 地點:聖母醫院 醫師:高啟原
: : 事件一:三月六日
: : 因為外勞二月十日逃逸,需要開立"零分巴氏量表",
: : 跟該醫師因為開立"零分巴氏量表"有過爭執,
: : (巴式量表為申請外勞用,須要由醫生評估!)
: : 巴氏量表文字內容只要是國中生應該都看得懂,偏偏醫師刁難,
: : 只因為他怕以後可能外勞逃逸,顧及法律層面,怕麻煩,就不願開立"零分",
: : (醫師親口承認的)~~~那病人的權益怎麼辦??
: : 跟醫院抱怨過後,居然說尊重醫師決定,若醫師應該而未開,由醫師個人承擔責任,
: : 這樣的話,還要主管幹嘛~~就是看我們不敢告嗎??
: : 我還真的怕麻煩,無法一邊上班、一邊訴訟、一邊擔心老母親照顧父親會累倒,
: : 我們也就算了,自己照顧六個月,還安慰自己,可以多些跟父親親近的機會!!
==> 檢察官到處在抓醫師開巴氏量表的事情,不管是醫師收錢開立假量表
、仲介騙人、還是醫師好心被利用了,反正現在醫界的氣氛是能少開
盡量少開,遇到來特定要求要幾分的就得特別小心,醫師沒辦法去病
家家做家訪,裝全癱的也不少,我就碰過病人跟身分證上不一樣,要
求查驗身分,本來癱在輪椅上的阿伯站起來罵了聲「幹」,甩門走出
去的,他大概也會認為我很沒醫德。
==> 這種氣氛只能說是歷史共業,像啥傷殘給付、失能給付,很多醫師也
很不想開,誰知道哪天會被檢察官約談?
==> 基本上,我認為外勞這檔子事情,是政府拿醫師當擋箭牌,月入二十
萬的家庭照顧一個全癱的病患,跟月入五萬照顧一個半癱的,哪一個
需要外勞?哪一個請得起本勞?兩個都月入十萬,但是一個家庭小孩
在離家到北部工作,另外一個小孩在家工廠做事,哪個需要外勞?
巴氏量表裡面無法自行上廁所分數比較低,但是就照護來說,定期換
尿袋輕鬆還是一個晚上得陪病人上十幾次廁所輕鬆?
是否需要外籍看護,不應該是「醫師說了算」,醫師診斷證書應該只
能當做參考,是否需要聘請外勞應該由社工家訪評估家庭支持後,再
考量家庭能力,總和來決定,而非單以巴氏量表來判斷,這種事情就
是政府挖洞給醫師跳,分數寫低了很容易仲介帶一堆人到你門診,你
就是被檢察官查的高危險群,寫高了又會被家屬說沒醫德。
仲介陪來的,我反而會更小心,誰知道是不是假病人。
說真的,家裡請不請外勞該只由醫生決定嗎?醫生又不住他家,怎麼
知道就病情來說他家的狀況需不需要請?本來就不該是只由醫師決定
,是政府自己在推責任,怪誰?
不要說蓋一蓋章1200,我認識的醫生裡面沒一個喜歡寫的,你寫一百
個萬一中間一個假的,你就等著被約談,風險太高,又不是寫一個一
萬二,這些醫師每個都有家庭,萬一被關,他的家屬怎麼辦?
之前一個朋友就因為方便安養中心老人,幫忙刷健保卡,誰知道安養
中心把死人健保卡拿來刷公藥用,好啦,變成醫師詐領健保費,新台
幣八十萬交保,順便被起訴,以後病人沒到你要開藥給他嗎?
「我爸躺在家裡不方便來」,這種話在門診都不知道聽多少次了。
你覺得那個後來好運改判緩起訴的醫師敢不敢再開藥給他方便?
這就是共業啦,政府不推家庭醫師,讓慢性病改在附近診所看,而不
是病家每個都要找專科醫師,民重要的是方便,檢察官要業績,最後
就是「依法治病」「依法開診斷書」。
共業,大家就得承擔。
: : 事件二:八月十日
: : 今天是外勞逃逸半年的大日子,代表我們可以申請看護了,
: : 就只能給常看診的醫師開立,基於醫師倫理,別的醫師是不會搶病人的,
: : 硬著頭皮去了!!說了要開立巴氏量表~~這次不用零分了,他就願意開了,
: : 跟我要表格,我沒有帶,
: : 醫師居然說:難道要我幫你找嗎??(搭配不削的表情與哼的狀聲詞)
: : 我心裡幹聲一堆了,又不是沒有收費,開個巴氏量表,
: : 勾勾選項,寫幾個字,蓋個章,要價$1200,
: : 這樣連幾張紙都不準備的??有求於人,只好忍了!!
: : call仲介救火,仲介也說:通常醫院都有表啊!!
: : 還是仲介馬上送來,要賺我錢當然要幫我解決,感謝仲介!!
: : 馬上填完表格再上去診間給醫師填寫,
: : 從18號跳到28號,期間敲了三次門,都跟我說等等,
: : 我等是沒關係,我爸,全身癱瘓軟坐在一般輪椅上(須坐特製輪椅)
: : 非等到其他人都看完了,才叫我們進去寫,我已經認為這是故意刁難了!!
: : 即使過號,也只要等三位吧!!
: : 進去寫完資料,巴氏量表須要由兩位醫師蓋章,
: : 醫師突然說:我幫你掛下午的診。
: : 我說:我爸這樣來回醫院很不方便,不行拜託其他醫師幫忙嗎??
: : 醫師又說:這是規定啊!!不是我說的,是政府規定的,一定要兩位醫師蓋章,
: : 我幫你找的這一位是我看過後他穩定會蓋章的!!
: : 我說:但是這樣對我們、病人來說,很不方便ㄟ!!
: : 醫師說:我知道啊!!就是這樣啊!!我知道不方便,那不然你要去找別位醫師幫忙,
: : 你去啊!!人家可能不會蓋章,我找這位是最方便的!!
: : 我:(靜默了好一會,心想:我也知道可能會被拒絕,但是基於同理心,總會有
: : 醫師願意幫忙吧!!況且病人都到醫院,他也可以鑑定啊!!)
: : 醫師再問:那你到底是要掛下午的,還是要自己去掛別的醫師??
: : 我:(又只能忍了)那麻煩醫師幫我掛下午的診!!
: : 醫師:對嘛!!這樣是最方便的!!
: : (整段對話就是一個驕傲、自滿、以為別人都不懂)
: : 我就到外面批價,邊想,這樣最好是最方便的!!一個植物人要上下轎車,
: : 只有我跟我媽幫忙搬動,媽媽其實幫不上忙,我也不是怕辛苦,
: : 最重要的是病人的折磨,一個要長期臥床的人,
: : 早上已經坐了將近三小時,還要下午折磨一次??
: : 最方便的當然是到院一次解決啊!!
: : 繼續騷擾仲介,得知家醫科應該會幫忙,但是老爸從來沒有看過該科,
: : 也不知道會不會幫忙,硬著頭皮上了,總會有仁心仁術的醫生吧!!
: : 硬著頭皮敲了診間門板,這也是對於人性的最後一絲希望!!
: : 果然...家醫科~莊惠蓉醫師~聽我說完,豪爽的答應了!!
: : 帶著爸爸及病歷表,一下就完成了流程,非常感謝 莊惠蓉醫師
: : 素未蒙面的家屬拜託,醫師都接受了,醫師之間的請託不是更容易嗎??
: : 就算醫師人緣不好,總會有一兩位臭味相投的人吧!!
: : 就是不願意幫忙,還刻意刁難!!看看了兩位的門診表,
: : 一位是我們的主治醫師,一位是主治醫師推薦醫師
: : 兩位診間就在隔壁~~
: : 根本就沒有重複的時間,要叫每一位開巴氏量表的人都進醫院兩次嗎?
: : 看來要換家醫院看診了~~
: : 這或許是醫師個人醫德問題,但是...聖母醫院正在籌建老人醫療大樓,
: : 這樣的形象,會讓我退步三舍...........
: : 連在一樓服務台的志工阿姨,都比醫師親切多了!!
: 其實,我倒認為說,看診時可以請仲介一起陪同,有甚麼規定等等,可以馬上討論處理,
: 在程序評估等等方面,現在醫療糾紛也不少,醫生他也是人,他也是選擇一種保護自己的
: 方式,照程序來,並沒有錯,或許為了自己方便,請醫生通融,醫生如果願意算是給你方
: 便,但如果不願意,也只能摸摸鼻子,畢竟這不是他的義務,在者,你如果是醫生,也得
: 設法保護自己,人性都是如此,而在這一篇文當中,主要是一面倒的敘述,醫生按部就班
: 照規定來,也是保護自己的方式,總不能說病人至上,萬一出事了,他也比較占得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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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Bennie
at 2012-08-16T10:43
at 2012-08-16T10:43
By Daph Bay
at 2012-08-20T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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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Kumar
at 2012-08-25T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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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r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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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onn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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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2-09-03T08:42
By Cait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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