汐止血案含悲28年,死者癱兒撐過34歲 - 汐止
By Callum
at 2019-02-26T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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汐止血案含悲28年,死者癱兒撐過34歲「很沈重」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226/1387458.htm
1991年新北市汐止發生震驚社會的命案,吳銘漢夫婦在家中臥室慘遭殺害,
檢警當時認定兇手是服役中的王文孝、弟弟王文忠及蘇建和、莊林勳、劉秉郎等5人,
王文孝隔年被軍法判死,蘇、莊、劉3人一度判死定讞,後來再審翻盤,
2012年獲改判無罪確定,而把風的王文忠先前已被依竊盜罪判刑2年8月定讞。
民事部分,士林地院認定殺死吳夫妻的只有王文孝1人,因王已伏法,
2014年判王男的唯一繼承人王母唐廖秀須賠償吳家遺屬共831萬餘元,
高院今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可上訴。
吳銘漢夫婦遇害時,留下7歲女兒和6歲的兒子,兒子吳東諺痛失父母後沒多久,
被診斷出罹患罕見疾病肌肉萎縮症,長年臥病在床,靠伯父吳唐接等親人照顧。
吳唐接今天下午到高院聽判後,受訪說:
「心情很沉重,我和義務律師團已經盡最大努力,對判決結果不滿意,但是沒有辦法。」
至於吳東諺的近況,吳唐接表示,「醫生曾說東諺可能活不過20歲,但醫生也說,
如果以後醫學發達,親人不離棄他,好好照顧,可能壽命會延長,他現在已經34歲了,
我們親人當然要盡力照顧他。」
不過,已從監所管理員職務退休的吳唐接坦言,吳東諺近況令他擔心,
「說殘忍一點,就是等死」。吳唐接說:「東諺的肺部功能很差,24小時要戴呼吸器,
目前僱用外籍看護照顧,每月開支約6萬元,負擔其實有點重。」吳無奈地告訴記者,
如果有善心人士或企業願意協助東諺,不論金錢或生活物資,都萬分感謝。
至於善心人士如何與吳家聯繫,吳唐接表示不方便直接在報導中公開帳戶,
請善心人士先與《蘋果》聯繫,再由《蘋果》把訊息轉給吳家。
1991年3月24日,吳銘漢、葉盈蘭夫婦在汐止家中遭強盜殺害,
同年8月警方宣布破案,認定主謀是王文孝,共犯包括蘇建和、莊林勳、劉秉郎等人,
隔年1月最高軍事法院判王文孝死刑定讞,隨即槍決,
而蘇、莊、劉3人1995年2月被最高法院判決死刑定讞,一度成為死囚,
但蘇等人喊冤稱當時遭到警方刑求才寫下自白書,獲時任檢察總長陳涵3度提起非常
上訴,但都被最高法院駁回,後來律師蘇友辰數度為蘇等3人聲請再審,人權團體也聲
援,2000年高等法院裁定全案再審。
2003年初,高院再審認為無法證明蘇等3人參與犯案,改判3人無罪且當庭釋放,
吳家人上訴後發回更審,再更一審又改判3人死刑,
後續的再更二、再更三審均判3人無罪,依《速審法》規定,此案再審超過6年,
且2次以上判決無罪,檢方不得上訴最高法院,因此再更三審2012年8月31日判
蘇等3人無罪後,全案確定。隔年高等法院裁定蘇等3人獲冤獄補償共1584萬餘元。
至於吳家人求償案,爭議在於吳家人主張王文孝、王文忠和蘇建和、莊林勳、劉秉郎等5
人都是共犯,但一審認為蘇建和等人曾遭刑求逼供,且刑事鑑定僅能證明王文孝1人犯案
,由於王文孝已伏法,王父也過世,王母唐廖秀是王文孝的唯一繼承人且沒有拋棄繼承,
因此一審士林地院2014年判決唐廖秀須賠償吳銘漢夫婦遺屬撫養費、精神撫慰金、喪葬費
等共831萬餘元。(丁牧群/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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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226/1387458.htm
1991年新北市汐止發生震驚社會的命案,吳銘漢夫婦在家中臥室慘遭殺害,
檢警當時認定兇手是服役中的王文孝、弟弟王文忠及蘇建和、莊林勳、劉秉郎等5人,
王文孝隔年被軍法判死,蘇、莊、劉3人一度判死定讞,後來再審翻盤,
2012年獲改判無罪確定,而把風的王文忠先前已被依竊盜罪判刑2年8月定讞。
民事部分,士林地院認定殺死吳夫妻的只有王文孝1人,因王已伏法,
2014年判王男的唯一繼承人王母唐廖秀須賠償吳家遺屬共831萬餘元,
高院今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可上訴。
吳銘漢夫婦遇害時,留下7歲女兒和6歲的兒子,兒子吳東諺痛失父母後沒多久,
被診斷出罹患罕見疾病肌肉萎縮症,長年臥病在床,靠伯父吳唐接等親人照顧。
吳唐接今天下午到高院聽判後,受訪說:
「心情很沉重,我和義務律師團已經盡最大努力,對判決結果不滿意,但是沒有辦法。」
至於吳東諺的近況,吳唐接表示,「醫生曾說東諺可能活不過20歲,但醫生也說,
如果以後醫學發達,親人不離棄他,好好照顧,可能壽命會延長,他現在已經34歲了,
我們親人當然要盡力照顧他。」
不過,已從監所管理員職務退休的吳唐接坦言,吳東諺近況令他擔心,
「說殘忍一點,就是等死」。吳唐接說:「東諺的肺部功能很差,24小時要戴呼吸器,
目前僱用外籍看護照顧,每月開支約6萬元,負擔其實有點重。」吳無奈地告訴記者,
如果有善心人士或企業願意協助東諺,不論金錢或生活物資,都萬分感謝。
至於善心人士如何與吳家聯繫,吳唐接表示不方便直接在報導中公開帳戶,
請善心人士先與《蘋果》聯繫,再由《蘋果》把訊息轉給吳家。
1991年3月24日,吳銘漢、葉盈蘭夫婦在汐止家中遭強盜殺害,
同年8月警方宣布破案,認定主謀是王文孝,共犯包括蘇建和、莊林勳、劉秉郎等人,
隔年1月最高軍事法院判王文孝死刑定讞,隨即槍決,
而蘇、莊、劉3人1995年2月被最高法院判決死刑定讞,一度成為死囚,
但蘇等人喊冤稱當時遭到警方刑求才寫下自白書,獲時任檢察總長陳涵3度提起非常
上訴,但都被最高法院駁回,後來律師蘇友辰數度為蘇等3人聲請再審,人權團體也聲
援,2000年高等法院裁定全案再審。
2003年初,高院再審認為無法證明蘇等3人參與犯案,改判3人無罪且當庭釋放,
吳家人上訴後發回更審,再更一審又改判3人死刑,
後續的再更二、再更三審均判3人無罪,依《速審法》規定,此案再審超過6年,
且2次以上判決無罪,檢方不得上訴最高法院,因此再更三審2012年8月31日判
蘇等3人無罪後,全案確定。隔年高等法院裁定蘇等3人獲冤獄補償共1584萬餘元。
至於吳家人求償案,爭議在於吳家人主張王文孝、王文忠和蘇建和、莊林勳、劉秉郎等5
人都是共犯,但一審認為蘇建和等人曾遭刑求逼供,且刑事鑑定僅能證明王文孝1人犯案
,由於王文孝已伏法,王父也過世,王母唐廖秀是王文孝的唯一繼承人且沒有拋棄繼承,
因此一審士林地院2014年判決唐廖秀須賠償吳銘漢夫婦遺屬撫養費、精神撫慰金、喪葬費
等共831萬餘元。(丁牧群/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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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9-02-27T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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