汐止林肯大郡案 建商等須賠3億多 - 汐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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汐止林肯大郡案 建商等須賠3億多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395524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

23年前震驚全國的新北市汐止區林肯大郡社區倒塌案,籃姓等230名住戶認為房屋結
構已嚴重受損求償,高等法院更三審合議庭判林肯建設、建商李宗賢、建案建築師盧正堯
等應連帶賠償230名住戶共1億5千多萬元;220名住戶上訴,高等法院更四審昨加碼判林肯
建設、霖肯公司及兩公司負責人李宗賢、建築師盧正堯應連帶賠償共3億1498萬元,全案
仍可上訴。

1997年8月溫妮颱風來襲,林肯大郡社區部分房屋倒塌,造成28人死亡、50人受傷、
200多戶無家可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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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20-08-29
纏訟23年 還可上訴 搞不好有些人等到死都等不到賠償
William avatarWilliam2020-09-01
加碼判...要賠的那些人早就處理完自己的問題了 判完也~~~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20-09-05
快閃62分鐘內到處轉貼新聞洗文28篇.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20-09-08
挖賽 樓上超厲害@@ 有追蹤到
Dinah avatarDinah2020-09-11
馬拉松不是假的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20-09-14
已經23年了哦 @@ 23年一晃眼就過去了,時光可怕
Ula avatarUla2020-09-17
沒錢凍結資產,悲哀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20-09-21
23年!法官心中真的存在司法正義嗎?
Emily avatarEmily2020-09-24
快速結案又要被罵恐龍法官,意見真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