汐止板的交易文要不要限周末 & 放寬資格 - 汐止
By Belly
at 2017-03-23T19:09
at 2017-03-23T19:09
Table of Contents
好吧,看到這個討論文,又把我這個在汐止版看門五年的前版兔給釣出來了
不回一下讓我心癢癢的(  ̄ c ̄)y▂ξ
※ 引述《eltonchung (Elton)》之銘言:
: 任何讓板上熱絡的方式都是板主應該努力的(握拳)
: 比對一下隔壁板的交易文板規
: ●基隆
: 限定同一ID一週一文,不需自介文
: ●南港
: A.發表過自介文滿7天以上+發過1篇以上非商業廣告性的文章(不含自介文)
: B.一星期一個人同一種類商業文以一篇為限
: ●內湖
: 每週開放兩天, 週五與週六, 自凌晨起共48小時, 為跳蚤市場日
: 市場日結束, 文章將不備份由版主刪除
: 市場日以外, 一律禁止PO廣告/合購文
: 板友有提到的板
: ●台中
: 發表交易文相關項目需有以下交易文資格
: 登入400次、發文篇數100篇、退文數為0,每個帳號限15天1篇
: 額外提供一個置底交易文讓未符合以上權限者可自由推文
: 隨機看了其他大板
: ●板橋
: 上站次數100次(含)以上;發表過板友名單 ([自介]文)。
: 除[買賣]文外,在板橋板文章有十篇(含)以上。
: 僅開放每週五(00:00-24:00),一律星期日晚間22:00後刪除。
: ●桃園
: 出售、轉讓文章:每滿30天每人1篇,須[自介]滿30天以上。
: 合購、代買文章:每滿14天每人1篇,須[自介]滿30天以上。
: 租屋、合租、售屋文章:每滿14天每人一篇,需[自介]滿30天以上。
: 初步看來汐止板的板規應該沒有比較嚴苛吧?
: 從2006年到現在,板上已經有三百多人自介,我想自介對大部分人來說應該不是難事
: 若是有認真自介過,也能給其他交易者一點保障和安定感
: 目前的門檻也可防止職業賣家來大量洗交易文
: 更何況大量交易需求其實可以去forsale板,每人每天可發文五篇交易文
: 原則上小弟可先建立[置底交易]文
: 便於未自介或未滿五篇Po文者以推文方式交易(細節規劃中)
: 至於是否比照內湖模式開放兩天的跳蚤市場
: 因為現有板主人力(體力)不足...(內湖板有兩個板主阿)
: 暫時先不考慮
: 歡迎各位鄉民一起討論囉
如果你進入精華區的地方,可以在汐止版史->歷屆版規第四項裡面看到
關於特殊事項之規定
合購、贈送、買賣、商業廣告文、徵求打工、就業資訊等,
基於本板友發文的權利與受讀者資訊交流權益之兼顧,
期望在本板積極開放下 能夠有效管理 制定下列方法。
文章發表之限制,除合購文之文章發布方式另行規定外,
皆需是本板已註冊滿一週之網友,每週應以一篇為限,
其文章內容應與汐止有相當之程度關系,內容自負法律責任,
但贈送文不在此限。此外,標題應與內文合適。
這是2007年的文章
再後來我上任以後,在買賣文的部分,我主要參考了南港與板橋的版規
來做汐止版規的界定,其實當初的想法為什麼我堅持要自介註冊
我也知道有些人自介可以造假,甚至我也看很多有寫跟沒寫一樣的自介文(嘆)
但這種東西,就像是一個品牌,你去外面買東西,你會買有廣告有介紹的大牌
還是買那種連聽都沒聽過的東西?
規定有自介跟有發過文,是保障版友對於賣家有初步的認識
現在網路上買賣管道那麼多,其實真的不差汐止版一個
買賣已經有買賣專版,在地方版開放只是為了方便大家
但是也要避免專業賣家來瘋狂廣告洗版面,避免版友的困擾
: ※ 引述《saucy (Elevator)》之銘言:
: : 很多人想在汐止板交易家裡的東西
: : 可是目前板規是限制要自介跟發五篇文
: : 結果導致一堆空泛的自介跟為了交易而發的文
自介是為了讓大家對你有初步的認識,
請問今天如果是汐止人,你珍惜這個版,自然會願意照這裡的規定走
如果只是為了買賣而空泛的自介,相信大家應該也看得出來
你還會想跟這樣的人買東西嗎?
而且從賣家的文章可以對他有初步的了解,當然是沒有辦法過濾到十分完善
但至少是一種消極的保護版友的方式
: : 然後違反規則被板主刪掉的文,也充斥板面 很不利於爬文
不看版規違反規則而被刪掉那是剛好而已
至於你說充斥版面,我記得這部分版主應該是可以調整不要留屍體
只要讓系統回覆站內信給po文者告知違反規定即可
你如果需要爬文,可以善用"/"搜尋關鍵字,這應該不至於造成甚麼困擾
: : 這跟當初立這規則的初衷背道而馳吧?
: : 我建議乾脆廢了這些限制
: : 開放五、六兩天讓板友可以自由發交易文
要交易請移駕買賣專版
: : 只要交易地點是在汐止就好
: : 周日一到就就請板主刪除
: : 這政策在內湖板實行多時了,讓內湖版活絡很多
每個版有每個版的版風,這裡是汐止而不是內湖
一個版的活絡不是靠買賣,而是靠大家情報的來往和聊天打屁抬槓打東東
如果只靠買賣交易文來活絡版面那也很悲哀
或許是年代的不同,想當初我加入汐止版的時候
每天在文章聊天打屁,三天揪飯局,五天揪團打球,每週揪團唱歌出遊
現在回想起來就是感嘆阿.....(默)
: : 版友也很方便可以在五、六兩天上來挖寶
: : 希望大家討論看看,由版主群or投票 決定是否合適實施
其實講難聽點,你如果去站規看
(9) 制定板規權:
板主有權制定該看板之板規,但不得違反上層本國法律、站規、群組規範、小
組組規,有牴觸者無效。
所以版規制定其實是版主說了算就可以了,不需要經過版友同意的^.<
在我任內的時候我也曾經想要開放大家討論,但是被當時的小組長念了一下(噗)
只是想說為了方便使用者讓大家有更多的彈性,開放適度的討論
但是不管你制定多麼方便寬鬆的版規,不看的就是不看,打死他還是不看(嘆
所以版規的制定是以管理者的方便為主,使用者為副
現在只想到這些,剩下的等我想到再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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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回一下讓我心癢癢的(  ̄ c ̄)y▂ξ
※ 引述《eltonchung (Elton)》之銘言:
: 任何讓板上熱絡的方式都是板主應該努力的(握拳)
: 比對一下隔壁板的交易文板規
: ●基隆
: 限定同一ID一週一文,不需自介文
: ●南港
: A.發表過自介文滿7天以上+發過1篇以上非商業廣告性的文章(不含自介文)
: B.一星期一個人同一種類商業文以一篇為限
: ●內湖
: 每週開放兩天, 週五與週六, 自凌晨起共48小時, 為跳蚤市場日
: 市場日結束, 文章將不備份由版主刪除
: 市場日以外, 一律禁止PO廣告/合購文
: 板友有提到的板
: ●台中
: 發表交易文相關項目需有以下交易文資格
: 登入400次、發文篇數100篇、退文數為0,每個帳號限15天1篇
: 額外提供一個置底交易文讓未符合以上權限者可自由推文
: 隨機看了其他大板
: ●板橋
: 上站次數100次(含)以上;發表過板友名單 ([自介]文)。
: 除[買賣]文外,在板橋板文章有十篇(含)以上。
: 僅開放每週五(00:00-24:00),一律星期日晚間22:00後刪除。
: ●桃園
: 出售、轉讓文章:每滿30天每人1篇,須[自介]滿30天以上。
: 合購、代買文章:每滿14天每人1篇,須[自介]滿30天以上。
: 租屋、合租、售屋文章:每滿14天每人一篇,需[自介]滿30天以上。
: 初步看來汐止板的板規應該沒有比較嚴苛吧?
: 從2006年到現在,板上已經有三百多人自介,我想自介對大部分人來說應該不是難事
: 若是有認真自介過,也能給其他交易者一點保障和安定感
: 目前的門檻也可防止職業賣家來大量洗交易文
: 更何況大量交易需求其實可以去forsale板,每人每天可發文五篇交易文
: 原則上小弟可先建立[置底交易]文
: 便於未自介或未滿五篇Po文者以推文方式交易(細節規劃中)
: 至於是否比照內湖模式開放兩天的跳蚤市場
: 因為現有板主人力(體力)不足...(內湖板有兩個板主阿)
: 暫時先不考慮
: 歡迎各位鄉民一起討論囉
如果你進入精華區的地方,可以在汐止版史->歷屆版規第四項裡面看到
關於特殊事項之規定
合購、贈送、買賣、商業廣告文、徵求打工、就業資訊等,
基於本板友發文的權利與受讀者資訊交流權益之兼顧,
期望在本板積極開放下 能夠有效管理 制定下列方法。
文章發表之限制,除合購文之文章發布方式另行規定外,
皆需是本板已註冊滿一週之網友,每週應以一篇為限,
其文章內容應與汐止有相當之程度關系,內容自負法律責任,
但贈送文不在此限。此外,標題應與內文合適。
這是2007年的文章
再後來我上任以後,在買賣文的部分,我主要參考了南港與板橋的版規
來做汐止版規的界定,其實當初的想法為什麼我堅持要自介註冊
我也知道有些人自介可以造假,甚至我也看很多有寫跟沒寫一樣的自介文(嘆)
但這種東西,就像是一個品牌,你去外面買東西,你會買有廣告有介紹的大牌
還是買那種連聽都沒聽過的東西?
規定有自介跟有發過文,是保障版友對於賣家有初步的認識
現在網路上買賣管道那麼多,其實真的不差汐止版一個
買賣已經有買賣專版,在地方版開放只是為了方便大家
但是也要避免專業賣家來瘋狂廣告洗版面,避免版友的困擾
: ※ 引述《saucy (Elevator)》之銘言:
: : 很多人想在汐止板交易家裡的東西
: : 可是目前板規是限制要自介跟發五篇文
: : 結果導致一堆空泛的自介跟為了交易而發的文
自介是為了讓大家對你有初步的認識,
請問今天如果是汐止人,你珍惜這個版,自然會願意照這裡的規定走
如果只是為了買賣而空泛的自介,相信大家應該也看得出來
你還會想跟這樣的人買東西嗎?
而且從賣家的文章可以對他有初步的了解,當然是沒有辦法過濾到十分完善
但至少是一種消極的保護版友的方式
: : 然後違反規則被板主刪掉的文,也充斥板面 很不利於爬文
不看版規違反規則而被刪掉那是剛好而已
至於你說充斥版面,我記得這部分版主應該是可以調整不要留屍體
只要讓系統回覆站內信給po文者告知違反規定即可
你如果需要爬文,可以善用"/"搜尋關鍵字,這應該不至於造成甚麼困擾
: : 這跟當初立這規則的初衷背道而馳吧?
: : 我建議乾脆廢了這些限制
: : 開放五、六兩天讓板友可以自由發交易文
要交易請移駕買賣專版
: : 只要交易地點是在汐止就好
: : 周日一到就就請板主刪除
: : 這政策在內湖板實行多時了,讓內湖版活絡很多
每個版有每個版的版風,這裡是汐止而不是內湖
一個版的活絡不是靠買賣,而是靠大家情報的來往和聊天打屁抬槓打東東
如果只靠買賣交易文來活絡版面那也很悲哀
或許是年代的不同,想當初我加入汐止版的時候
每天在文章聊天打屁,三天揪飯局,五天揪團打球,每週揪團唱歌出遊
現在回想起來就是感嘆阿.....(默)
: : 版友也很方便可以在五、六兩天上來挖寶
: : 希望大家討論看看,由版主群or投票 決定是否合適實施
其實講難聽點,你如果去站規看
(9) 制定板規權:
板主有權制定該看板之板規,但不得違反上層本國法律、站規、群組規範、小
組組規,有牴觸者無效。
所以版規制定其實是版主說了算就可以了,不需要經過版友同意的^.<
在我任內的時候我也曾經想要開放大家討論,但是被當時的小組長念了一下(噗)
只是想說為了方便使用者讓大家有更多的彈性,開放適度的討論
但是不管你制定多麼方便寬鬆的版規,不看的就是不看,打死他還是不看(嘆
所以版規的制定是以管理者的方便為主,使用者為副
現在只想到這些,剩下的等我想到再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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