汐止女店員一天慘遭性侵2次 2名惡男判刑入獄 - 汐止

Table of Contents

熟人變成性侵惡狼,女鄉民在打工時要注意自身安全。


女店員一日慘遭性侵2次 2惡男判囚
2011年05月20日

新北市汐止火車站商店街一名年輕女店員,去年6月6日上午,先被
附近店家35歲林姓男店員藉口聊天,騙至休息室性侵;晚間又在友人
聚會向潘姓乾哥(19歲)傾訴上午被性侵一事時,被佯裝安慰的潘男
性侵,林、潘兩人分別被士林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處5年及3年6月徒刑。

女店員回家神情有異,母親追回得知,報警偵辦。林嫌、潘嫌承認
與她發生性關係,強調是兩情相悅;女店員指控,她曾掙扎堅持不要
,仍被2人先後性侵。法院根據其他證人作證,女店員當天神情恍忽,
認定遭2男性侵。


新聞出處
http://tinyurl.com/434rfzv

--

All Comments

Mia avatarMia2011-05-25
怎麼覺得這女生自己也有問題....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1-05-29
火車站商店街 雪上加霜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1-06-02
就是會有一樓的這種話才會那麼多人不敢報案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1-06-06
真正有問題的是那兩個性侵犯吧...不過面對這麼亂的社會,大
Susan avatarSusan2011-06-11
家即使面對熟人還是要保持警戒,小心為妙....
Enid avatarEnid2011-06-15
重判怎麼才3年5年= =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1-06-19
怎麼不是死刑,糧食快不夠吃了,這種敗類直接抓去種比較快
Rae avatarRae2011-06-23
一個35歲 一個19歲 依據刑法221 這樣判並沒什麼錯
Edith avatarEdith2011-06-27
除非修法 否則要判到超過10年 很難
Hazel avatarHazel2011-07-02
可憐的女孩~~防人之心不可無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