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dn.com/NEWS/SOCIETY/SOC1/4820121.shtml
永和搜毒 新店警分局:無違法
【聯合報╱記者張祐齊/新店報導】 2009.03.31 02:36 am
新店警分局長潘宏華昨天在警局內召開記者會,針對報載警方3月初違法到毒犯位於永和
住家搜索,還被檢舉是賊一案提出澄清。潘宏華強調,警方依法持搜索票搜索嫌疑犯住家
,且徵得該名少年同意並無違法搜索。
潘宏華表示,遭指控的警備隊陳姓警員,調閱案發地永和豫溪街巷口監視器,發現警員搜
索離開後並未返回當地,不可能返回偷竊潘宏華表示,當事人王女不願配合調查,還向媒
體亂爆料,決定對王女提出誣告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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